员工有精神病怎么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

员工有精神病怎么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龚家贱 来自: 移动端 2021-06-1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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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9 15:03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看着觉得好笑,但从事HR的,一旦让你遇上了,估计你就笑不出来了。首先从法律、政策的角度阐述:1、试用期内发现员工有精神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2、过了试用期,员工被发现有精神病的,可根据其情况给予以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进行鉴定,如果是一到四级,那你们单位就得养他一辈子了。如果是五到十级,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上岗的,可以给予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第一款)实际上HR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妥善地解决问题?还是老办法,举例说明吧1、如果员工患上精神病,老板不敢用这个人,作为HR我应该怎么办? 首先,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公司管理规定,做到有法可依。第二、会同该员工的部门、工会研究对策(解决问题的建议得你出)。第三、向老板汇报,同意后执行。最后、实施。 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最好是跟对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对方的家属或者监护人到场),关键是个“钱”字,对方闹也是为了争取利益最大化。 在协商的时候,有些技巧: a、给对方多少钱补偿,得有依有据,哪些是法律规定要给予的,哪些是公司从人道方面考虑的,要说得清清楚楚。同时要清楚地让对方明白,公司是充分考虑了员工的情况而作出的决定,如果员工仍无理取闹,到时候劳动仲裁,可能员工只能得到法律应得的那部分,另外的那部分大家撕破脸皮了恐怕到时就没了。 b、要给对方时间考虑,但不要太长。 c、充分考虑和体谅对方的情况,但也要让对方明白公司的困难。 d、协商时找专门的接待室,不要单独接待,找上其部门主管、工会代表,这样谈崩了,有人缓和,精神病发作了,你的人身安全有保障。另外门口叫上保安,随时待命。最好接待室有摄影头,没有条件的,自己准备录音笔(买好点的,别心疼银子),最次的,起码现在手机都可以录音吧。准备这些是要提醒你,随时要有取证的意识。跟你一起的人是人证,录像、录音是物证。 e、不要惧怕对方的威胁。2、协商过程中,诱使对方精神病发作或者对方为达到目的无理取闹装疯闹事怎么办? a、协商前要有所准备,上述的D条准备好。 b、协商过程中,对方精神病发作,公司人员应迅速撤出,保安进去控制住场面,并视情况而言报警。对方家属若是故意让精神病患者闹事,立即报警,并保留追求其监护不力的相关赔偿责任。若对方故意装疯闹事,威胁其立即停止该行为,否则报警,强制送其到精神病治疗机构,时间长了在那里面不是精神病也成精神病了。3、协商不成怎么办? 处理这类问题有几个关键,把握住了,即使协商不成,主动权仍在公司手中。 a、医疗期内提前申请鉴定,并将鉴定通知发给员工监护人,通知上要注明员工因个人原因不配合鉴定或不鉴定应担负的责任和后果。注意发放通知时的取证。 b、准备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写上员工因医疗期已满,仍无法上岗,因此根据法律(具体法条太长就不写了)与其从某天开始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员工(正常时)或其监护人在某个时间段内来办理离职手续,届时办完手续后,公司会在某天将所有的补偿款和代通知金一起发放。这个通知,在当面与其协商时给对方,你先念给对方听,最好让其签收,对方即使拒绝签收,但你仍可以证明对方已经收到。 上述关键问题做好后,你就轻松了。对方不做鉴定,你可以不用给他医疗期相应的补偿金。你已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和支付赔偿款的方式,就可以停掉他的工资和保险。(切记,通知其解除后一定要停工资、保险),他不办完手续,就给他补偿金。你还没有法律风险。4、该员工或其家属老来公司闹事怎么办? 取消该员工的门禁权限,拒绝其本人和家属进入公司,如果闹事,违反治安法规的,报警处理,造成损失的,视情况追求其监护人责任。(平时要处理好和政府的关系哦)5、该员工或其家属对HR或者公司其他员工造成安全威胁怎么办? 精神病患者杀人也不负责任的,吓人吧。 a、协商时该员工应和其监护人一起,否则拒绝协商。协商只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时间进行,其他时间、其他地点禁止与其接触。 b、不要单独去处理该事情,以公司的名义,不要让其认为是你在针对他。 c、不要激化矛盾,其实说白了是钱的事情,而且不是你拿钱。 d、常常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让其感觉你是在帮他。 f、拿自己权限有限,需上级单位(不是上级)作搪塞。 g、一但对方恶意生事,保安控制住后,立即报警,并强制送其到精神病医院。(费用可以公司先垫,然后通过法律追讨,关键是你要向警察出示对方监护不力且该员工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精神异常行为) 如果你没做到这些,弄得很僵的话,建议你还是跟领导申请一下,换个人来处理,你的未来还很长,没必要把自己性命搭上。 最后,如果员工真的患上精神病,其实是很可怜的,一定要解除合同的话,还是多给点银子吧,当做行善积德吧体验新版博客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19 15:24 黄睿君 客户经理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患有的精神病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刺激,还是因为自身疾病。
    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那么就是工伤了,在未治愈期间厂家是不能提出解除合同的,如果是因为自身疾病造成的,那么因为不能履行劳动合同,厂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你提供帮助,同时如果有其他方面的咨询,请扫描本人知道的二维码进行咨询!
  • 2021-06-19 15:21 黄相森 客户经理

    企业与精神病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方式是:

    一、等精神病人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二、可以要求精神病人继续享受医疗期待遇。

  • 2021-06-19 15:18 赵顺铃 客户经理

    我2014年元月份得了精神病公司不让我上班,现在我精神病控制住有劳动能力可以回去上班吗?
  • 2021-06-19 15:15 桑风月 客户经理

    员工患病在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基数是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补偿时间,按照本企业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 2021-06-19 15:12 齐晓平 客户经理

    1、如果精神病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项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精神病员工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继续执行劳动部劳办力字[1992]5号的规定,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2、精神病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3、如员工在试用期间因患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2021-06-19 15:09 齐智善 客户经理

    精神病员工可以解雇吗?
    用人单位如发现员工患了精神疾病,应谨慎决定,不要断然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否则很容易造成违法。精神病患者的管理与处理问题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难点。为此,原劳动部先后颁布了很多文件,对该类问题进行了规定。单位应视员工患病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处理。
    1、试用期内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办力字[1992]5号《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
    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合同规定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患有精神病的,可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有关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即:按其在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1条
    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后视病情处理
    劳办发[1994]214号《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
    精神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继续执行劳动部劳办力字[1992]5号的规定,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今后,随着全国精神病康复方案的实施,作为扶持残疾人的政策,对精神病患者医疗期满能够从事工作的,应由企业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劳办发[1995]1号《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因患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办发[1994]214号文的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小编提示:
    根据上述规定,精神病患者的处理可以考虑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可将患病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内容,并且明确告知劳动者并签字确认。如果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患了精神病并经有关机构确认,就可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考虑医疗期的问题。
    《劳动法》第25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39条都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二,试用期已满的员工患精神病后,如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患精神病伤人单位是否担责?
    我们先来看这个典型案例:2012年,义乌某商场女员工关某因感觉被排挤,突然拿刀刺伤了两名男同事。经鉴定,关某事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关某所在的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庭审中,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选任考察及履行职务期间的教育管理,应当包括精神心理健康方面的内容。关某曾在单位抱怨过自己工作压力比较大,公司应该对此有察觉,所以认定其有一定的过错。
    同时关某是因为觉得在单位受到排挤才会伤人,原因本身就与单位有关。所以单位存在一定的责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
    小编分析:
    在精神病患者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存在一定的监督管理之职责。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也应该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1-06-19 15:06 赵马元 客户经理

    员工患病期间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赔偿是根据你工作的年限和当地的工资标准来赔偿的,具体的先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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