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年金统筹怎样分割子女是否有...

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年金统筹怎样分割子女是否有权分割
龚家逵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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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01最佳答案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企业年金,也应该认定为收益,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应该平均分割。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4:38 赵飞虹 客户经理

    分得的钱年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很迟,另一半是可以分割的。但分割的实现和分割的数额。要以离婚时间来定。
  • 2021-12-23 14:29 龙巧云 客户经理

    在考虑分割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首先我们要明确,公积金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提取的。除非是职工退休或者购买商品房等。其他时间,公积金账户是不允许提前钱款。而在提取公积金的法定理由中并未有离婚这一条。此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获得的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依据,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在工作时由个人和单位共缴纳的一种福利性财产,其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折价补偿法有几点:1、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公积金账户所剩余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金额高的一方给予金额较低的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分得的公积金额度相当;2、一方拥有公积金的在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予以对半分割。通常也是会通过折价款的方式由拥有公积金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支付。此外在分割公积金时,并非一定要采取折价方式,也有过在能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直接进行支付这样的案例。

  • 2021-12-23 14:27 齐晓字 客户经理

    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 2021-12-23 14:21 龚巧丽 客户经理

    共同财产都是可以分割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 2021-12-23 14:08 黄皓燕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是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家庭困难不能由儿媳妇和孩子来提出继承遗产来改善生活首先老婆婆的遗产第一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就是说在儿子没有亡故的情况下媳妇孩子都无继承权,男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放弃遗产继承法院采取一事一理,离婚归离婚,遗产归遗产,内容不实不能少判遗产
  • 2021-12-23 14:05 齐智富 客户经理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由企业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提取缴纳。因此,一方在婚后所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应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2021-12-23 13:57 赵顺贵 客户经理

    不能。
    因为房产分割了,就相当于住房公积金被分割了。没有使用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不属于个人资产。因为公积金构成是个人缴交一部分,公司缴交一部分,而且是社会统筹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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