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长春市劳动备案社保办理的事感谢万分万...

我们公司原来是个办事处,今年刚成立分公司,想请教一下长春市劳动备案的流程,在哪办理,是不是得劳动备案之后才可以给办社保,现在员工社保是代办公司交,想转回来,因为分公司目前还没有专业的人事,所以在这里请教一下大家,望不吝赐教,谢谢大家了
黄盛昌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6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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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6 03:43最佳答案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自由大路3388号
电话:(0431)85284724

是在那里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吗?
是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6 04:04 龚小英 客户经理

    新成立的公司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用工备案前,需要先去办理公司社保及公积金开户。
    社保开户:
    一、办理单位开户须知:
    1、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各镇劳动保障所领取: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花名册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承诺协议书
    2、办理单位开户自备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整个单位最近一次企业职工实际工资发放花名册
    5)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3、单位经办人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当地地税分局办理开设缴费专户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先去公司开户行的指定分行办理缴纳委托,然后去地税局开通,这样每个月就会在固定的日期自动从公司账户扣除社保了)
    公积金开户(公积金管理中心):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3份
    3)经办人身份证2份
    4)网上缴纳:15-25之间缴纳
    注:最好随身携带公司公章。
    用工备案:
    第一次去的时候,带上办好的公司社保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最好和录用备案窗口事先电话确认一下),录用备案窗口一般都是在当月25日之前的,注意时间。
    注:备案的时候需携带:
    《招工简章》1份
    《求职登记表》一式三联(窗口购买)
    《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
    《企业职工录用备案、参保花名册》4份,超过10人备案时,应携带导盘(窗口有样表)。

    扩展阅读:

  • 2021-12-26 04:01 黄皖生 客户经理

    劳动备案属于就业局,如果备案成功后单位社保人事需要到社保这头做员工新参保,之后按月申报缴费。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了,单位没给交社保可以找劳动监察去维权。
  • 2021-12-26 03:58 黄盈椿 客户经理

    没有劳动用工备案影响:

    1、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手中往往没有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时比较麻烦,此时可以申请仲裁调取备案证明有劳动合同关系;

    2、如果单位不备案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由劳动局纠正。

    每个地方不一样,不过单位申请的话,现在可以直接上社保网申报,下月初打印月报表盖公章交社保局即可,另外一个就是网上操作不了,那就填写社保增员申请表,盖公章并复印新增人员身份证正反面,交社保局就好了。

    扩展资料:

    1、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而办理劳动备案后的产物,就是我们工作中、生活中用到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2、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3、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6 03:55 赵顺轩 客户经理

    不去备案,新增人员就没有办理社保,公司省钱了。
  • 2021-12-26 03:52 连书耀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备案不是必须的,通常是根据特殊需要备案的时候再办理备案,没必要给每个员工的劳动合同都办理备案手续。
    社保是员工入职后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的一项义务,与劳动合同是否备案没有关系,社保与劳动合同在员工的相关手续办理上是没有连带关系的,可独立操作的。办理社保就是要公司填社保增加的手续在网上或去社保所办理。
  • 2021-12-26 03:49 辛培剐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一、在长春市办理“企业单位人员新参保”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工资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提供劳动合同的工资表无须重复提交。)2.一般情况需提供: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或劳动合同书(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0份;经备案部门备案的备案名册或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3.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原件0份;复印件1份;改为公安系统出具的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网点电话:0431-85213531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网点电话:0431-85090718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网点电话:0431-82532700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网点电话:0431-89177966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网点电话:0431-88779017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网点电话:0431-89682700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网点电话:0431-89991639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网点电话:0431-81336520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网点电话:0431-81501237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网点电话:0431-89625000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网点电话:0431-89960186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1-12-26 03:46 连会新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备案与社保无直接关系,《劳动合同法》中未要求劳动合同签订必须要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的备案可以(原劳动局)作为就业统计的依据,劳动合同不备案,不影响社保的额缴纳。社保只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
    社保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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