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签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主动请辞
我2007年3月进公司上班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金我以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和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金为理由主动请辞能不能得到赔偿能不能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能不能叫公司给我补缴社会保险另外社会保险能不能以现金的形式给我结算我是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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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01:00最佳答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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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01:15 赵风英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
2、患病工伤。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社保征收机构,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失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未上保险为由,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减免、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获得帮助,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享受保险待遇、生育等情况下。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提出辞职,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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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01:12 齐显尼 客户经理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减免;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查封,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签订延期缴费协议。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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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01:09 齐晓娜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的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你的问题很多、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了:
一,或者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行为。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劳动者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是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行为你主动离职的,若果你想要可以去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查备案合同或者去社会部门查个人养老保险档案。
2。
其次,劳动关系科备案一份,47条规定,例如提起30日写辞职报告,逐个说明
1,单位一份、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劳动合同是一式三份,你肯定是有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了,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依法解除。其中,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备案或鉴证、未按也得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是你依法解除,养老保险职工档案的组成部分里面有重要的一项就是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部门是不会给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的,职工一份(有的地方将员工这份放进了养老保险档案或者就私藏起来不给你)、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有2种情况
首先,每工作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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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01:06 齐春敏 客户经理
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开除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法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除名: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相关规定辞职、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主动辞职没有失业金
如果有违法用工情况、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
(六)法律、第四十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规的规定;
(六)法律、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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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01:03 连保军 客户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主张公司补交社保。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没有缴纳社保可以随时辞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签订延期缴费协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查封,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主张双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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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00:57 齐智富 客户经理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由此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
2017-01-26 00:54 贾黎黎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于是未给该职工缴纳社保费,但给其他职工都依法缴纳了。后该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否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 观点一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理由《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参保的前提就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费,个人不缴费,个人账户也就没有办法记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即应共同遵守履行,而劳动者提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说明劳动者首先违法,而用人单位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虽也属违法,但两者违法有因果关系。职工若能获得补偿,有讹诈之嫌,顶多是各打五十大板。再就是职工若获得补偿,用人单位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用人单位给其他职工都依法缴纳了社保费,说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管理中比较规范和遵纪守法。 劳动者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表明其自愿放弃此项权利。如将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之责归于用人单位,确有欠妥之处,显失公平。该职工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弃此项权利在先,责任不在用人单位,现又以此为由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于情于理不符。 在企业,个人自愿不缴费有多种原因,如企业录用的农民工,有的已参加新农保,政策的衔接还不尽完善。由于这部分人流动性强,不能及时转接社会保险关系势必影响员工的有序流动,在这种情况下,本人不愿参保非企业行为,不能主张解除合同补偿金。 公平起见,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化解矛盾,补缴劳动者在其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律师点评上述意见忽视了在劳动关系中社保缴费(完全不同于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缴费)的两个特征,一是,这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及其职工均不得违反,即便职工提出不缴费,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的理由。二是,缴费的主动权完全在用人单位,职工即便有违法不缴费的意愿,也无力实施,违法不缴费事实的形成,完全是用人单位选择和决定的。劳动者自愿不缴费与用人单位最终未缴费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在强制性法律关系中均如此,如劳动者要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用人单位真的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承担法律责任的是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换句话说,劳动者对未缴费的违法行为并无责任。 观点二 用人单位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理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各自的范围内履行缴费义务。《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更是从法律的层面上对双方共同缴纳社保费给以明确,并且对单位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给以具体的处罚措施。这就说明,一旦劳动合同成立,双方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本责任还是在用人单位。 在现实中,许多企业千方百计寻找理由,不给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以便减轻负担,减少生产成本,获取最大利润。而许多劳动者因为异地工作,或短期工作,对缴纳社保费后能否享受待遇没有信心,有的只是赚取基本生活费用,不愿再支付其他费用。双方对缴纳社保费都不情愿,对不缴社保费一拍即合,单位认为可以规避风险,减少费用,劳动者也认为可以取得更多的工资收入。于是,劳动者主动写出书面情况自愿放弃,或者单位要求劳动者写出书面情况自愿放弃......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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