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双方共同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

婚前买房,房子总价40万,首付25万其中女方付了10万,房产证是男方名,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结婚一年后协议离婚,房子女方能以什么方式得到
车广义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7:07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8:25最佳答案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自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改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与《婚姻法》的新规定相抵触而失效。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被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该房产将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想把婚前个人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共有房产,或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你也可以选择不与对方协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证明对方有这个权利。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29 连保军 客户经理

    这个如果真的离婚了,不闹到法庭,男女双方有良心的话,自然会平风!如果闹到法庭上也应该是平分的,首付双方出的有协议,贷款共同换的,贷款记录就可以证明,所以还是平分!
  • 2021-12-23 18:20 齐文生 客户经理

    问题一:法律上:属婚前财产,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
    问题二:法律上:属婚后财产,买房后,填写住房登记时,房产证明要求男女各半,离婚后房产男女各半(如不要求,房产写谁归谁)
  • 2021-12-23 18:13 辛培勇 客户经理

    1、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哪怕这两个人没有任何关系。
    2、婚后买房,不管谁付首付,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不动产。
    3、用女方的公积金,离婚后当然一人一半,得房的一方要给另一方一半的房款,如果把房子卖掉,除掉各种税费,剩下的房款就是一人一半。这中间不管谁出的钱多钱少。
    如果你们协议离婚,假如另一方不要房子也不要房款,法院会按你们的离婚协议判离。
  • 2021-12-23 18:00 车广东 客户经理

    这种情况在离婚时候,一般按照夫妻双方各自的出资份额对房产进行分割。
    婚前两人共同付首付,婚后双方的工资等收入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男方付清贷款也是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除非男方能够证明该款项属于其婚前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2021-12-23 17:54 赵顺财 客户经理

    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认为双方是有婚意的购房。虽然婚前仅以女方的名义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如果能证明买房时间与结婚时间相近,买房是为了结婚,二人结婚后也一直居住在这个房屋内,可以认定房屋属于有婚意的购房。此种情况下,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二十九、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所以此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具体分割时,依据上述规定,通常由产权登记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付另一方折价款,折价款的计算主要以实际出资、双方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二十九、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2021-12-23 17:34 车广义 客户经理

    如果该房屋是婚前一方购买,虽然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但仍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本案中取得房屋的时间是为取得房产证还是签订购房合同,在业内还是有争议的。一种主张认为婚前取得房屋应当为婚前拿到房产证,依据是物权法的物权登记产生制度;另一种主张认为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时视为“房屋的取得”,理由是买房是一个时期较长的行为,在这期间会产生各种婚姻上的变化,如果生搬法律条文,则对购房人不利,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我个人较倾向第二种主张,因第一种主张无疑符合法律的规定,第二种确实更有利于当事人的保护。
    如果该房屋系婚前双方共同出钱购买的,在婚前就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婚后亦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照婚姻法的离婚析产原则进行分割。
  • 2021-12-23 17:21 赵风莲 客户经理

    婚前以女方名义买房。首付是双方共同付的。婚后共同还贷款,离婚时房产怎么分?这位网友。就是离婚了,他俩在一起买的房子也得一人一半。

相关百科精选

  • 永安保险 1996年9月28日,在中国...

  •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保险”)广东分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是首家获准在广东设立的外资寿险公司。 友邦保险广东分公司秉承“专业经营,诚信服务”的宗旨,为广东市民提供一系列人寿保险、人身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