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我们共同还贷我的名字可...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我们共同还贷我的名字可以加上去吗如果他不愿意加怎么办
龙安顺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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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57最佳答案

公公在我和老公结婚前买的房子,但结婚后才办的房产证,写的老公名字,就是你老公的个人房产权。。。
因为不断管是谁出的钱,这是在婚前购买的,这是属婚前房产,不能算共有房产。
但公公要拿房子抵押贷款,如果你老公不同意,你公公是不能用房产证贷款的,除非是你老公同意贷款。
因为房产贷款必需是房产证本人才能贷款,你公公用你老公的房产证是不能贷款,并且银行也不会受理的。
放心吧,只要你老公不同意,就贷不了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4:37 樊成钢 客户经理

    房子在还贷期间,一般房管局是无法加名字的,要等贷款还完。不过你的问题,给你普及一下相关的夫妻财产的法律,相信会对你有很多帮助。你老公在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支付的首付和还款部分属于他,结婚后无论你是否共同还款,还款的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婚后房子的溢价部分(房子涨价的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跟加不加名字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根据你家的婚前支付情况和现在房价情况,你可以初步算出你现在合法拥有的部分价值,加名只是为了婚前那些部分的一半财产权益。
  • 2021-12-23 14:28 黄盛权 客户经理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想加名字,成为房子的共有人,需要分情况:
    1、如果该房屋还有有房贷未还清,一般来说是不能办理加名的,至多可以办理双方为共同还贷人,但房屋产权仍归婚前购房的一方;
    2、如果在无房贷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加名。
    一般来说:(1)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登记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那这个房子肯定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2)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判决该房屋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男方对女方进行一些补偿。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2021-12-23 14:27 龚子顺 客户经理

    可以加。
    不愿意加你就撒娇呀。
  • 2021-12-23 14:20 齐晓彬 客户经理

    老公婚前首付买房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女方可以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若有财产纠纷,女方只能享有婚后还贷部分的钱。
  • 2021-12-23 14:08 齐晓峰 客户经理

    你丈夫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想把你的名字加上,这可以和你丈夫商量,他要是同意,可以加上你的名字。
  • 2021-12-23 14:04 黄益民 客户经理

    如果你参与还贷,就可以和你老公一起去当地的房产局申请,如果都是你老公自己还或者他之前已经全额付款的,写了你的名字也没用~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 2021-12-23 13:48 黄盛沛 客户经理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的是,这个房子如果他是婚前财产的话,那么首先你要明确的是,在你结婚之前,在你老公首付的时候,他又没有加上你的名字。如果婚后你和他你一起还贷款有银行的流水账单的话那么婚后如果去法院判的话法院可能,大概率会判断为共同财产。这样的话如果离婚的话可能是对你比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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