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申请解冻银行账户后多长时间可以取出钱来
龚宇飞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3:30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4:00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4:26 龚峻梅 客户经理
到期自动解冻了就可以取款,一般不超过6个月。
根据《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4:12 管爱娟 客户经理
人民法院制作解除冻结通知书送达银行的,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操作可以即时解除冻结措施,如果该账户没有,其他司法机关轮候冻结,账户的状态可当场恢复正常。 -
2021-12-23 14:04 齐晓强 客户经理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结案后,需要法院去银行提供资料解冻或到期自动解冻才可以取款.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2021-12-23 14:01 赵颖轶 客户经理
银行收到就可以解冻。 -
2021-12-23 13:52 赵顺起 客户经理
银行收到法院下达通知解冻 银行几分钟就能把账户解冻 不需要很长时间的 -
2021-12-23 13:50 辛培军 客户经理
1、这个时间和银行没有关系,而是跟法院下发通知的解冻申请书送达银行的时间有关系,一般申请书送达银行当天就可以立即解除冻结。正常情况下,半个小时就可以解除冻结了。若迟迟没解冻,马上咨询法院下达解冻通知书是否已经到了银行。
2、《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协助办理登记手续的,有关单位应当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办理。
3、针对同一财产有多个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按照送达的时间先后办理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一、法院有权冻结他人个人账户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3:44 赖鹏博 客户经理
你好,这个银行的时间没有关系,而是跟法院下发通知的解冻申请书送达银行的时间有关系,一般申请书送达银行当天就可以解封,所以你们要催的不是银行,而是法院。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健康理财保险 健康理财保险是具有健康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