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内南充和成都两地社保转移的问题
关于四川省内南充和成都两地社保转移的问题
龚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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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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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54最佳答案
可以,不仅可以省内转移,还可以省外转移,但是,一定要有人接,如果没有联系好接手的单位,那就不好了!!!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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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03 米国连 客户经理
俺就是
会东
的
,淌塘的,你要在会东社保局开证明,
接收函
来成都这边把下了,这边拿资料到会东上
就搞定了
我办过
不过我跑了几趟
因为没有问清楚
你要到社保局去亲自问一下
具体需要的材料
要很多复印件
和原件 -
2021-12-23 13:46 黄盈椿 客户经理
外地户口不能以个人名义在成都购买社保,外地户口要在成都买社保必须以单位职工的名义来购买。如果你想在成都以个人名义买社保需要先将户口迁到成都。 -
2021-12-23 13:37 齐晓怡 客户经理
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但不重复计算。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关系转移的适用范围、转移内容、转移程序和转移期间的待遇做出具体规定。该办法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办法》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在四川省辖区内跨市(州)流动就业的在职人员,可以转移职工医保关系。参保人员只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医保卡余额可以用转账的方式随着医保关系转移,也可以申请提现,办理完转移手续后就可以在转入地刷卡使用。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再转移医保关系,可以到参保地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手续,即可实现异地居住就医。
《办法》明确,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但不重复计算。医保关系转入新就业地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在退休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地缴费年限规定标准的,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按规定享受退休地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标准的,可按退休地规定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原就业地的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至缴费次月。在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无接收单位的,按当地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我省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都设立了专门的服务窗口,需要转移医保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转出地、转入地的服务窗口按提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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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29 黄盛洁 客户经理
省内社保系统统一平台了,就不必自己操作了。 -
2021-12-23 13:20 黄真强 客户经理
你应当先去达州市社保中心办理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社保关系转移单》取回你的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凭成都市的居住证办理一个成都市的社保关系,在办理成都市的社保关系的时候将在达州市社保中心办理的那些证件交给成都市给你办理社保关系的工作人员,由他们给你办理两地社保关系转移合并的相关手续,这样,你在达州市的社保帐户就会合并入你的成都市的社保帐户之中,在成都市社保中心续交养老保险了 -
2021-12-23 13:15 符胜忠 客户经理
首先你必须在成都把户口处理好,然后再将南充的社保转移到成都。现在可以先在成都购买社保,届时户口处理好,再将两帐户合一即可 -
2021-12-23 13:08 樊成钢 客户经理
在南充市营山县购买了个人社保的可以在成都购买个人社保吗,可以社保合并吗?注,无成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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