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买了意外人身保险出了车祸对方负全责我还...

本人买了意外人身保险出了车祸对方负全责我还可以报销费用吗?
龚子飞 来自: 网页 2021-10-08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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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07:09最佳答案

1、用了多少钱就跟对方要多少钱,当然还有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陪床费等。。。对方都该给你,给你多少就看你和他谈的怎么样,他能从保险公司赔出多少来和你无关了。2、你的意外险情况,要按你买的什么具体险种来算,如果他的摩托车买了保险,那么他会跟你要走全部相关发票,你的意外险中补偿型的部分就不能报销了,费用型的可以报,比如住院一天保多少啊这类的是费用型。如果他的摩托车没有买保险,那么意外险你可以能赔的都赔出来。还有什么问题的话给我留言。五分也是分啊。。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08 07:30 黄皓燕 客户经理

    医疗保险是补偿原则:就比如你治疗花10000元,对方保险解决8000元,你的保险(必须是人身意外险或者住院医疗险)还可以报销2000元,因为对方全责,你的要是财险,是绝对不能报销的.对方报销完了把票据拿回来再报,但是上面他的公司已经注明,已经报销多少,你只能报销剩余部分.个人不可能在这里面赚到钱,这样就是防止诈骗.明白了吗?
  • 2021-10-08 07:27 赵风群 客户经理

    就是我老公,骑电瓶车,被车撞了,对方走车险,交强险,我老公也有责任,我们自己也买的意外险,住院津贴一万元?不是一家保险公司!我就是想问,对方报了以后,我老公可以走我老公自己的保险,你报吗?
  • 2021-10-08 07:24 黄皖疆 客户经理

    由对方负责,自己的意外险不可以再报 。意外险是补偿型的,就是说你能够拿到的钱不超过你损失的钱!
  • 2021-10-08 07:21 龙安隆 客户经理

    能否向保险公司申报意外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先来看下意外险的定义: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 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 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残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

    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实际上是确定残疾程度的期限。

    3. 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疾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如果符合上述要素,则可向保险公司申报,如果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本人可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违约。

    扩展资料

    一、不可保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

    1. 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 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 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 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 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二、特约保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

    1. 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2. 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 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

    3. 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 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

    三、一般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参考资料:

  • 2021-10-08 07:18 龚子龙 客户经理

    疗费用只能赔付对方赔付的剩余部分,如果全额赔付了,意外险就不能再报销了。
    但如果导致的身故、残疾。。,可以同时赔付,互不影响
  • 2021-10-08 07:15 齐斯琴 客户经理

    如果你可以提供给保险公司治疗的发票,自己购买的意外险是可以报销治疗费用的,如果你的治疗费用发票已经被对方拿去在对方保险公司报销了,自己购买的意外险是不重复报销的,如果还有剩下未报销完的费用可以继续报销。
  • 2021-10-08 07:12 齐景宪 客户经理

    你的是个人意外伤害险吧,要是这样的话你可以在向对方索赔后再向你投保的公司索赔,不过需要你知道的是索赔的时候都需要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的,你能弄来两份原件的话恭喜你可以总计拿到一万元,其中包括对方给你赔偿的五千元和你向承保公司索赔的五千元,对了,忘记告诉你了,医疗保险只赔付医保用药和合理的诊疗费用,非医保用药是不在保险赔付之内的,具体什么是医保用药,这样说吧,凡是带OTC标志的都属于医保用药;合理的诊疗费用指的是车祸相关的创伤检查手术费用以及需要二次手术的情况下预先支付的手术费用和医药费(这个别忘记了啊,尤其是骨折的,大部分都需要二次手术的),打个比方说吧:一个人腿部骨折,但是诊疗费的单子上有胃镜和全身ct或者是与创伤无关的检查费用,那么这些都不属于赔偿范围之内的费用。我以前做保险查勘理赔的,有啥能帮得上的尽管说,希望能帮得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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