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太平洋的长泰安康B.20年的,从29...
龚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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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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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3:38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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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3:44 赵顺铃 客户经理
没找到条款,就看到个长泰安康A是个终身寿,B不知道是啥,好像也是。不管是不是,我按一般情况来说吧。
注意有两个概念
交费期间
保障期间
交费期就是本来应该交多少年,保障期间是他给你保多少年
一般长期险种,保障期间比交费期都是长的。不是说交满就到期了。还是继续保障的,合同没结束呢。比如交3年保5年,交10年保15年,交20年保终身,之类的,保的时间都是大于交的时间的。除非是短期险,交一年保一年的,这种不存在交费期和保障期不一样的情况。
只要合同没有结束,无论你钱交没交完,想要退出来,都是按退保算,不管你是第7年想退,还是第21年想退。区别仅仅在于退保当时的现金价值多少的问题。 -
2021-09-28 13:41 黄睿刚 客户经理
不能退还的~~你看下下面的例子就知道了
举例: 孙先生今年30周岁,投保了10份长泰安康B款,保险金额10万元,10年限缴,年缴保费4590元,孙先生可选择如下任一保险金支付方式,为其家庭提供保障:
1. 受益人一次性领取身故保险金10万元;
2. 如孙先生在儿子10周岁时身故,在领取3万元保险金后,其余部分转换为儿子的成长抚育金,其子每年可领取4830元至25周岁或25周岁前身故止;
3. 如孙先生在妻子65周岁时身故,在领取3万元保险金后,其余部分转换为妻子的养老金,其妻子每年可领取养老金4230元至身故,并有10年固定领取(最后一句的意思是至少领10年)。 -
2021-09-28 13:35 赵飞虎 客户经理
不可以。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B)属于终身寿险,到期后不能拿回本金,除非是申请退保。
因为终身寿险,是指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应给付保险金。只要被保险人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无权拒绝续保。按交保险费的方式不同,终身保险分为终身交费之终身保险,定期交费之终身保险和一次交费的终身保险三种。
也就是说,缴满十年后可以保终身,只要被保险人死亡后就可以得到相应保险赔偿,而活着的时候是不能拿回本金的。所以,太平盛世长泰安康终身寿险B到期后不能拿回本金。
终身寿险的不足之处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不能领取保险金,只能退保领取现金价值,无法解决养老问题。
扩展资料:
一、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出生90天内投保的,保险责任自其出生90天后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本保险按份计算,年领保险金额每份10000元,每一被保险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
2、本保险的保险费缴费标准视被保险人的性别、投保时的年龄、所选定的缴费方式而定。
3、本保险设趸缴,限期缴费(5年、10年、20年缴清)等缴费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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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3:32 龙层花 客户经理
长泰安康在09年2月已经停止销售了,这是一款很好的保障险种,再想买都没有啦,如果不是经济问题的话,这样的一份保障最好不要退掉,那损失的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一辈子的保障啊,所以,建议不要退。
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交易所成功上市,2009年12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扩展资料:
投保流程
1、投保人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作为投保人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必要时能够提供有关保险利益关系证明)。
具备缴费能力,愿意承担支付保费义务
2、被保险人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具有保险公司所在地户口或永久居留权
非当地户口,但在当地工作,有稳定收入和固定居所,必要时能提供证明者。有关证明指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港、澳、台同胞必须在当地有投资,并经常往返或居住在当地。
为未成年人投保含死亡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必须为父/母(合法监护人)或者经父/ 母(合法监护人)书面同意,且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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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3:29 赵颖轶 客户经理
产品名称 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B)
险种类别 保障保险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范围 0至60周岁
缴费方式 趸缴、限期缴费:5年、10年、20年缴清
保险期间 至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
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16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16周岁后身故或全残:
1、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40%,并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2、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以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确诊被保险人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并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申请时身故保险金的50%;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申请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全部有效保险合同中,此项给付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不办理退保;
(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缴费标准不变,保险金额为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之差。
综合事项
产品特色 1.终身的身故保障。
2.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功能。 -
2021-09-28 13:26 连亚琴 客户经理
长泰安康(B)”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保障终身型、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健康医疗保障保险。它适合的人群是0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作为被保险人。本保险按份计算,年领保险金额每份10000元,每一被保险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其缴费方式有趸缴、5年交、10年交、20年交死种。该产品的产品特色是: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一、身故或全残保障:(一)被保险人在16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5%给付身故保险金;(二)被保险人在16周岁后身故或全残:1、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40%,并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2、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以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确诊被保险人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并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申请时身故保险金的50%;(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申请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全部有效保险合同中,此项给付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不办理退保;(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缴费标准不变,保险金额为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之差。 -
2021-09-28 13:23 赵风英 客户经理
太平洋人寿保险长泰安康保险B条款具体内容可以看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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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功能与特色:
1、终身的身故保障
本计划会根据合同生效或复效经过的时间以及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给付不同金额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16周岁以前身故或全残,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B)计划会提供保险金额的25%给付受益人或被保险人。
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被保险人16周岁以后身故或全残,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B)计划会提供保险金额的40%给付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并返还的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加费部分)。
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后,被保险人16周岁以后身故或全残,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B)计划会提供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受益人或被保险人。
以上给付行为发生后,本计划会终止。
2、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功能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并符合条款的要求,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B)还提供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保证人的基本生命尊严。
二、给付条件
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经过我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被保险人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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