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不住院能报...
龚孝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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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8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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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8 21:23最佳答案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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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8 21:38 梅金莉 客户经理
1、是的,只有住院治疗才会报销。正式卡没有办下来之前,因病住院治疗需要,带着身份证到社保服务中心可以办理临时卡。2、医保卡还未领到,个人住院后也是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请放心,个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3、另外,病人还可以先去看病,然后到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报销费用将会直接打进指定的银行卡。需提醒您注意的是,申请报销时需带齐医院的发票、总清单、医嘱证明、病历等材料。4、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5、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
2021-08-28 21:35 赵飞虹 客户经理
符合以下情况就医时未使用社保卡或无法使用社保卡可以做手工报销:
1.新参统社保卡未下发,使用临时卡片就医;
2.社保卡丢失、损坏,挂失后使用补换卡领卡证明就医;
3.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4.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所选择的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5.欠费期间就医社保卡无法正常使用发生的费用(单位欠费/个人欠费);
6、手工报销期间(做手工报销期间社保卡压在社保中心,员工去又就医)发生的就医费用;
7、员工在出差或探亲期间因急性病发生的急诊费用或急诊入院发生费用;
注:个人欠费即社保断缴,断缴当月发生的医疗费应不予报销,因断缴月后2-3个月内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故可进行手工报销。
报销所需材料
一、门急诊手工报销需要的材料
1、社保卡原件;
2、原始机打收费票据(有药费必须提供处方);
3、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化验费用需有明细;
4、外伤费用需填写外伤经过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急诊病历(外伤原因说明应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在受伤经过处详细填写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原因及诊断结果等,越详细越好);
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不属于忽略此项);
6、急诊诊断证明(急诊);
7、提供异地医院属于定点医疗机构及等级证明;单位出示员工出差或探亲说明,时间地点需详细,加盖公章(异地急诊);
8、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欠费的);
9、临时卡片原件、复印件。
二、住院手工报销需要的材料
1、社保卡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汇总清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带医院章);
3、原始机打收费票据;
4、出院诊断证明;
5、急诊诊断证明(急诊);
6、医院开具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北京就医);
7、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不属于忽略此项);
8、一万元以上的住院费用需要复印病案;
9、单位出示员工出差或探亲说明,时间地点需详细,加盖公章;提供异地医院属于定点医疗机构及等级证明(异地急诊);
11、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欠费的);
12、临时卡片原件、复印件(新参员工、丢卡挂失员工);
注意事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医保范围内金额1800元以下属于累计金额,超过1800元部分才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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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8 21:32 黄皖生 客户经理
1、是的,只有住院治疗才会报销。正式卡没有办下来之前,因病住院治疗需要,带着身份证到社保服务中心可以办理临时卡。
2、医保卡还未领到,个人住院后也是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请放心,个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扩展资料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条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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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8 21:29 赵飞行 客户经理
职工支付产检费用时候,即使有医保卡也需要单独支付,这样方便社保的报销办理。假如已经使用医保卡支付产检费用的是否还能报销,需要看费用支付的实际情况而定,虽然同样可以报销,只不过增加了报销手续的复杂性。而且报销的金额会支付到单位帐户上。需要员工主动和单位财务沟通处理。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项目:
(1)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工资);
(2)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6个月(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日期为准);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进行补偿;(这个标准每个地区各不相同,以浙江省为例):
(1)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200元;
(2)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
(3)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
(4)正常分娩2000元;
(5)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会阴侧切)2500元;
(6)剖宫产4000元;
(8)宫外孕手术4500元(保守治疗的按照早期妊娠住院流产标准)。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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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8 21:26 黄皖生 客户经理
居民生育的费用是可以参照居民住院的待遇来报销的。但是生育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应在生育前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一般要带结婚证、... -
2021-08-28 21:20 黄皓燕 客户经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住院和门诊大病,不是住院肯定是不能报销的。如果当地有普通的门诊待遇的,那也只能享受门诊的待遇。对于看病也好,住院也好凡不出示医保卡的,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自行买单。 -
2021-08-28 21:17 黄盛杨 客户经理
也可以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携带相应报销材料前往医院柜台进行审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扩展资料:
一、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1、住院发票(医院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医院盖章)
3、诊断证明(医院盖章)
4、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5、病历(医院盖章)
6、有的地区需要信息确认单或者转诊单(医师签字、医院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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