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保险行业的营销员本月取的佣金439...

请问我是保险行业的营销员本月取的佣金43900元,应交个人税金多少
车巧怡 来自: 移动端 2021-05-0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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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4 11:26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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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咨询台问题】
【12366咨询台解答】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文的规定,对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提供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的40%的比例扣除佣金中展业成本,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04 11:29 赵顺起 客户经理

    我们一起来看下你这个个税计算方法的出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看以上文件在确定40%展业成本的同时,对征税的部分也划分的很清楚,那60%叫劳务报酬部分,也就是我们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
    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规定: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详情参考神州财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2021-05-04 11:23 车广伟 客户经理

    营业税你是没有的。营业税是针对个体户 公司和其他盈利的团体
    个税,个税的标准因为去年的调高你也不用缴纳。他的最是基准是1600元以上的部分需要缴纳5%的个税
    应纳税额大于0元小于499元部分按税率5%交纳;
    应纳税额大于500元部分按税率10%交纳;
    应纳税额大于2000元部分按税率15%交纳;
    应纳税额大于5000元部分按税率20%交纳;
    应纳税额大于20000元部分按税率25%交纳;
    应纳税额大于40000元部分按税率30%交纳;
    应纳税额大于60000元部分按税率35%交纳;
    应纳税额大于80000元部分按税率40%交纳;
    应纳税额大于100000元部分按税率45%交纳;
    .....。
    工资的缴费基数是1600元,
    5000除开基数1600元还有3400
    应纳税额大于2000元部分按税率15%交纳;
    所以缴纳510
    补充:昨天回去又查了相关资料,如果您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而只是保险营销员,确实可能存在营业税,具体如下:
    1、根据国税函【2006】4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你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而只是保险营销员,就要按劳务报酬来算而不是按工薪所得来计算,具体依据是保险业营销员每月取得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05-04 11:20 辛国江 客户经理

    43900*(1-30%)*30%-2000=7219元
    您应交个人所得税7219元.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0000元以上~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50000元以上的部分
    40%
    7000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
    设:税前可扣除费用为B
    若:A ≤ 4,000 则 B = 800
    若:A > 4,000 则 B = A X 税率
    应纳税款 = (A – B) X 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参考上面列明)
  • 2021-05-04 11:17 黄相森 客户经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个征收人所得。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因此,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扣除40%的展业成本和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其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费用后为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所得税额。
    2、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扣除40%的展业成本和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其余额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后为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所得税额。
    3、一次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 2021-05-04 11:14 连保军 客户经理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是某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于今年7月入职,请问作为保险营销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业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其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 2021-05-04 11:11 齐晓娣 客户经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举例:A小姐是一名保险企业的营销员(不属于企业雇员),本月,A取得了4000元的佣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本月收入4000元扣除展业成本1600元(4000×40%),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22元。其中:营业税4000×5%=200(元),城建税200×7%=14(元),教育费附加200×3%=6(元),当地规定的地方教育附加200×1%=2(元)。这样余额2178元,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余额不足4000元,应减除800元,则A小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178-800)×20%=275.60(元)。
    68000*(1-40%)=40800
    68000*5%=3400
    3400*(7%+3%+2%)=408
    (40800-3400-408)*(1-20%)*20%=5918.72(个人所得税)
  • 2021-05-04 11:08 龚安静 客户经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举例:A小姐是一名保险企业的营销员(不属于企业雇员),本月,A取得了4000元的佣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本月收入4000元扣除展业成本1600元(4000×40%),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22元。其中:营业税4000×5%=200(元),城建税200×7%=14(元),教育费附加200×3%=6(元),当地规定的地方教育附加200×1%=2(元)。这样余额2178元,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余额不足4000元,应减除800元,则A小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718-800)×20%=27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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