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育保险的,生孩子住院时要办理些什么手续

有生育保险的,生孩子住院时要办理些什么手续
齐智富 来自: 移动端 2021-04-07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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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12:41最佳答案

生孩子这边属于社保中的医疗保险这一块具体的报销方法如下: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
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注:(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
三、报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结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提交材料:
1、结婚证
2、病历
3、双处方
4、发票在了解了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那么生育保险按什么比例报销呢?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7 12:50 龚家跃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申请时必须准备的资料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要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本次住院分娩临床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报销票据、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均要加盖医院印章,以下资料均留)。有本人怀孕期间发生的与怀孕有关的检查、治疗费用(以定点医疗机构的票据且为申请人本人姓名为准),也可在申请时一并提交,如果住院费用没有达到最高补贴标准时,对门诊费用也可补贴,两项合计最高为文件规定的限额。
    (5)计划生育有关证明(验原件,中心留存记载有个人信息和计生部门印章页的复印件)。该证明材料指女方在怀孕后到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备案手续后,得到的能证明此次孕育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任意一种资料。各地的政策不一,能得到的资料也不同,如生殖健康服务手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等,也可用独生子女证代替。
    (6)医学出生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7)选择转账方式的填写《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转账声明》和提供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验原件、留复印件)。
    不知你说的是神马证件,这是所有的!
  • 2021-04-07 12:47 齐智国 客户经理

    在不同医疗机构生孩子所需要的报销证件不同,具体所需的证件如下(以河南省为例):

    1、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住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①女职工因生育住院的,应提交《生育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因生育住院的,提交《生育证》、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2、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

    ①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生育的需提供

    Ⅰ、《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Ⅲ、原始发票;

    Ⅳ、费用明细汇总单;

    Ⅴ、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医嘱单);

    Ⅵ、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

    Ⅶ、《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Ⅰ、《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Ⅲ、原始发票;

    Ⅳ、费用明细汇总单;

    Ⅴ、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医嘱单);

    Ⅵ、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

    Ⅶ、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生育的

    Ⅰ、《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Ⅱ、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Ⅲ、原始发票;

    Ⅳ、费用明细汇总单;

    Ⅴ、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医嘱单);

    Ⅵ、《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Ⅷ、个人无业情况说明;

    Ⅸ、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扩展资料:

    生孩子的补贴:

    1、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2、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07 12:44 赵马元 客户经理

    一、城镇职工医保生孩子报销所需证件: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二、城镇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所需证件:

    (1)住院发票、申报表、出院证明(盖有医院宣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本首页及缴费记录页的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准生证复印件;

    (6)医学出生证明;

    (7)住院费用总清单(盖章)住院全套病历(盖章)。

    三、新农合医保生育报销所需证件: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 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07 12:38 赵顺财 客户经理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扩展资料:

    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07 12:35 连丽萍 客户经理

    首先要看准妈妈是否有上过生育保险,如果上过就可以报销
    具体流程是
    1、生育妊娠登记:
    职工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于诊断后10日内,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20日内,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计划生育妊娠登记:
    职工在手术之前持社会保障卡在生育保险门诊联网医院进行妊娠登记,手术完结后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若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医院网络系统有问题的,需在做手术之前来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妊娠登记的所发生的手术费用不予支付。
    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3、妊娠化验单或B超检查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
    4、《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计划生育妊娠登记的不用提供);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政策说明
    1、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男方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生育服务证》发放条件,发放本市的《生育服务证》。
    2、女方或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而女方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
    女,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需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作为出生统计的依据。
    3、在妊娠登记时限内发生自然流产,尚未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计生办出具《生育保险婚育证明》,该证明可替代《生育服务证》。准予进行妊娠登记。
    一、本市住院分娩:
    本市生育住院人员持以下材料在医院住院当天办理住院资格联网确认,所发生的住院费直接联网结算,职工只承担本人自费部分。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三日内补办。
    其他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的,应在三日内到社保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
    1、住院证(盖生育保险章);
    2、生育服务证;
    3、妊娠登记表职工留存联(第二联);
    4、本人社会保障卡;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异地住院分娩:
    异地分娩职工在住院十日之内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专项服务窗口办理其他住院登记手续,所发生的住院费先自行垫付,待产假结束后报销。在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之前先确认职工已办理妊娠登记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办理住院登记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住院证(盖生育保险章或医疗保险章);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妊娠登记表职工留存联(第二联);
    4、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证;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首先要明白你当地的生育保险政策是连续缴纳多久时间的。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全国统一咨询电话:12333)。
  • 2021-04-07 12:32 赵风英 客户经理

    一、本地生育报销需提供的材料证件:

    1、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3、妊娠化验单或B超检查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

    4、《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计划生育妊娠登记的不用提供)。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异地住院生育:

    异地分娩职工在住院十日之内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二楼专项服务窗口办理其他住院登记手续,所发生的住院费先自行垫付,待产假结束后报销。在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之前先确认职工已办理妊娠登记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住院生育办理住院登记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住院证(盖生育保险章或医疗保险章)。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妊娠登记表职工留存联(第二联)。

    4、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证。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金应支付的费用三项内容:

    1、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女职工生育、流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产假期限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发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挂钩。

    2、生育医疗费: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女职工生育、流产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而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特别提醒的是,生育保险金支付是有前置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 2021-04-07 12:29 龙安隆 客户经理

    公民若已经购买了社保(含生育保险)的,应该及时办理定点检查和生育(在医院直接可以办理),办理好手续以后,在规定的医院产检和规定范围内医院生育是直接可以进行报销的。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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