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超过三个月了还能不能报销生育保险

我的宝宝是09年1月28日出生的,现在已经四个月了,由于工作忙一直没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都说必须在宝宝出生三个月内办理,我该怎么办。但我爱人的生育保险是到09年2月才满10个月的缴费期,那位明白人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齐智娟 来自: 移动端 2021-03-1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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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09:19最佳答案

以当地的社保局为准,超过报销时间就不能报销了。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19 09:34 车广义 客户经理

    不能享受了。即使继续缴纳医保费用,也要经过一个等待期才能享受医保。现行政策规定,医保中断之后,(一般中断缴费规定三个月以上)要等待6—12个月才能恢复医保待遇,等待期间的费用不予报销。

    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只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费用予以部分报销。而对生育人员,真正起到保障作用的是职工生育保险。只有参加了职工生育保险的,才能享受生育待遇,在不同时期报销医疗费用,领取生育补贴。具体来讲,没有就业,就不能参加和享受生育保险和享受待遇。

    养老保险是可以续交的,也可以按照不同的档次缴费。由于各地的政策有一点差异,建议你向户籍地街道(乡镇)的社保机构咨询,也可以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转人工台进行咨询。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

  • 2021-03-19 09:31 齐景嘉 客户经理

    欠费在3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补发生育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的,在补足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其职工可从补缴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参考资料:

  • 2021-03-19 09:28 齐晓影 客户经理

    朝阳社保支付部的电话,永远打不通,我着急呀!我们单位那位5月17日生的,9月底才会来上班,这明显已经超过3个月了呀,真愁啊!
  • 2021-03-19 09:25 龚崇栋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断交三个月,不能享受生育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并且继续缴纳才能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 2021-03-19 09:22 赵顺起 客户经理

    超过社保中心规定的报销时间,视为个人放弃报销。社保中心就不再受理了。
    这种情况你可以跟单位协商,如果确实属于单位的责任,那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你的损失。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3、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 2021-03-19 09:16 辛培兵 客户经理

    保险一般失效或者超过承保期承保范围就不能报销了。
  • 2021-03-19 09:13 龚子鸣 客户经理

    生育报销超过3个月了还能报销吗?
    可以去报销的,带好出生证明,出生证,医院生育费用,身份证等信息到工作单位的财务科,他们会帮你办理好。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生育政策
    1、异地分娩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2、二胎规定
    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单方有生育保险可否享受津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已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发生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
    由男职工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生育医疗费收据(原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申领手续。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休)假期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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