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组合贷款买房时,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
符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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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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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22:28最佳答案
在办理住房组合贷款时,应注意以下四点,否则容易被退回申请,即便不退回,银行多半也不会审批的:
1、借款人将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第一个窗口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获得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将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辅助借款人账户不提供结婚证书一起),对公积金证书(在机车厂和县区),经公证的“声明”(抵押人和借款人提供不一样的人)、商品房合同、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申请的2个窗口的业务是贷款的金额及相关费用的总和检查。公积金贷款不足的,可以申请合并贷款,并向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和相关材料业务贷款。
3、抵押人和借款人有他们的印章、活期存折或信用卡以及以下信息。个人贷款业务3窗口审核后,转入4号窗口支付相关费用,办理抵押手续的窗口第三,第二窗口和贷款合同,以及指定的银行窗口签协议。
4、借款人在指定日期从指定银行的贷款窗口领取贷款收据。
其他回答(共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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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22:40 米增强 客户经理
买房时如果全款的话,现在就不能办理公基金贷款了,如果是办理商业贷款的话, 商业贷款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更改成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办理需要了解所在地银行有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申请条件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购买、建造自住房贷款;
(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到期,且无逾期现象;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属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的工、农、中、建 四家所属银行之一;
(四)商转公贷款额度和期限不超过《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最高上限;
(五)前后贷款抵押物需为同一抵押物;(六)借款人符合《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三)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
(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宣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县市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申请;
(二)中心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住房公积金贷款文本;
(三)申请人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连同填写完整的贷款文本一起交中心;
(四)中心审核后准予贷款的,确定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和抵押方式,并签发《宣城 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通知书》;
(五)申请人持委托贷款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到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或抵押权转移登记;
(七)中心凭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凭证签发转账支票,用于归还申请人所欠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余额,精确到“分”;
(二)贷款期限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贷款期限,精确到“日”;
(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
2018-05-15 22:37 宇文献花 客户经理
贷款买房的时候需要有工资流水。
办理银行按揭需要准备的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30%的存款,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规定在建设银行交存住房公积金;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银行按揭需要准备的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认购协议书或买卖合同;
3、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是指:外籍人士的护照、台湾人士的通行证和户籍本、港澳的身份证、回乡证,如在上海工作的,则需提供工作证。婚姻证明指购房人及配偶的所在国注册证明,如在上海工作的,只需提供上海公司开具的婚姻证明。资信证明是指外籍人士所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家庭年度财务报告、股票交易单、政府税单。如在上海工作的,只需提供上海所在公司的收入证明。
4、收入证明(包括税单、银行存款记录及雇主确认书)。 -
2018-05-15 22:34 龙层花 客户经理
可以,但是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很有限,而且还得满足以下条件:
1、凡具有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转贷办理流程:
1、由原贷款银行出具两份对账单,加盖银行业务章,然后拿到公积金大厅窗口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再到正信担保办理有关(评估、担保、抵押等)手续。
3、最后到公积金大厅办理有关借款手续(签定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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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22:31 赵驰北 客户经理
可以办理,买房和其它消费贷款或经营贷款是不一样的,相互之间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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