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是否可以直接投资房地产
外商是否可以直接投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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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12:50最佳答案
1、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
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来看,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期,外商在华投资主要在旅游宾馆和中低档加工贸易型制造业。此后,工业领域的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在外商实际投资额中占主要份额。90年代初期, 投资于房地产业的外资增加较快,个别年份占到外商实际投资额的1/3以上,最近几年这一比例有所下降。累计看,投资于工业的外资仍然占最大的份额,约占60%。2000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的72.75%,合同外资的73.72%集中在第二产业;截至2000年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项目数的72.99%,合同外资的60.87%集中在第二产业。
从外国直接投资的行业结构来看,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在制造业,2000年外国在华直接投资项目数的56.35%,合同外资额的50.31%,实际使用外资额的46.39%投放在制造业;在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额中比重较大的还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8.25%)、房地产业(8.36%)、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7.82%)、社会服务业(3.92%)等,而采掘业、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教育事业的比重不大。
2、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
中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沿海少数地区。在整个80年代,外商直接投资投向沿海地区的占90%以上。 90年代以后,这一比重略有下降,但总的趋势没有明显改变 ,在沿海地区的投资,累计仍占全部投资额的88%。外经贸部的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外国直接投资于东部地区占87.88%,中部地区9.29%,西部地区仅占2.82%。截至1999年,东部地区累计使用外国直接投资占全国的87.84%,中部地区占8.94%,而西部地区仅占3.22%。
3、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来源
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初期,在华投资的外商主要采取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两种方式。90年代以来,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有较快上升,自1997年起,新设立项目中,外商独资经营的项目数超过中外合资经营的项目数,自1998年起,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合同金额超过了中外合资经营项目的合同金额。但以累计甫福颠凰郯好奠瞳订困数计,中外合资经营仍然是占最大份额的投资方式,占实际投资额的近一半,外商独资经营所占比例不到1/3。 根据外经贸部的统计数据(如下表),截至2000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分方式看独资经营企业占31.58%,合资经营企业占45.99%,合作经营企业占20.52%。
截止2000年外商直接投资分方式统计 金额单位:亿美元
方 式 项目数 比重 合同外资金额 比重 实际使用外资 比重
总 计 364,055 100.00% 6760.22 100.00% 3479.66 100.00%
合资经营企业206,74 56.79% 2904.80 42.97% 1600.19 45.99%
合作经营企业49,779 13.67% 1487.36 22.00% 714.18 20.52%
独资企业 107,352 29.49% 2319.86 34.32% 1098.93 31.58%
合作开发 177 0.05% 48.20 0.71% 66.36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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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来看,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期,外商在华投资主要在旅游宾馆和中低档加工贸易型制造业。此后,工业领域的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在外商实际投资额中占主要份额。90年代初期, 投资于房地产业的外资增加较快,个别年份占到外商实际投资额的1/3以上,最近几年这一比例有所下降。累计看,投资于工业的外资仍然占最大的份额,约占60%。2000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的72.75%,合同外资的73.72%集中在第二产业;截至2000年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项目数的72.99%,合同外资的60.87%集中在第二产业。
从外国直接投资的行业结构来看,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在制造业,2000年外国在华直接投资项目数的56.35%,合同外资额的50.31%,实际使用外资额的46.39%投放在制造业;在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额中比重较大的还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8.25%)、房地产业(8.36%)、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7.82%)、社会服务业(3.92%)等,而采掘业、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教育事业的比重不大。
2、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
中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沿海少数地区。在整个80年代,外商直接投资投向沿海地区的占90%以上。 90年代以后,这一比重略有下降,但总的趋势没有明显改变 ,在沿海地区的投资,累计仍占全部投资额的88%。外经贸部的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外国直接投资于东部地区占87.88%,中部地区9.29%,西部地区仅占2.82%。截至1999年,东部地区累计使用外国直接投资占全国的87.84%,中部地区占8.94%,而西部地区仅占3.22%。
3、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来源
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初期,在华投资的外商主要采取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两种方式。90年代以来,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有较快上升,自1997年起,新设立项目中,外商独资经营的项目数超过中外合资经营的项目数,自1998年起,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合同金额超过了中外合资经营项目的合同金额。但以累计甫福颠凰郯好奠瞳订困数计,中外合资经营仍然是占最大份额的投资方式,占实际投资额的近一半,外商独资经营所占比例不到1/3。 根据外经贸部的统计数据(如下表),截至2000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分方式看独资经营企业占31.58%,合资经营企业占45.99%,合作经营企业占20.52%。
截止2000年外商直接投资分方式统计 金额单位:亿美元
方 式 项目数 比重 合同外资金额 比重 实际使用外资 比重
总 计 364,055 100.00% 6760.22 100.00% 3479.66 100.00%
合资经营企业206,74 56.79% 2904.80 42.97% 1600.19 45.99%
合作经营企业49,779 13.67% 1487.36 22.00% 714.18 20.52%
独资企业 107,352 29.49% 2319.86 34.32% 1098.93 31.58%
合作开发 177 0.05% 48.20 0.71% 66.36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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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13:02 齐星星 客户经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
(汇综发[2008]14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资本金(以下简称“资本金”)验资和支付结汇等业务、规范外汇指定银行(以下阀骸脆缴诒剂错烯氮楼简称“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操作,现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投资系统”)运行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的有关业务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验资询证后,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资本金办理结汇。
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累计验资金额。
二、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验资而向外汇局询证外方出资情况以及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等业务,均应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系统办理。
三、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业务,应当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付结汇的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
四、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二)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格式见附件1)。
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
(三)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
(五)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2)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六)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第(三)、(五)项文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
银行应当根据上述材料认真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如发现各项材料之间不能互相印证或者存在矛盾的,不得为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五、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及人民币账户开立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须在当日办理完毕结汇、人民币资金入账及对外支付划出手续;不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在办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出时,应当在划款凭证上注明“资本金结汇...... -
2016-10-11 12:59 齐明杰 客户经理
单位:亿美元
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的)
1983年 6.36
1984年 12.58
1985年 16.61
1986年 18.75
1987年 23.14
1988年 31.94
1989年 33.92
1990年 34.87
1991年 43.66
1992年 110.08
1993年 275.15
1994年 337.67
1995年 375.21
1996年 417.25
1997年 452.57
1998年 454.63
1999年 403.19
2000年 407.2
2001年 468.78
2002年 527.4
2003年 535.05
2004年 606.3
2005年 603.25
2006年 694.68
2007年 835.2(747.7)
(以上来自于国家统计局数据库)
下面是商务部的数据 你可以看看 有月份的和全年的 不过貌似没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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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12:56 齐景岳 客户经理
外资对我国经济既有积极作用,也有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
(一)积极影响
1.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我国的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相对短缺,外商直接投资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增加了我国的资本存量,而且间接推动了我国企业扩大投资规模,从而明显增大整个社会的资本规模。同时,也促进我国财政收入的增加。
2.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的过程中,外商直接投资起到了一定作用。据资料显示,外资中的近70%投向第二产业,近30%投向第三产业,投向第一产业的比重尚不足2%。这大体符合我国现阶段调整产业结构的客观要求,从而促进了我国第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和第三产业中的房地产业)的发展。
3.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
4.提升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外商直接投资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我国技术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给我国带来不少较为先进和适用的技术,促进了我国产品技术的升级换代。通过与外商的合资与合作,我国许多产品的技术水平也有明显提升。从间接效应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通过示范作用,促使我国企业或通过技术贸易的形式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或通过自主创新来采用较为先进的技术。
5.增加就业总量。
6.推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吸收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特别是通过吸收欧盟、美、日等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的投资,借鉴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制度,推动了我国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了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二)消极影响
1.形成对某些行业和市场的垄断,造成大量民族品牌流失。一是外商在我国幼稚产业抢先建立大企业。二是外商在我国某些盈利率高、市场前景广阔的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实行垄断。外商凭借其品牌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优势,加之我国的劳动力低成本优势,与我国内资企业进行激烈竞争,将我国一些民族品牌产品淘汰出局,或是通过合资收购中方的名牌商标,导致中方的名牌产品在市场上销声匿迹。
2.削弱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我国企业明显处于劣势。我国企业研发投入不足,企业R&D费用只占销售收入的0.39%,即使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经费也只占销售收入的0.6%。我国许多企业还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通过实施本地化战略,低价竞销,打垮内资企业;遏制合资企业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与内资企业争夺人才,导致内资企业和国内相关单位自主研发力量受到削弱。
3.通过不正当经营或转移定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外商在与国有企业进行合资或对国有企业进行并购的过程中,往往低估国有资产,特别是漏估国有企业的品牌、商誉等无形资产,从而使国有资产蒙受损失。而且许多外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偷、漏、逃、骗税问题。特别是不少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方式偷逃税款,给我国每年造成大量税收损失。
4.加剧资源短缺,恶化生态环境。在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中,有一部分是属于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这给我国资源消耗和环沪单高竿薨放胳虱供僵境破坏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外商在华设立这些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污染企业,实际上是将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某些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移到我国,不仅加剧我国资源短缺状况,恶化我国的生态和社会环境,而且也严重危害企业职工和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加剧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具有明显的非均衡特征。这种非均衡格局的出现,加剧了我国东......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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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12:53 辛培兵 客户经理
一、外商对华投资的独资化趋势
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即“三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外商直接投资呈现出新特点与发展趋势。从外商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换来看,这三种方式所占的比重出现了重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上半期,建立合资企业一直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明显的“独资化”趋势,外商独资企业逐步替代合资企业,日益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设独资企业增加
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有着显著提高,成为主要的外资利用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独资企业新设的数量和投资额所占的比重一直呈上升趋势。1997年,中国新批准的外资项目的独资企业的数量开始超过合资企业的数量;1998年,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所占的比例(41.8%)首次超过了中外合资企业(33.2%),成为我国主要利用外资方式。此后,外商独资企业所占的比例一直急剧增长,从1998年的41.8%上升到2004年的76.4%,大大超过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所占的份额,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2004年,新设独资企业数量是合资企业数量的2.7倍,外商合同投资额是合资的4.2倍。实际使用金额更是达到了2.5倍。不仅如此,200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外商独资所占比例是67.33%,大大超过中外合资的比例22.90%。
(二)原有合资企业的股权扩张
在新批独资企业数量和外资金额超过合资企业的同时,原有合资企业也加快重组步伐,逐渐向独资企业转变。最初,跨国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成为合资企业的大股东,2001年以后随着政策的调整放开,不少跨国公司开始采用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份的方式把合资企业变为独资企业。
2001年10月23日,阿尔卡特通过收购中方股份,拥有股份达50%+1股,获得上海贝尔的控制权。2004年8月,在通信行业赫赫有名的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BISC)宣布更名为北京西门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SCNB),西门子持股比例从40%上升到67%,企业性质也由合资公司变为外商控股企业。2005年1月12日,柯尼卡美能达宣布在中国成立100%的独资投资性管理公司,并在无锡成立独资的制造基地。
(三)并购国内企业
中国加入WTO后出现的一个新的动向,就是跨国公司通过收购和兼并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如美国爱默生公司斥资7.5亿美元收购华为公司下属企业安圣电器;美国AB啤酒公司收购青啤;法国达能公司控股乐百氏和娃哈哈,这在过去并不多见。通过并购进入中国市场,成立控股或独资企业,可以缩短投资周期,减少风险。
以上事实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已呈现出“独资化”的趋势,独资企业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外资企业咄咄逼人的发展态势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警觉与重视,需要我们冷静地思考和分析。
那么,外商投资方式的转变特别是独资化的原因是什么呢?一直以来,关于外商在华投资独资化的原因,众说纷纭,但笔者认为,这都可以归纳到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范畴,交易成本的减少是外商在华投资独资化倾向的主要原因。
二、交易成本理论概述
交易成本又称交易费用,是产权经济学的核心,“一种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研究经济组织的比较制度理论”①。1937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斯(COASE)在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组织’产生的最......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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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12:47 齐暑华 客户经理
一、外商对华投资的独资化趋势
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即“三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外商直接投资呈现出新特点与发展趋势。从外商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换来看,这三种方式所占的比重出现了重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上半期,建立合资企业一直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明显的“独资化”趋势,外商独资企业逐步替代合资企业,日益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设独资企业增加
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有着显著提高,成为主要的外资利用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独资企业新设的数量和投资额所占的比重一直敞触搬吠植杜邦森鲍缉呈上升趋势。1997年,中国新批准的外资项目的独资企业的数量开始超过合资企业的数量;1998年,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所占的比例(41.8%)首次超过了中外合资企业(33.2%),成为我国主要利用外资方式。此后,外商独资企业所占的比例一直急剧增长,从1998年的41.8%上升到2004年的76.4%,大大超过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所占的份额,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2004年,新设独资企业数量是合资企业数量的2.7倍,外商合同投资额是合资的4.2倍。实际使用金额更是达到了2.5倍。不仅如此,200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外商独资所占比例是67.33%,大大超过中外合资的比例22.90%。
(二)原有合资企业的股权扩张
在新批独资企业数量和外资金额超过合资企业的同时,原有合资企业也加快重组步伐,逐渐向独资企业转变。最初,跨国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成为合资企业的大股东,2001年以后随着政策的调整放开,不少跨国公司开始采用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份的方式把合资企业变为独资企业。
2001年10月23日,阿尔卡特通过收购中方股份,拥有股份达50%+1股,获得上海贝尔的控制权。2004年8月,在通信行业赫赫有名的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BISC)宣布更名为北京西门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SCNB),西门子持股比例从40%上升到67%,企业性质也由合资公司变为外商控股企业。2005年1月12日,柯尼卡美能达宣布在中国成立100%的独资投资性管理公司,并在无锡成立独资的制造基地。
(三)并购国内企业
中国加入WTO后出现的一个新的动向,就是跨国公司通过收购和兼并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如美国爱默生公司斥资7.5亿美元收购华为公司下属企业安圣电器;美国AB啤酒公司收购青啤;法国达能公司控股乐百氏和娃哈哈,这在过去并不多见。通过并购进入中国市场,成立控股或独资企业,可以缩短投资周期,减少风险。
以上事实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已呈现出“独资化”的趋势,独资企业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外资企业咄咄逼人的发展态势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警觉与重视,需要我们冷静地思考和分析。
那么,外商投资方式的转变特别是独资化的原因是什么呢?一直以来,关于外商在华投资独资化的原因,众说纷纭,但笔者认为,这都可以归纳到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范畴,交易成本的减少是外商在华投资独资化倾向的主要原因。
二、交易成本理论概述
交易成本又称交易费用,是产权经济学的核心,“一种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研究经济组织的比较制度理论”①。1937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斯(COASE)在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建立企业有利可...... -
2016-10-11 12:44 车庆云 客户经理
太长了,字书\数超过规定,自己看全文吧 外国直接投资与中国经济——利弊之新实证分析* 中华财会网() 2003-11-29 二、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概况 1、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 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来看,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期,外商在华投资主要在旅游宾馆和中低档加工贸易型制造业。此后,工业领域的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在外商实际投资额中占主要份额。90年代初期, 投资于房地产业的外资增加较快,个别年份占到外商实际投资额的1/3以上,最近几年这一比例有所下降。累计看,投资于工业的外资仍然占最大的份额,约占60%。2000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的72.75%,合同外资的73.72%集中在第二产业;截至2000年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项目数的72.99%,合同外资的60.87%集中在第二产业。从外国直接投资的行业结构来看,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在制造业,2000年外国在华直接投资项目数的56.35%,合同外资额的50.31%,实际使用外资额的46.39%投放在制造业;在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额中比重较大的还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8.25%)、房地产业(8.36%)、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7.82矗锭避瓜篆盖遍睡拨精%)、社会服务业(3.92%)等,而采掘业、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教育事业的比重不大。 2、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 中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沿海少数地区。在整个80年代,外商直接投资投向沿海地区的占90%以上。 90年代以后,这一比重略有下降,但总的趋势没有明显改变 ,在沿海地区的投资,累计仍占全部投资额的88%。外经贸部的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外国直接投资于东部地区占87.88%,中部地区9.29%,西部地区仅占2.82%。截至1999年,东部地区累计使用外国直接投资占全国的87.84%,中部地区占8.94%,而西部地区仅占3.22%。 3、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来源 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初期,在华投资的外商主要采取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两种方式。90年代以来,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有较快上升,自1997年起,新设立项目中,外商独资经营的项目数超过中外合资经营的项目数,自1998年起,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合同金额超过了中外合资经营项目的合同金额。但以累计数计,中外合资经营仍然是占最大份额的投资方式,占实际投资额的近一半,外商独资经营所占比例不到1/3。 根据外经贸部的统计数据(如下表),截至2000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分方式看独资经营企业占31.58%,合资经营企业占45.99%,合作经营企业占20.52%。截止2000年外商直接投资分方式统计 金额单位:亿美元方 式 项目数 比重 合同外资金额 比重 实际使用外资 比重总 计 364,055 100.00% 6760.22 100.00% 3479.66 100.00% 合资经营企业206,74 56.79% 2904.80 42.97% 1600.19 45.99% 合作经营企业49,779 13.67% 1487.36 22.00% 714.18 20.52% 独资企业 107,352 29.49% 2319.86 34.32% 1098.93 31.58% 合作开发 177 0.05% 48.20 0.71% 66.36 1.91% 资料来源: 从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来源来看,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中,来自港、澳、台的资金一直占较大比重,在90年代以前,港、澳、台投资约占80%左右。90年代初期以来,其他发达国家大跨......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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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12:41 黄盛昌 客户经理
个人理解是为限制外资投资房地场讥摆客肢九扮循堡末产而定,成片开发只能以合作合资的形式出现。
可以结合以下文件阅读:
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和商资函(2007)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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