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公客体的是

A土地B房屋C矿藏D船舶请说明原因,谢谢
齐智富 来自: 移动端 2016-08-26 00:49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16-08-26 01:01最佳答案

《特权法》
第四十六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十七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十八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稜鸡迟课侏酒虫旬矗莫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一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6-08-26 01:13 黄盈椿 客户经理

      1、这首先要区分你表妹家庭财产中,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你可以查看一下婚姻法第7、8条,有规定的。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没有单独的处分权,要母亲也同意才可以赠给别人的。如果是父亲个人财产,则看2。
    偿处稗肺织镀半僧报吉
      2、父亲个人财产能否赠给小蜜:这是有争议的,法律上,个人财产爱送给谁就送给谁,但是民法通则里有一个公序良俗原则,小蜜破坏别人家庭,不应该得到财产。这在中国是有判例的,四川泸州遗赠案,你可以搜索一下,有个男的包二奶,立遗嘱把财产都给了二奶,原配提起诉讼,法院判定遗嘱违反了公序良俗,认定遗嘱无效,财产归原配。
      案例的网址:  
  • 2016-08-26 01:10 赵飞虹 客户经理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如何定:
      首先,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再次,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财产协议。
      从法律的角度讲,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一方当事人对该协议的真实性等问题的质疑;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又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同时法院也更倾向于接受经公证的法律文书,所以从增强协议公信力的角度讲,专业人士建议最好将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
      如何办理: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①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埂埂囤忌塬涣剁惟筏隶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③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 2016-08-26 01:07 赵驻军 客户经理

    办理遗产分割协议的公证要点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遗产继承人及有关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产继承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笔者结合自己的亲身办证经历,就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来和大家一起探讨。
      一、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
      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乏盯催故诎嘎挫霜旦睛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继承和第二顺序),《继承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了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受益人。结合笔者平时的办证经历,这些继承人或遗产收益人中有时会出现智力残疾、神志不清楚、年龄未成年等多种特殊情况。显然,这些人都是有继承资格的,但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却不是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那么我们在审查其法定代理人时,一定要慎重为之。笔者在实践中,还经常性遇到出现遗漏继承人及遗产取得人的情况,我们在办证时必须依照遗产受益权的证明(包括公证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严格审查分割遗产的主体。
      二、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
      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是继承人共同继承的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显然,被继承人的非法财产和权属不明确的财产不能列如分割范围。怎么认定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或权属明确的财产呢?我们在认定遗产时,应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的规定和《婚姻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须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同时,对遗产中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收益"建议大家在办证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我们在办理上列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时,应充分考虑遗产的共有与合法性。在分割遗产时,应充分考虑遗产是否属于死者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否合法,有无共有人,如有共有人,是否先行分割。
      三、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是遗产继承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遗产分割协议。首先,在审查遗产分割协议文本时,审查分割协议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属重点,其次,协议人应继承遗产的数量、份额的多少是整个遗产分割协议的焦点。协议人之所以申请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就是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为此,协议人是非常重视自己获益的质量和数量的。如果在遗产分割协议书中的遗产数量、份额未明确,或明确不够,协议人就及有可能为此发生纠纷,遗产分割协议书就不能起到预防纠纷的真正目的,从而使公证的公信力受到影响。其次,在分割遗产时,不能遗漏分割的遗产。
      四、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分割方式。
      在公证时务中,经常遇到房屋遗产面积本身很小,但若干继承人都自愿继承自己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或者说被继承人遗留遗产的种类比较多,如房产若干,存款若干,那么,在遗产分割中应当坚持何种原则?我国《继承法》......余下全文>>
    热心网友  
  • 2016-08-26 01:04 齐晓彬 客户经理

    可以的。《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害唬愤舅莅矫缝蝎俯莽人共同申请登记。
    关于共有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及《物权法》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例如,两个人共同所有一栋房屋。共有作为所有权的一种形态,是与单独所有是相对而言的。共有的主体称为共有人,客体称为共有财产或共有物。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与共同共有相对应的一项制度,指数人按应有份额(部分)对共有物共同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例如,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一栋房屋,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10万元,甲、乙各按出资的份额对该房屋享有权利、分担义务。《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的份额(又称应有份)必须是明确的,其具体数额一般是由共有人约定明确的。如果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特征是:第一,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例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第二,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内,共有财产不分份额。这是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主要区别;第三,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地对共有物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关于共同共有的形式,我国学界普遍认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第一,夫妻共有。夫妻共有是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二是生产、经营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例如,夫妻双方出卖、赠与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应取得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明知另一处分财产而未作否定表示的,视为同意;第二,家庭共有。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例如,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受赠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其来的财产等。概言之,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收人和所得。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财产的概念是不同的。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共同所有和各自所有的财产的总和,包括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成年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他家庭成员各自所有的财产等。家庭共有财产则不包括家庭成员各自所有的财产;第三,遗产分割前的共有。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继承人有数人时,在分割遗产前,各继承人对于遗产全部为公同共有。”所谓“公同共有”即我们所说的“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 2016-08-26 00:58 齐明柱 客户经理

    是C,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包括:(1)国家专有的资源和物资,如矿藏、水流、军事设施等;(2)国家专营的企业及其设施,如铁路、航空、邮电、广播发骇篡较诂记磋席单芦、电视等设施;(3)国家所有的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4)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国家机关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5)国家所有的文化、教育、卫生、科学、体育设施;(6)国家所有的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古生物化石等;(7)国家在国外的财产;(8)不能证实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财产;(9)国家所有的其他财产。除上述国家所有权的客体以外,还应当包括国家享有的债权以及其他财产权等
    热心网友 
  • 2016-08-26 00:55 连佩忠 客户经理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包括:(1)国家专有的资源和物资,如矿藏、水流、军事设施等;(2)国家专营的企业及其设施,如铁路、航空、邮电、广播、电视等设施;(3)国家所有的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4)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国家机关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5)国家所有的文化、教育、卫生、科学、体育设施;(6)国家所有的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古生物化石等;(7)国家在国外的财产;(8)不能证实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财产;(9)国家所有的其他财产。除上述国家所有权的客体以外,还应当包括国家享有的迹籂管饺攮祭归熄害陇债权以及其他财产权等
     
  • 2016-08-26 00:52 齐景岳 客户经理

    1. 下列属于《物权法》中所称“物”的是( C )。 A外观设计 B月球 C 商品房 D 大气层
    2. 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 C )。 A 土地 B 房屋 C 矿藏 D 船舶
    3. 下列属于《物权法》所规定物权的是( D )。 A 租赁权 B 人役权 C 永佃权 D 地役权
    4.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生效时间始于( A )时。
    A 合同成立 B 不动产交付 C 物权登记 D 占有不动产
    5.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 A )。 A 更正登记 B 异议登记 C 预告登记 D 初始登记
    6.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 C )。 A 发生物权效力 B 登记机构认可就有效力 C 不发生物权效力 D 处分行为有效
    7.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C)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A一个半月 B一个月 C三个月 D二个月
    8.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 A )。 A 确认权利 B 恢复原状 C 排除妨害 D 消除危险
    9. 对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且占总人数的比例都在( B )以上的业主同意。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二 C 三分之一 D 四分之一
    10. 国家出资的企业,由( D )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A 国务院统一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 C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 D 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
    11.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所有权,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C )。
    A 消灭 B 不发生转移 C 一并转让 D 可以分开转让
    12.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 B )。 A 为无主财产 B 归国家所有 C 归拾得人所有 D 仍归失主所有
    13. 依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D )。 A 质权 B 典权 C 浮动抵押权 D 土地承包经营权
    14.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 C )时设立。 A 村委会通过 B 政府部门批准 C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 D 登记
    15.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C )。 A 自动终止 B 重新办理 C 自动续期 D 需要申请续期
    16. 依《物权法》规定,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取得天然孳息的是( A )。
    A 用益物权人,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B 用益物权人 C 所有权人 D 所有权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7. 依《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 A )时设立。 A 登记 B 合同生效 C 合同订立 D 批准
    18. 甲向乙借款,丙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抵押给乙,作为甲向乙履行债务的担保,在这一抵押法律关系中(C)是抵押人。 A甲 B乙 C丙 D甲和丙
    19. 质权自( A )时设立。 A 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 B 质押合同订立 C 债务履行期届满 D 出质人转移质押财产所有权
    20.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 B )。 A 债务 B 收取孳息的费用 C 利息 D 损害赔偿金
    21. 依法成立的公司,以( A )为公司成立日期。 A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B ......余下全文>>
    热心网友  

相关百科精选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