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的汕头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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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腾丹 来自: 移动端 2016-07-0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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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4 00:33最佳答案

同在一个公司每个员工是一样的,至少跟你同级别的同事是一样的。至于按什么比例分配来缴纳,这要结合你所在地的情况来确定。比如我所在的是在浙江省嘉兴平湖市地区,其具体缴纳情况如下:供参考。
平湖市200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09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

(从2009年01月起执行)

一、农村居民(有地居民)
1、年缴费基数: 10082,费率:8%,年缴费标准:807.00元。
2、年缴费基数:15356,费率:8%,年缴费标准:1228.00元。
3、年缴费基数: 20629,费率:8%,年缴费标准:1650.00元。
二、城镇居民(无地居民)
1、年缴费基数: 15356,费率:8%,年缴费标准:1228.00元。
2、年缴费基数: 20629,费率:8%,年缴费标准:1650.00元。

平湖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08年12月20日

机关事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标准

(从2009年01月起执行)

一、养老保险
单位部分缴费基数按事业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确定,费率按22%缴纳,个人采取绝对额征缴 (月标准50.00元)。
二、失业保险
月缴费基数:1800,费率按3%(单位按2%,城镇职工个人按1%缴纳)。月标准:54.00元(其中单位:36.00元,个人:18.00元)。
三、工伤保险
月缴费基数:1800,费率按0.2%缴纳,月标准:3.60元(全部由单位缴纳)。
四、生育保险
月缴费基数:1800,费率按0.5%缴纳,月标准:9.00元(全部由单位缴纳)。
五、医疗保险
1、含公务员医疗补助2.5%的标准为:月缴费基数:1800,费率:9%+2.5%(单位按7%+2.5%,个人按2%缴纳),月标准:207.00元(其中单位: 126.00+45.00=171.00元,个人:36.00元)。
2、不含公务员医疗补助2.5%的标准为:月缴费基数:1800,费率:9%(单位按7%+2元互助医疗,个人按2%缴纳),月标准:164.00元(其中单位: 126.00+2.00=128.00元,个人:36.00元)。

平湖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08年12月20日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从2009年01月起执行)

一、2009年度缴费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
月缴费基数:1440,费率:20%,月标准:288.00元。
2、基本医疗保险(与2008年度相同)
月缴费基数:840,费率:5%+4元互助医疗,月标准:46.00元。
二、中断补缴标准(2008年度以前)
1、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月缴费基数:2050,费率:20%,月标准:410.00元。
2、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月缴费基数:1400,费率:5%+4.00元互助医疗,月标准:74.00元。

平湖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08年12月20日

平湖市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标准

(执行期:2009年01月至12月)

1、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
月缴费基数:1230,费率:22%(单位按14%,个人按8%缴纳),月标准:270.60元(其中单位:172.20元,个人:98.40元)。
2、失业保险(最低标准)
月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一个基数):1230,费率按3%(单位按2%,城镇职工个人按1%缴纳),月标准:36.90元(其中单位:24.60元, 城镇职工个人:12.30元)。
3、工伤保险(最低标准)
月缴费基......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6-07-04 00:36 黄盛昌 客户经理

    武汉早就有了啊。你看看这个: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应具备条件
    (一)男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
    (二)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
    (三)具有本市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应提供的资料
    (一)本人城镇常住户口;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电子照片;
    (四)个体工商人员需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1日—22日(休息日除外)到本人居住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
    (一)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和征缴核定,由地税部门委托邮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邮局加办单》和邮局结算户存折到邮局窗口办理加办手续,即邮局将参保人的社会保险个人编号和结算户存折帐号建立对应关系,从参保人结算户存折上代扣社会保险费;
    (三)每月20日前在邮局结算户涪浮帝簧郜毫佃桐顶昆存折中存足社会保险费;
    (四)邮局每月25日从灵活就业人员结算户存折上足额划扣社会保险费。
    四、200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2008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月缴费金额为293.26元;第二档月缴费金额为418.94元。
    2008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为122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7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一次性费用缴费基数为11499.5元。
    五、2008年9月起,低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低收入者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档手续
    从2008年9月起,低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低收入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在原两个档次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档次,即按上年岗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为251.36元;凡申请按上年岗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20日前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存折,到邮局网点办理缴费基数调档手续,从办理调档手续次月起,按调整后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之前的缴费基数,不作调整。如9月份办理调档手续,10月份按调整后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月份之前的缴费基数不作调整。
    六、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避免出现划缴不成功的情况
    (一)灵活就业人员如更换邮局结算户存折缴纳社会保险费,须到邮局网点重新办理加办邮局帐号手续;
    (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每月20日前必须存足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存足金额的邮局不划扣,灵活就业人员需再次将资金存在存折上,以备邮局次月划扣。
    七、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后补缴标准
    从2008年9月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缴费中断,办理中断期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有三个档次:第一档按上年岗平工资的60%作为补缴基数,月补缴金额为251.36元;第二档按上年岗平工资的70%作为补缴基数,月补缴金额为293.26元;第三档按上年岗平工资的100%作为补缴基数,月补缴金额为418.94元。
    无视同缴费年限人员首次参保时不得通过向前补缴的方式延长缴费年限。
    八、灵活就业人员坚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好处
    灵活就业人员如出现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情况,补缴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会提高。如2008年6月前补缴,最低可按每月218.38元补缴......余下全文>>
     
  • 2016-07-04 00:30 黄相柏 客户经理

     根据沪人社综发〔2015〕10号《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确定从2015年4月1日起:一、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为 20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为18元 (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平均工资及最低工资的调整,同时影响了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收入群体经济补偿的确定标准以及企业发放工资的标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4月7日发布了2015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依照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要求,依据社保局公布的201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451元,确定2015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为16353元和3271元。
      对于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以下称:高收入群体),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应当按照上年度本市月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确定。经过此次调整,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高收入群体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的经济补偿;在本单位工作满十二年以上的,获得的经济补偿以十二年的标准计算,单位向高收入群体支付十二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2016-07-04 00:27 黄生龙 客户经理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电 话8645024 8645019 地 址金新北路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汕府[2006]145号)和《汕头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汕府[2002]120号)的规定精神,现就汕头市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申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
      (一)全市企业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元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5991元为缴费基数;低于我市唬氦杠教蕲寄搁犀功篓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426元60%的85%的(含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为零,下同),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85%即728元 (1426元×60%×85%)为缴费基数。工资薪金低于728元的,按728元申报,728元至5991元之间的,按实申报。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由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其收入状况在省规定的缴费工资下限的85%即728元(856元×85%)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5991元之间选择。
      单位缴费按所属缴费个人当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缴费比例
      (一)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具体是: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16%、个人缴费按8%计征;
      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2%、个人缴费按1%计征;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
      以上四个险种的综合征缴比例为28%,其中单位19%、个人9%。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具体是:
      1、养老保险:按20%计征(为方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及个人帐户的记录,把按20%计征分划为单位缴费按12%,个人缴费按8%计征);
      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2%、个人缴费按1%计征;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
      以上四个险种的综合征缴比例为24%,其中单位15%,个人9%。
      三、申报办法
      根据以上规定,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一)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于2月10日前向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税时,同时申报按本通知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综合征缴比例,计算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按本单位用工人数实名制填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以下简称《表一》)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明细表》(以下简称《表二》),人员有变动的应同时填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变动表》(以下简称《表三》)。《表二》或《表三》填报的应缴费工资、薪金总额应与表一填报的应缴费工资、薪金总额相一致。
      个体工商户申报缴费时,须同时携带《工商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代理社会保险事务服务机构申报缴费。
      (二)缴费单位按规定需填报的表格一式三份,地方税务机关接受申报确认后,退还缴费单位一份。缴费单位应于2月25日前,凭经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确认接受申报的表格(个体工商户须同时携带《工商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及资料更改手续,否则将无法记录个人帐户。

    ......余下全文>>
     
  • 2016-07-04 00:24 赵顺铃 客户经理

    本市2006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确定     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我局出台《关于200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的通知》(津劳局〔2005〕374号),确定200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980元和5050元,并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每年将根据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进行相应调整,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养老保险制度是本市最早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底根据当年本市职工工资增长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目前本市已经形成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制度,五种社会保险实现了统一缴费基数标准和统一征缴。  根据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及时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花福羔凰薏好割瞳公困水平,有利于职工群众社会保险待遇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 2016-07-04 00:21 管火金 客户经理

    您好,据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去年富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企业社会保险费年缴费基数为2.52万元,月缴费基数为2100元,按60%的最低月缴费基数计算为1260元,故去年富阳社会保险费用月缴费标准分别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52元(缴费比例为20%)、失业保险37.80元(缴费比例为3%)、工伤保险12.60元(缴费比例为1%)、生育保险6.30元(缴费比例为0.5%);同时,去年富阳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900元,月缴费标准为79元(降费后的缴费比例为4%,包括3元重大疾病补助费)。
      因此,今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标准调整为274.80元,比去年增加22.80元;基本医疗保险月最低缴费标准调整为85.怠胆糙感孬啡茬拾长浆44元(缴费比例恢复为6%,包括3元重大疾病补助费),比去年增加6.84元;其他险种以此类推。
      今年1—3月,富阳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均按去年缴费标准预缴,原按最低缴费标准(252元)预缴的,基数调整后,其今年1—3月的社会保险费要按新最低缴费标准(274.80元)进行补扣。补扣方式为:企业在职职工由单位在5月份申报期(缴纳4月份社保费)统一向地税部门申报,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补扣的社会保险费已于4月29—30日按月逐条进行补扣,即此类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帐户中将会有4条(只缴纳养老保险)或8条(缴纳养老及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包括补扣1—3月份的3条或6条,以及4月份调整缴费基数后应正常缴费的记录1条或2条。请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及时到银行预存相应款项,并注意核对备查。
     
  • 2016-07-04 00:18 黄益民 客户经理

    月起对我市2013至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作调整。调整后,缴费基数上限为12645元,下限为2368元。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从2013年7月份起,缴费基数上限为12645元,下限为2368元。个人缴费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12645元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低于缴费基数下限2368元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基数。缴费单位以本单位相应险种缴费个人当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相应险种社会保险费。
      另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其收入状况在我市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分流安置中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我市本次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368元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
      在缴费比例方面敞厂搬断植登邦券鲍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15%、个人缴费按8%计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计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1.5%、个人缴费按0.5%计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1%计征;汕头市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按8%计征。
     
  • 2016-07-04 00:15 符胜忠 客户经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汕头市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汕头市年浮碃第度郢道电权钉护度社保费缴费基数调整如下:企业职工当月申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8277元,下限为1154元;当月申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5142元,下限为1714元(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低于汕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714元的80%即1371元的,经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可按1371元为基数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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