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反担保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赵风茹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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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13最佳答案

反担保的保函,是指反担保人向担保人开具的,约定当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且债务人不能向担保人提供补偿时,由反担保人提供补偿,并赔偿担保人的损失的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37 齐景国 客户经理

    公司向银行贷款,另外一个公司为你向银行担保,你再给这个公司作个反担保。这样的文书叫反担保函
  • 2021-12-23 18:35 齐春敏 客户经理

    比如说,你公司向银行贷款,另外一个公司为你向银行担保,你再给这个公司作个反担保。这样的文书叫反担保函
  • 2021-12-23 18:32 车庆云 客户经理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提供反担保: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 2021-12-23 18:30 黄相森 客户经理

    如果是企业提供给银行的反担保,就是企业在银行的押品。
    如果是银行提供给银行的反担保(境外保函比较常见),就是国内银行委托境外银行替企业出具保函,由境内银行为境外银行提供一个反担保保函。如果境外银行被业主索赔,由境内银行负责偿付。
  • 2021-12-23 18:26 连书纳 客户经理

    反担保函是指由反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担保人开立书面反担保文件,承诺当担保人在申请人违约后作出赔偿,且申请人不能向担保人提供补偿时,由反担保人提供补偿,并赔偿担保人的一切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2021-12-23 18:20 樊振玲 客户经理

    1、保函应将赔付条件具体化,应有具体担保金额、受益人、委托人、保函有效期限等。
    2、银行应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或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银行在保证金的额度内出具保函。
    3、银行向境外受益人出具保函,属对外担保,还必须注意诸如报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等对外担保的法律规定。
    4、银行开立保函,还应该对基础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以防诈骗。
  • 2021-12-23 18:01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反担保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反担保函中的金额,币别应与银行对外出具保函的金额、币别相一致,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汇率风险。
    (2)一般不接受由政府部门单独出具的反担保。
    (3)反担保的有效期应略长于银行对外开出保函的最终有效期,以免因受益人在银行保函规定的有效期末提出索赔而银行来不及要求反担保人进行补偿的情况发生。同时,反担保人应申明,若银行对外垫付的款项没有得到补偿前,反担保继续有效。
    (4)反担保中的责任条款应与银行对外承担的责任保持一致,以防止银行对外开出的是“见索即偿”的保函,而反担保条款中却“一旦申请人未履约,反担保人才予赔付”等类似的条款,以避免在银行被无理索赔时处于被动地位,或被卷入难以扯清的合同纠纷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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