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怎么处理
抵押人为债权人设立动产抵押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在未征得债权人同意将抵押物出卖给善意第三人,该案怎么处理?
龚孝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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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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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9最佳答案
推荐阅读:抵押期间抵押物能否转让?抵押权的相关规定及分析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物被转让了该怎么办? 抵押物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可以被转让,但须遵循以下几点: 1、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的,如果抵押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没有登记,则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抵押期间抵押物能否转让? 问题1、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要转让已登记的抵押物,这个转让行为的效力我搞不清楚。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的解释部分规定都不同 请专业人士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中顾网法律顾问团回复: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抵押权登记费是由购房者买单吗 抵押权登记费是由购房者买单吗?建设部的《房屋登记办法》按照规定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中,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两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在办理按揭时,与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查看详文]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 抵押物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期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 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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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3 符育明 客户经理
内容提要: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 -
2021-12-23 18:20 龚安静 客户经理
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外,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转让给他所签订的合同,自抵押人和受让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和受让人是否一定能取得抵押物又是两个关系:
1. 受让人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财产已抵押,其取得财产的行为有效;
2. 如果受让人明知道是抵押物得,如果该行为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利益,则抵押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
不过,上述分析的仅限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有登记的抵押,受让人在受让的时候就知道有抵押权的存在,他们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
2021-12-23 18:12 黄盛杨 客户经理
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上魔窟规定,只是对不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进行了规定,而没有涉及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外,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转让给他所签订的合同,自抵押人和受让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和受让人是否一定能取得抵押物又是两个关系:
1. 受让人属于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财产已抵押),其取得财产的行为有效;
2. 如果受让人明知道是抵押物得,如果该行为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利益,则抵押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
对于抵押人来讲,如果转让抵押物给抵押权人造成了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分析主要针对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而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是不可能交易成功的。 -
2021-12-23 17:55 车广侠 客户经理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财产的,该转让行为对抵押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2021-12-23 17:49 龚小荣 客户经理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除非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另有相反约定(相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处分权不受限制,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属于有权处分,符合基于法律的物权变动规则的,受让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负有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权对转让价款请求权请求物上代位权。抵押权人对转让价款请求权主张物上代位权的,抵押权人对原抵押物的抵押权消灭。 -
2021-12-23 17:40 樊振清 客户经理
您好,结合《物权法》第191条,并对照《担保法》第49条第1款、《担保法解释》第67条可知:
(一)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
(二) 转让抵押物,抵押人应尽两个义务
(1)转让抵押物应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物权法》第191条修改了《担保法》第49条规定,由原来的通知抵押权人变化为需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2)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依据是《合同法》第150条规定的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相关法条: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解释》第六十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
2021-12-23 17:24 齐晓娜 客户经理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物是可以转让的,但要有条件限制。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但抵押可以不登记的情况除外。如果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入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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