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shipper不是我公司名称,信用证怎...

提单shipper不是我公司名称,信用证怎么开?在线等
龚崇松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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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1最佳答案

你这个问题说得你自己都糊涂,你是工厂还是进出口公司,一般来说shipper等同于LC的受益人,如果和受益人不相同的话,要提前和客户沟通好,在LC中注明指定shipper就好了。
你问题中看来好像是LC直接开给你们的,既然这样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写你们是shipper,一般LC中会有一款写明提单要求的,在那里特别注明就可以了,关于这点可以问问你们的接证银行审单科。
L/C本身就是一种相对于双方都比较安全的付款方式,如果LC中没有软条款(就是无法达到的条款,比如需要客户亲笔签字的检验证明等),你们这边坐到单单相符的话都是比较安全能保证结汇的,具体要看LC怎么开和里面的条款了。因为你要所有的单据都齐了以后交付银行转寄到开证行,客户进行赎单,也就是付款你才能收到LC标明的款项,所以30%TT也就是保证了你30%的利益,剩下的70%风险还是一样的,既然可以走TT为什么不先付TT30%,看到B/L副本的传真后再TT70%讷?
LC发票要完全按照LC金额来做,不存在百分比,虽然是70%货款LC,单是是一种独立的付款方式,要单独操作。
还有什么不明白再问吧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18 黎皇兴 客户经理

    楼上各位给出了正确答案,这里不再重复,只是提醒一点,那就是:如果SHIPPER不是受益人,那么,这里隐藏着一定的风险——也就是受益人没有货权。因此,如果受益人是实际SHIPPER,而被要求提交的提单的SHIPPER
    是他人,则该提单一经签发,受益人(实际发货人)将失去对货权的控制,受益人交单就不能够有不符点,否则一旦被开证行拒付,款货两空的风险就急剧增加。所以,如果受益人接受这样的条款,就必须慎重对待开证行的信誉,以及不能够出现交单不符。
  • 2021-12-23 18:09 齐明明 客户经理

    内容填制

    1、提单编号(B/L No):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联系和查核。发货人向收货人发送装船通知(Shipment Advice)时,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单编号。

    2、托运人(Shipper):填写托运人的名称、地址,必要时也可填写代码。托运人一般为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出口商)。

    3、收货人(Consignee):填写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必要时可填写电话、传真或代码。如要求记名提单,此栏可填上具体的收货人的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To order”或“To order of ×××”。

    4、通知方(Notify 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商。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如信用证上对提单通知方有具体规定,则必须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写。

    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写通知方的名称与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通知方一般为预定的收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

    5、船名(Name of Vessel):填写装运货物的船名及航次。若是已装船提单,必须填写船名;如是待运提单,待货物实际装船完毕后记载船名。

    6、接货地(Place of Receipt):此栏在多式联运方式下填写,表明承运人接收到货物的地点,其运输条款可以是:门—门、门—场、门—站。

    7、装货港(Port of Loading):此栏应填写实际装船港口的具体名称。

    8、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此栏应填写实际卸下货物的港口具体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上的装货港填上述的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的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签发联运提单(Through B/L),则卸货港即可填写最后目的港,并在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船名。

    如经某港转运,要显示“via ××”字样。填写此栏要注意同名港口问题,如属选择港提单,要在此栏中注明。

    9、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此栏在多式联运方式下填写,表明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地点,其运输条款可以是:门—门、场—门、站—门。

    10、货名(Description of Goods):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货名一致。

    11、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此栏按箱子的实际包装情况填写。在集装箱整箱货运输下,此栏通常填写集装箱的数量、型号(如:1×20FT DC);如果是在拼箱货运输下,此栏应填写货物件数(如:10 Cases machinery)。

    12、唛头(Shipping Marks):信用证上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写;否则可按发票上的唛头填写。

    13、毛重、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信用证上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写;否则一般以公斤为单位列出货物的毛重、以立方米列出货物的体积。

    14、运费与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一般为预付(Freight Prepaid)或到付(Freight Collect)。如CIF或CFR出口,一般均填上“运费预付”字样,千万不可漏填,否则收货人会因为运费未清问题而晚提货或提不到货。如系FOB出口,则运费可制作“运费到付”字样,除非收货人委托发货人垫付运费。

    15、温度指示(Temperature Control Instructions):此栏填写冷藏箱运输时所要求的温度,应尽量避免标明具体温度。

    16、提单的签发地点、日期和份数(Place and date of issue, number of original B(s)/L):提单签发的地点原则上是装货地点,一般是在装货港或货物集中地签发。提单的签发日期应该是提单上所列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也应该与收货单上大副所签发的日期是一致的。

    如果是在跟单信用证项下结汇时,提单上所签发的日期必须与信用证或合同上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期一致或先于装船期。如果卖方估计货物无法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装船,应尽早通知买方,要求修改信用证,而不应该利用“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欺诈行为取得货款。

    提单份数一般按信用证要求出具,如“Full Set of”,一般理解为正本提单一式三份,每份都有同等效力,收货人凭其中一份提取货物后,其他各份自动失效。副本提单的份数可视托运人的需要而定。

    17、承运人或船长,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字或盖章。

    扩展资料

    提单具有以下三项主要功能:

    1、货物收据

    对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承运人不仅对于已装船货物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船,只要货物已在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

    所以,提单一经承运人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船舶或已确认接管。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还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即货物装船的时间。本来,签发提单时,只要能证明已收到货物和货物的状况即可,并不一定要求已将货物装船。

    但是,将货物装船象征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于是装船时间也就意味着卖方的交货时间。而按时交货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因此,用提单来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2、物权凭证

    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以提单相交换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出于善意,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

    而且,除非在提单中指明,提单可以不经承运人的同意而转让给第三者,提单的转移就意味着物权的转移,连续背书可以连续转让。提单的合法受让人或提单持有人就是提单上所记载货物的合法持有人。

    提单所代表的物权可以随提单的转移而转移,提单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着提单的转移而转移。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或灭失,也因货物的风险已随提单的转移而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只能由买方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

    3、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

    提单上印就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且提单也是法律承认的处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依据,因而常被人们认为提单本身就是运输合同。

    但是按照严格的法律概念,提单并不具备经济合同应具有的基本条件:它不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约束承托双方的提单条款是承运人单方拟定的;它履行在前,而签发在后,早在签发提单之前,承运人就开始接受托运人托运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有关货物运输的各项工作。

    所以,与其说提单本身就是运输合同,还不如说提单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更为合理。如果在提单签发之前,承托双方之间已存在运输合同,则不论提单条款如何规定,双方都应按原先签订的合同约定行事;但如果事先没有任何约定,托运人接受提单时又未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提单就被视为合同本身。

    虽然由于海洋运输的特点,决定了托运人并没在提单上签字,但因提单毕竟不同于一般合同,所以不论提单持有人是否在提单上签字,提单条款对他们都具有约束力。

  • 2021-12-23 18:04 龚小虎 客户经理

    既然是委托了代理公司办理出口手续,那么,提单的SHIPPER当然是代理公司,尤其是信用证结算,提单的SHIPPER一定要是受益人(代理公司)——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
    所以,提单上的SHIPPER不应该是你们。
  • 2021-12-23 17:53 符腾丹 客户经理

    没问题,这不是不符点。因为信用证惯例规定:若无约定,提单的shipper可以是其他人。所以没问题的;更何况L/C还写了让你标注xxx公司,你照搬就是了。
    但必须要提示的一点:虽没有‘不符点’问题,但还有其他潜在风险!虽然这个隐患的概率不大,但有必要提示一下。是这样的,因为对于船公司而言,shipper是有某种权利的。假如万一你其他单据出现不符点,而客户耍赖不要货了(既不付款也不要货物),那么你就要把货物转卖给别人或者干脆拉回来吧,本来这个是你shipper的权利呀,但此时提单的shipper却是别人啊,你就有一定的麻烦啦。虽然最后可以通过出口报关时的一些资料或舱单啊什么的来证明你真的是原来的shipper,但毕竟是个麻烦。当然了,这个是深层的问题,供参考吧。
  • 2021-12-23 17:38 龚家跃 客户经理

    主要看信用证上要求的议付单据是怎么规定的,提单是否是必须的支付单据之一,如果信用证要求的付款单据中没有提单,或具体规定其他出口商出具的提单有效(这种很少见),那提单中出口商与你们不一致对收汇就没什么影响。但是一般提单都是信用证最重要的支付单据之一,那么提单上的内容就必须和其他单证保持逻辑上的一致。
    当心点,仔细研究信用证条款,不能达到要求的条款千万要更改,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制作付款单据,严防陷阱。祝您生意顺利、兴隆!
  • 2021-12-23 17:27 连会新 客户经理

    清关用的发票上盖得章肯定是代理帮你们出口的公司的章
    但是提单上SHIPPER显示的是你们公司,请问你们出的是货代单吧,一般来说是没关系的,只要不是做信用证的话
  • 2021-12-23 16:59 龙展航 客户经理

    翻译过来是全套已装船清洁提单,填写由托运人指示提单,空白背书,标记运费预付通知人为信用证申请人。由此shipper填写卖方公司名称和地址;consignee:TO ORDER OF SHIPPER ;notify填写买方的公司名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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