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工会会员重大疾病互助对象有哪些?

邯郸市工会会员重大疾病互助对象有哪些?
龚巧丽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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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6最佳答案

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
2、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3、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患有22类重大疾病的。
4、除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5、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07 齐晓平 客户经理

    工会大病救助标准:

    对于大病救助,国家只出台了相关大病救助原则,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地、县自行制定,具体大病救助范围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

    拓展知识:
    大病救助:

    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救助对象: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养人的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8:03 米塞林 客户经理

    工会大病救助标准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主要是指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的孤老、孤儿孤残等人员。
    2、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因患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和其他补贴以及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的人员。
    3、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家庭)中患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和其他补贴以及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贫困人员。
  • 2021-12-23 17:51 连保军 客户经理

    救助范围 :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

    扩展资料

    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7:24 连丽红 客户经理

    答:农村大病救助对象是: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的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的优抚对象。农村大病救助都包括以下几种重大疾病:1、患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并进行定期血透、腹透的;2、各种恶性肿瘤;3、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4、重症肝炎及并发症;5、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住院抢救或手术治疗的;6、严重脑血栓急性发作住院抢救治疗的;7、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的; 信息员:卢晓辉/昌图县民政局
  • 2021-12-23 16:56 车广义 客户经理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持有《德州市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

    (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三、什么条件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22类大病都有哪些: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危重孕产妇、BH4缺乏症、唇腭裂、甲亢、I型糖尿病、血友病、脑梗死、急性心肌梗塞、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国家对于农村的医疗保险制度越来越完善,农民看病报销的比例也越来越高,享受到的医疗待遇也在不断提高。只要参与了农村新农合保险的农民,生病住院到当地指定的医疗保险机构就诊,都能享受到医保报销,个人只需要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另外符合大病补助的对象只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就可领取到补贴金,让广大农民不再为医疗费发愁。

  • 2021-12-23 16:40 黄睿多 客户经理

    救助对象:

    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按时足额向市总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本人是工会会员、按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1.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持证职工);

    2.所在单位开展医疗互助互济活动,年度内经单位报销后自付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含2000元)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互助互济职工);

    3.年度内自付医药费在15000元以上、且家庭实际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县市低保线1.5倍(含)以内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因病致困职工)。

    展资料: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基数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安排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省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地方各级财政要按照规定足额安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已启动运行的要实现制度深度融合,提高运行质量,增强保障功能。整合过程中,要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完善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通过互助共济增强门诊保障能力。尚未实行门诊保障的地区,要加快推进建立门诊统筹。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要逐步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整合过程中,要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参考资料:人民网-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人均增加40元

  • 2021-12-23 16:10 赵风蕾 客户经理

    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
    (第十期)实施细则
    (2019年5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第十期)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使《实施办法》运行更加科学、具体操作更加规范、管理方式更加严密、档案保存更加完整,经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制定以《实施办法》为依据,以落实《实施办法》为目的,是贯彻执行《实施办法》的有机组成。
    第二章办事处代办点管理
    第三条为方便职工,唐山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互助服务中心)在参加互助活动5000人以上的单位工会设立办事处,5000人以下的设立代办点,各基层工会设代办员。各办事处、代办点在本级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互助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承担本辖区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参加、补偿业务。各县(市、区)办事处设在职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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