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提利息为什么不用应付利息这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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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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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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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8最佳答案
可以入其他应付款啊
计提短期借款的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计提短期借款的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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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26 黄皖疆 客户经理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等等。因而这里的短期借款利息就要通过这个核算。
计提短期借款时候。财务费用和应付的利息是同时增加的所以借财贷应。等于说计提就是把财务费用提出来转为应该付的利息的过程。支付的时候如果已经计提过了。那就是拿钱把已经计提过的利息付掉所以借应付。没有计提过的财务费用依然是财务费用所以支付没计提过的财务费用就是借财务费用 -
2021-12-23 17:19 龙展航 客户经理
1、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通过“应付利息”核算,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通过“长期借款”核算是正确。
2、应付利息的账务处理是:
①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②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3、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是:
①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②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折价和交易费用摊销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摊销的溢价,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
2021-12-23 17:02 齐春春 客户经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长期借款利息与计提短期借款利息都在“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231“ 应付利息”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时,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时,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本期应摊销的交易费用金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交易费用”、“吸收存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溢折价”、“吸收存款”等科目。
(三)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
2021-12-23 16:46 窦郁宏 客户经理
1、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时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2、具体会计分录是:
(1)预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2)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 -
2021-12-23 16:15 赵骏凯 客户经理
短期借款通常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临时借款,属收益性支出。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通常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方面而借入的款项。属资本性支出,故利息,计入长期借款科目。 -
2021-12-23 16:14 辛培军 客户经理
应付利息是流动负债,而这个利息要和长期借款一起偿还的,可能会超过1年,所以用长期借款的二级科目核算
看到后面那个等么,所以……
预提费用新制度取消了,但是现在所有的中小企业都用旧会计制度,所以你的问题不存在 -
2021-12-23 15:57 黄盛松 客户经理
首先,“短期借款”和“应付利息”都是流动负债中的一级科目,其中“应付利息”不但核算“短期借款”产生的利息;还包括到期还本分期付息时“长期借款”产生的利息,因为是分期付息,也就和短期借款利息支付模式一样,属于流动负债。
此外,“长期借款”有别于流动负债,是少有的一类负债科目,而如果是到期一次归还利息,则“长期借款”产生的应付利息同样缺乏流动性,属于长期负债,此时,没有单独设置一级科目核算,二是以“长期负债”的二级科目进行归集。
上述会计科目的应用,也可以说是习惯性规定,如果打破这种习惯,改变科目应用,资产负债仍将保持平衡。
最后,长期借款到期一次归还利息,每月计提利息,借记:财务费用-利息 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和“短期借款”计提利息及“长期借款”分期付息时一样,都借记“财务费用”,都是体现了权责发生制。楼主应该从“财务费用”科目角度理解权责发生制,而不是从负债科目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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