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外地公积金转移到上海?

把外地公积金转移到上海?是去上海市公积金?还是去闵行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把外地公积金转移到上海?是去上海市公积金?还是去闵行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展开
龙山红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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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7最佳答案

这个要单位办理,现在你在上海是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人事部的人会帮你缴纳社保,你要提供的就是:上海的劳动手册、退工单。江苏单位的离职证明。你自己没法操作的,只有请上海新公司人事部的人去办理,送点礼物就能解决。我当初和你一样的情况就是单位人事部管社保那块的人给弄好的。我买了个名牌包送给了她。呵呵。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17 龚峰毅 客户经理

    这个是转不过去的.如果你的户口转出了或者你买房修房是可以提取的.转是 不可以的。在上海你需要重新建立一个帐号.
  • 2021-12-23 17:04 齐新玉 客户经理

    办理公积金转移的流程简单,但是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找的部门并不在同一个地点,一天内是不能完成的。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2021-12-23 16:50 梅金莉 客户经理

    当然可以,现在全国的公积金都可以互转,不过有的城市需要你在当地开户并正常缴存后才能申请转移,具体要看你去到哪里,然后在新城市那边申请将之前上海的转过来,上海那边不会卡的。
  • 2021-12-23 16:42 龚崇栋 客户经理

    可以的。

    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上海本市的,并且已经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省市。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

    适用范围:本操作细则适用于使用平台的城市之间办理职工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未使用平台的,仍按原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印发的《服务指南》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外省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当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1、审核受理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1)、职工在本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外省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信息一致。

    (2)、职工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或停缴状态。

    (3)、职工在本市无继续生效中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4)、职工在本市无约定提取业务和未办结的提取业务。

    (5)、职工及配偶作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依法冻结。

    审核通过的,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由外省市公积金中心告知职工。

    2、信息与资金转出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上传至平台,传递至外省市公积金中心。同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外省市公积金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6:21 黄相柏 客户经理

    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上海继续缴存,具体操作方式应首先由录用单位为职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转入录用单位),然后由外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电汇形式汇入上海录用单位的账户,最后由录用单位将汇入资金以补缴形式缴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 2021-12-23 16:19 赵顺贵 客户经理

    上海公积金可以转移到异地。

    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上海市,并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外省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可向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上海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省市。

    扩展资料:

    公积金转移注意事项:

    1、职工在上海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传递的信息一致;

    2、职工已与上海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在上海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或停缴状态;

    3、职工在上海市无继续生效中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4、职工在上海市无约定提取业务和未办结的提取业务;

    5、职工及配偶作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上海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5:55 黄白燕 客户经理

    当天?…
    你要是仅仅把资料交上去,当天是能办好的。
    到把资料等在从外地转移过来,没有几个月是不行的。一个月能办好都算烧高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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