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医保跨省能不能转

退休人员医保跨省能不能转
齐春春 来自: 移动端 2021-09-1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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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9 11:15最佳答案

退休人员医保是不能够异地转移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长期在异地居住,持居住证或者异地户口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向参保地所在的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办理异地居住。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19 11:30 龚宇飞 客户经理

    退休人员的医保,不能转移,只能在原来的医保机构办理报销,如果长期在异地居住,可以在你医保部门领取异地医疗审批表,到你现在居住地医保医院,医保科盖章认可,一般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各盖章一个,拿到你医保地医保部门得到批准,你就可以在你现在居住地盖章的医院就医,全额自负药费,根据你当地医保机构的要求,在你就医的医院开具有关证明资料,一般有住院证,出院证,发票,住院治疗费用清单等等,拿到医保地社保部门报销。
  • 2021-09-19 11:27 齐春敏 客户经理

    不可以异地转移。

    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

    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扩展资料: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19 11:24 齐旭明 客户经理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保险登记手续,并按月申报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按规定足额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在职职工及其退休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参保登记 1、登记。 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在成立后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确认缴费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时间,并予以登记。 2、参保。
    缴费单位自接到参加医疗保险通知之日起,应办好三件事。
    首先、确定人员范围;
    其次、信息采集;
    再次、填制表格。重点在于确定六类人员:在职、退休、离休、建国前老工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二)特殊单位参保 1、困难单位怎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困难单位是指已停产半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三年亏损的,或者职工工资停发半年和欠缴养老保险费半年以上的缴费单位。总的讲就是四类单位可申请按困难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困难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操作程序:
    第一,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
    第二,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 2、破产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
    国务院44号文件、济政发[2002]201号市长令规定,破产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应从资产变现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为退休人员缴纳十年的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是上年度全市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这一数据,每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公布。 3、单位分立、改制、重组造成退休与在职人员比例过高情况的处理
    实施细则第八条,单位因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30%的,超过部分,单位按全市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为每人一次性缴纳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医保缴费
    这里重点谈缴费手续,一是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大额医疗费救助金,三是个人帐户过渡性补助,四是特殊人员医疗费,五是破产医疗费,六是退休人员超限数缴费,七是最低缴费年限补缴。
    1、 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完全按照申报软件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我市实行的是“五险合一、一票征缴”,五险没有先后顺序,且不存在先缴足医疗,再缴养老的问题。只要你欠基本保险费,五个险种的待遇你都不能享受。
    2、 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根据市政府[2002]第202号文件,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应参加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为大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规定,在职和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缴纳4元。为方便操作,规定,大额4元暂从个人帐户金中扣缴,按困难单位缴费的,每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时,申报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只有在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才可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3、 个人帐户过渡性补助
    根据济劳社发[2002]号47号文件规定,为做好原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渡的衔接工作,应实行医保个人帐户过渡性补助。各缴费单位应为职工(含退休人员)注入一个月的缴费工资(或一个月的退休金)。需强调的,一是只要你申报过渡性补助金,就应足额缴费;二是从社会保险费征缴角度讲,缴纳个人帐户补助金的前提条件是,不欠缴社会保险费。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过渡性补助金申报,由市医保办账户管理处打印缴费表,持表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缴费。 4、 特殊人员医疗费(另有规定)
    ① 离休人员医疗费。
    ②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
    ③ 保健对象医疗补助费。
    5、 破产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费
    破产单位管理部门或破产清算组,应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帐户管理处办理缴费手续,并签定缴费协议。医保经办机构为其打印《破产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费补缴表》,持表到征缴部门缴费,缴费确认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这里强调一点,破产单位的退休人员也要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由帐户管理处负责从个人帐户中扣缴。
    6、退休人员超限数医疗费
    单位因分立、改制等造成退休人员比例超过在职职工30%以上的,由市医保办帐户管理处通知单位,单位应及时到医保办办理缴费手续。帐户管理处打印《超限数医疗费补缴单》,单位持单到征缴部门缴费,缴费确认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最低缴费年限补缴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特点和外地市做法,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 医疗保险实行后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 医疗保险实行前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养老保险实行前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四)待遇的享受
    1、享受时间
    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足额缴费---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暂行办法规定,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待遇;当月不缴费,下月停止享受待遇。也就是说,只要你至上月止,单位不欠费,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延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连续三年缴费较好的单位,在一时困难的情况下,可申请延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操作是,单位填制《延长享受医疗待遇申请书》,到帐户管理处办理审核手续,帐户管理处在规定的时间给予答复和确认。 3、灰、黑名单
    灰名单:即统筹基金止付名单,也就是统筹基金不予报销名单。其范围是,上月欠费单位中的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在职减员、退休增员未作缴费年限认定人员、年限认定后不足年限未足额补缴人员、单位因合并造成欠费。
    黑名单:即因丢卡等原因造成卡不能继续使用即为黑名单。
  • 2021-09-19 11:21 黄真敏 客户经理

    第一,转移人携带申请资料到社保中心提出转出申请;第二,转移人在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第三、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至社保中心;
    第四,社保中心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养老保险基金;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需要转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的,一并转移。第五,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医保异地转移就成功了。
  • 2021-09-19 11:18 齐景娥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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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退休,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到外地。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仅限异地就业的在职职工,已经退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在病假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到外地。
    但对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报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先行全额结算,持单据回京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问题解答
    离休统筹人员如何在异地就医?
    答:离休统筹人员在异地就医应到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离休统筹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离休统筹人员出具相关单据。对于离休统筹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离休统筹人员应将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交到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于每月1-20日向单位所在区县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 2021-09-19 11:12 齐昆明 客户经理

    中新网1月14日电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医疗保险已基本覆盖到12亿人,但很多流动人口工作地改变后医保不能转移接续。新政策出台后,相关地方和部门还将继续出台细化措施。这项政策也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帮助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
  • 2021-09-19 11:09 龙层花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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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人员医保跨省可以转。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保关系转移:
    办理程序:
    (一)办事对象先到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威海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备案表》3份,领取《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结转单据》;
    (二)持资料办理: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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