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属于

nbsp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属于1约定无效合同2全部无效合同3部分无效合同4条件失效合同
车广侠 来自: 网页 2021-08-2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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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14:57最佳答案

C
答案解析:
在保险标的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下都有保险利益,对保险标的不具备保险利益的情况下保险合同无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25 15:00 黄盛林 客户经理

    全部无效,保险法规定的是合同无效。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意思是保险标的与投保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比如我不能为美国白宫投保。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之分。
    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依合同法的建构逻辑,合同的订立是规范缔约当事人之间如何达成合意,合同的效力则是进一步规范当事人的合意应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灵魂,只要当事人间的合意不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的意志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我们所讲的合同的效力,通常指的是狭义的效力概念。
    广义的合同的效力,则是泛指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私法效果。在合同法上,不仅有效成立的合同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在条件或期限成就前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广义的合同的效力,还可以包括有效的合同违反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一责任的产生虽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但也是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应属于广义的合同的效力的范畴。
  • 2021-08-25 14:57 齐春怡 客户经理

    全部无效,保险法规定的是合同无效。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意思是保险标的与投保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比如我不能为美国白宫投保。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之分。

    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依合同法的建构逻辑,合同的订立是规范缔约当事人之间如何达成合意,合同的效力则是进一步规范当事人的合意应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灵魂,只要当事人间的合意不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的意志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我们所讲的合同的效力,通常指的是狭义的效力概念。

    广义的合同的效力,则是泛指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私法效果。在合同法上,不仅有效成立的合同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在条件或期限成就前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广义的合同的效力,还可以包括有效的合同违反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一责任的产生虽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但也是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应属于广义的合同的效力的范畴。

  • 2021-08-25 14:54 车广侠 客户经理

    全部无效,保险法规定的是合同无效,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意思是保险标的与投保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比如我不能为美国白宫投保。
    望采纳~
  • 2021-08-25 14:51 齐春敏 客户经理

    应该是保险合同无效。所以选B。

    内容不合法的保险合同是合同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而导致无效的保险合同。

    内容不合法的保险合同主要包括: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保险合同。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保险合同。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保险合同。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险合同。

    ⑤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

    ⑥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财产保险合同。

    ⑦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订立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

    ⑧父母以外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人身保险合同等。

    扩展资料:

    无效保险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①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②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保险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③无效保险合同自始无效。无效保险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与保护。

    一旦确认无效,将产生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对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参考资料:


  • 2021-08-25 14:48 赵馥洁 客户经理

    根据旧《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但新《保险法》修订为: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因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往往是财产或者承担的某种责任,往往具有可转移的特点。因此在财产险中,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是是必须的。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也可以不是被保险人,在不是被保险人的情况下,投保人对保险财产可能不具备保险利益,只是履行缴费义务的人,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另根据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保险利益转让时,也会产生权利与义务的转移。财产险的保险理赔请求权,自始自终是与保险利益有关的人。

    扩展阅读:

  • 2021-08-25 14:45 齐晓彬 客户经理

    选:A
    此时的保险合同不存在撤销的情况,因人身与财产保险合同的不同,对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一、人身保险合同: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二、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 2021-08-25 14:42 齐智善 客户经理

    无效。保险利益原则从法学的角度看,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由两层具体含义: 1、只有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的资格。 2、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时判断保险合同能否生效的依据。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某种合法的经济利益。有两层含义: 1、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 2、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此所谓的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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