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是否需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公司历年实现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齐智富 来自: 移动端 2021-07-30 23:57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7-31 00:16最佳答案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做为企业法人来说,只需缴纳增加的实收资本印花税,不需缴纳其他税款。对于股东来说,则视同分配利润,个人股东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税款。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20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股东为外籍个人的,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股东为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符合规定的免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股东为非居民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31 01:18 齐智善 客户经理

    根据目前税法的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十一、关于派发红股的征税问题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近接一些地区和单位来文、来电请示,要求对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执行的要尽快纠正。派发红股的股份制企业作为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33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积金转增资本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青地税四字[1998]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 2021-07-31 00:58 齐景宪 客户经理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李洁玲
    吴琼敏
    郑穗英)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个人所得税在各税种中所占的份额不断上升,人们对个人所得税的认识也逐步加深。一般来说,对工薪收入、劳务报酬、经营所得等实体性的收入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已基本熟悉,但是对“税后利润增资”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等政策性较强的法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遇到此情况,往往不知如何操作。
    为了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少企业纷纷采取追加资本、资产重组等手段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近日,地税部门在对某企业进行重要指标变更文书审批时发现:该企业为了扩大生产,增强企业经济实力,新增注册资本1300万元,800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等额货币认缴,500万元由公司将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根据《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用税后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5〕345号)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用税后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税后利润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因此,该公司的个人股东按规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作者:叶静
    李洁玲
    吴琼敏
    郑穗英
  • 2021-07-31 00:33 樊振生 客户经理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反映的就是“未分配利润”转至“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股本)”,是两个行为的合并,性质是是分配的现金再出资,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不管是是权益法或成本法计量,都不作会计处理,仅作备查登记。

    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因此,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

    扩展资料

    进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

    (2)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

    (3)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未分配利润反映企业实现的、积累在企业、没有分配给企业所有者的利润。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包括两层含义:这部分利润未分配给企业的所有者;这部分利润未指定用途。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7-31 00:21 黄睿多 客户经理

    未分配利润结转实收资本,视同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说明:对于股份制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行为,个人股东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07-31 00:21 黄相杰 客户经理

    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


    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扩展资料

    未分配利润可以直接转增实收资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会决议,可直接至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无须通过验资程序。


    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应当将未分配利润先行分配给股东,自然人股东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


    未分配利润是投资者的收益,将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自然人股东获得收益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再投资企业,这样做,既符合《公司法》关于货币资金出资的规定,也符合投资收益分配的原则,还可以避免自然人股东偷逃个人所得税。

  • 2021-07-31 00:10 齐斯琴 客户经理

    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一定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是(国税发〔1997〕198号)
    如果没有交,在上市申报过程,需要补申报、补交。
  • 2021-07-31 00:04 符翠红 客户经理

    未分配利润结转到实收资本不需要缴纳个税,只有未分配利润对股东进行分配时才需要缴纳个税!

相关百科精选

  • 英大泰和财... 业务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

  •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建信人寿”)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因股权变更,2011年更名为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建信人寿注册资本金45亿元,总部位于上海。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