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买社保而解除合同该怎么办
我在单位做了六年,什么也没办过。今年三月份签了合同,但到如今也没办理社保。可是单位现在要我重新另签一份合同,我不签,但单位现在要解除和我的劳动关系。请问我该怎么申请赔偿?
米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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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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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 15:23最佳答案
您好,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仲裁处理!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仲裁处理!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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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 15:39 齐景宪 客户经理
签订劳动合同和没买保险是两回事,要是因为要求公司参保而遭到拒绝而离开的话,公司就违反劳动合同法了,这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
2021-07-29 15:36 贾黎黎 客户经理
公司按合同法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保险,这是强制实行,公司没有依法缴纳就已经违法再先,你当然可以以此提出解除合同,要么补交.解除合同还得依法补偿.
对于怠工,是用人单位引起,由用人单位自己负责,凭什么处罚员工.虽然员工没有怠工的权利,但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应该反抗.理所当然. -
2021-07-29 15:33 管爱娟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交社保,劳动想解除合同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直接告知用人单位因为没有交社保,要求辞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2021-07-29 15:30 齐景宪 客户经理
1、“公司没有给给我交社保,我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么做”:
(1)书面通知公司你要辞职,并保留好你已经书面通知的证据(如公司接收你辞职通知的接收人员的收条、你挂号邮寄时的挂号回执等),通知后可以立即走人,不必等公司方批准。
(2)相关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我知否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可以,但应书面通知后再走。
3、“在解除合同的同时是否需要公司给我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声明。还有在我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1)单位应给你开具解除合同的证明,不是声明。如果不给开,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或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你只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即可。 -
2021-07-29 15:29 车广侠 客户经理
您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和支付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能补交的要承担损失。不知用人单位是否与你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如你手中有合同,可以凭此合同文本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请求。若您手中没有书面合同您可以收集证明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工资表﹑工作证﹑考勤﹑表彰奖状等或工友的证明请求劳动仲裁部门确认劳动关系,同时再再看看:
1﹑用人单位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否则还可以提出赔偿金。
2﹑休息日与法定假日的加班费是否支付,否则还可以提出赔偿金。
3﹑用人单位是否在录用的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还要支付赔偿金。
关键是看您手中是否掌握的证据。
参照:劳社部2005年12号文﹑劳动合同法和司法解释三
不知我说明白没有
祝您好运! -
2021-07-29 15:26 齐晓娜 客户经理
违法。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而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有一部分是要提存为社会统筹基金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不缴社会保险是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司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
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二、《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合作关系的,必须要按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企业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如果去劳动局投诉那么企业是需要补交社保的,不缴社会保险是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单位应该按照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 -
2021-07-29 15:20 齐晓峰 客户经理
员工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就可以,先关条件楼上的条款中列出了。
建议向仲裁提出让用人单位给你把工作期间的社保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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