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到底有没有失业保险金?

请问合同到期不准备和单位续签,到底有没有失业保险金可以取?
辛培刚 来自: 网页 2021-07-2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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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16:26最佳答案

可以
合同到期不续签,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离职后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23 16:29 齐斯琴 客户经理

    不是的,只要是合同到期不续签就可以申领失业金的
    合同到期终止是属于“本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范围的,如果同时符合其他两个条件是可以申领失业金的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2021-07-23 16:23 辛培军 客户经理

    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请参阅《失业保险条例》的如下规定: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而合同到期不续签,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
  • 2021-07-23 16:20 齐星星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到期未续订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满1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相当于在单位工作但是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不能领失业保险金
  • 2021-07-23 16:17 黄皓炜 客户经理

    一楼那是在胡说。不要听他误人子弟。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因为非本人原因导致失业。如果是你主动提出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这就不属于“非本人原因”了,也就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 2021-07-23 16:14 黄相怀 客户经理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如果是职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的发放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有着规范的发放标准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准则,主要是用来保障失业人员最根本的生活水平。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中关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关于统筹层次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在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规定。发放标准中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是指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统筹地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统筹层次所在地区没有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者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与统筹层次所在的地区不一致,以哪个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参照,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
    至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规定。主要考虑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发放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它有两大基本功能,即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从这一原则出发,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应不高于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所得工资的最低标准,即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超过这个标准,容易形成养懒汉的制度,不利于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实现再就业;同时,也不应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低于这个标准,不但难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不利于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正是基于上述各方面考虑,条例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作了上述规定。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主要考虑到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应逐步提高,与此相适应,失业保险待遇的水平也应逐步提高,使失业人员和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可使失业保险金随着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有利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失业金的领取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如果不符合条件,那么是申请不到的,因此,对于失业金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下,才能避免之后自己受到损失,同时如果自己不该得到的,那么是不能进行申请的,每个条款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延伸阅读:
    劳动合同多少年能领失业金?
    劳动合同书没有给这么拿失业金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理失业金?
  • 2021-07-23 16:11 齐晓娥 客户经理

    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你续签,事实上那就是你失业了,是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 2021-07-23 16:08 龚峰毅 客户经理

    主动不续签合同,根据劳动法,没有赔偿金,没有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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