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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一名岗位人员,但是当初进公司是签订的是业务员代理合同,做的却是员工的工作,已
连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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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4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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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4 08:59最佳答案
是的,只有签劳动合同的组训才有正式的组训岗。你朋友这种签代理人合同做组训工作的只能算做是兼职组训,由于组训考核办法规定,组训必须有三个月以上的业务经验,所以兼职组训是存在的,且在保险公司当中为数不少,很多业务员为了能转为公司正式员工都是走的兼职组训这条路。你朋友没有经过组训培训,组训面试,是不能定岗且不签劳动合同的。
保险公司通常是以“转正”为诱饵,招收大量的兼职组训,帮助公司处理日常事务,每家公司对专职组训与业务员的配比数量要求都不相同,我呆过的几家公司里中国人寿是八十到一百人配一个专职组训,人保健康险公司二三百人才给配一个专职组训,这是由于各个公司对组训的重视程度不同。
这种情况没法索赔,你朋友签的就是代理人合同,说到哪都不能享受正规组训的待遇。(只是,做为个人来讲,你朋友的那家公司太缺德了,做了三年都不给转正的机会啊,而且怎么能什么福利待遇都不给呢,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唉,,,以前我公司很多兼职组训都转正了的,上级要求选拨组训,公司都是从兼职组训为优先的。。。不过,我本人也在人保健康做了一年这种有名无实的组训,新公司制度不善,我看没希望就离开了)
保险公司通常是以“转正”为诱饵,招收大量的兼职组训,帮助公司处理日常事务,每家公司对专职组训与业务员的配比数量要求都不相同,我呆过的几家公司里中国人寿是八十到一百人配一个专职组训,人保健康险公司二三百人才给配一个专职组训,这是由于各个公司对组训的重视程度不同。
这种情况没法索赔,你朋友签的就是代理人合同,说到哪都不能享受正规组训的待遇。(只是,做为个人来讲,你朋友的那家公司太缺德了,做了三年都不给转正的机会啊,而且怎么能什么福利待遇都不给呢,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唉,,,以前我公司很多兼职组训都转正了的,上级要求选拨组训,公司都是从兼职组训为优先的。。。不过,我本人也在人保健康做了一年这种有名无实的组训,新公司制度不善,我看没希望就离开了)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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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4 09:05 龚崇权 客户经理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签订的都是代理合同。内勤人员才签订劳动合同的。你要想转作内勤,那么你就要去应聘公司内部的内勤。比如助理啊,核保部门,理赔部还有财务部等 -
2021-07-04 09:02 龚巧丽 客户经理
面试过程
人寿财险面经 机构管理岗
结构化面试,没有英语测试。
面试问题
面试官大概有7-8个,刚进去时吓一跳,没被这么多人面试,但真正发话的只有一个面试官。其他的面试官都没说过话。
总共5道题,面试时有一张白纸和一根笔,面试官念题,自己记,然后开始回答,每次回答完要说回答完毕。
面试的题完全是考个人性格和能力的,和专业没关系。都是在公司里作为员工和领导遇到什么样的情况,你该怎么办,这样的题目。
补充具体面试题目:
1.你和小张共同负责一个报告的撰写,期间小张总是拿不定主意,而且在报告的内容方面和你有很多的分歧,报告进展缓慢,明天就要提交报告,你觉得很有必要跟小张进行一次沟通,请问,你准备怎么说?
2.公司把你派到基层单位进行挂职锻炼,基层单位的领导由于了解你呆的时间不会太长,并没有给你分配具体的工作和岗位,请问你认为你应该怎样做?校
3.公司召开年终酒会,你是总负责人,期间突然停电,你得知需要半小时后才能来电,请问你觉得应该怎么做?
4.公司召开一个研讨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参会,在第一天,代表们反应伙食不好,请问你应该怎么处理?
5.你作为公司市场推广部的员工,在公司的校园招聘期间被借调到HR部门,期间你起草了一个校园招聘的推广方案,并得到HR经理的认可,但是,你却发现,HR部门的一些员工对你的推广方案持反对意见,请问,你认为你应该怎么做?
最后问了一个专业问题:
总公司要在10个省市设立分支机构,请问对于各分支机构的任务指标的制定,你认为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
2021-07-04 08:56 窦连水 客户经理
请参考保监会2006年70号文件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保监发〔2006〕70号
各保监局,各银监局,各保险公司,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各省级信用联社:
近年来,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不断加强,在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影响了各自业务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防止商业贿赂,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代理机构资格管理
(一)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其一级分行应当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没有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
(三)每个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兼业代理机构应当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管控能力确定合作的保险公司数量。
二、加强代理业务内部管理
(一)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登记簿,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银行保险业务,加强内部管理及相关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
(二)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的商业银行应由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保险代理业务,加强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
(三)各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均应按照兼业代理保险业务的有关规定,建立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档案,逐笔记录有关要素和信息。
(四)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加大电子化建设力度,完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电子化操作系统和账务系统,减少手工操作。
三、规范手续费管理
(一)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开展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着眼长远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
(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务制度据实列支向商业银行支付的代理手续费。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代理机构、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业务推动费以及以业务竞赛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
(三)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进行单独核算,不得以保费收入抵扣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收入要全额入账,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索取或接受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其他利益。
(四)保险公司向商业银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1号)规定,由商业银行开具《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
四、规范销售人员资格管理
(一)保险公司应正确指导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业务人员的销售行为,并对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二)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培训的次数、方式、内容及培训费标准。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销售技能及职业道德等,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监管部门规定时数。保险公司委托代理机构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销售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三)保险公司应积极引导银行代理销售人员参加销售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格认证。2006年10月31日以后,销售投资连结类产品、万能产品,以及监管机构指定的其他类产品的银行代理销售人员,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保险公司可以设立银保专管员负责银行代理网点保险业务的培训、联络和相关服务。银保专管员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规范产品销售
(一)各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切实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宣传和信息披露管理。各类宣传材料应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统一印发和管理,严禁分支机构、代理网点或销售人员擅自印制宣传材料或变更其内容。
(二)宣传材料应当按照保险条款全面、准确描述保险产品,要在醒目位置对经营主体、保险责任、退保费用、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情况进行提示,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利益,不得承诺不确定收益或进行误导性演示,不得有虚假、欺瞒或不正当竞争的表述。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地宣传银行代理保险产品,不得进行误导或不实宣传。
(三)保险公司应与银行加强合作,针对银行客户的保险需求以及银行销售的特点,细分市场,开发多样化的、与银行产品互补的保险产品。
(四)鼓励保险公司深入挖掘与银行的合作潜力,将合作领域扩大到柜台以外的网上银行、信用卡、以及对公业务等方面,积极探索非柜面销售模式,如理财专柜、电话、直复营销以及对企业客户的销售。
六、加强监督检查
(一)各保监局、银监局应按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误导、账外核算、乱列费用等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各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努力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售前和售后服务,并积极配合当地保监局、银监局做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行业内外沟通与交流
(一)各保监局、各银监局应督促当地保险行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尽快采取行业自律措施,建立行业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共同维护银行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打击商业贿赂,遏制恶性竞争。
(二)各保监局和各银监局应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协调有关政策。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已经签署的银保合作协议如不符合本通知有关要求,应当在2006年9月30日前根据本通知进行修订或重新签署合作协议。
邮政储汇机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参照本《通知》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按照上面的文件银保专管员应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在实际中只有中国人寿不签劳动合同因为是国有的企业。上层领导是有级别。
【纠错】 -
2021-07-04 08:53 齐斯琴 客户经理
是的通过正规笔试才可以面试的,如果要考试,笔试的题型与国家招考公务员的题型是差不多的。同时,建议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相关知识做一个简单的了解。 -
2021-07-04 08:50 赵顺铃 客户经理
鉴于保险公司职位名称繁杂,是否是内勤得看签订何种合同,如果是外勤业务员签订的是代理合同,无五险一金。如果是内勤签订的是人事合同,有五险一金。
工作稳定性得看自己的选择,和业务销售息息相关的岗位事情少不了,工作难度并不大,只是事务较多杂,保险公司业务员流动性大,人事工作量不少。 -
2021-07-04 08:47 齐景岳 客户经理
保险代理人的生存困境,绝对不是保险行业的个例,而是保险行业的一个缩影!据统计世纪保网3年就接到多起关于虚假招聘的投诉,国内也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2007年,世纪保网曾对保险行业的虚假招聘做过专项调查,发现保险公司在招聘时,仅仅代理人岗位名称就有122种,其中新华人寿高达101种。有些岗位名称更是闻所未闻,比如:女性主管、业务策划助理、特许筹备部经理、应往届毕业生新秀计划、挑战高薪人员等。
保险代理人在整个保险行业的食物链中,处于行业的最底层。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代理关系:你不是我的员工,所以我可以不给你工资,社保、展业费用,不承担雇主的任何义务。但是你必须接受我的管理,所以你必须接受考勤、培训、管理和考核。如果不高兴,我可以随时开除你(当然我的说法会很文雅,不是开除而是解除代理关系)。至于你的续期佣金,那是不用想的,肯定没有。至于你的押金退还,对不起我很忙,请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等我空了自然会给你办理。
一个权力义务极不对等的代理制,一定是一个极不不道德的制度! -
2021-07-04 08:44 连丽萍 客户经理
中国人寿招聘不是骗子。中国人寿招聘是属于正规平台的大型金融保险集团的招聘,是比较有保障的。中国人寿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也是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险、企业和职业年金、银行、基金、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实业投资、海外业务等多个领域。
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班是比较有保障的,其工作时间以及调休时间均是合理安排的。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规律的工作时间安排,并且中国人民保险属于世界500强企业,其新进也是非常可观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人为本,无论是对客户还是对自己公司员工,均注重个人的健康问题。
如果是在中介平台经人介绍进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班的话,可能就需要要交几百块钱的押金。但是总的来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一个正规的保险机构,只要进去上班成为了正式员工后,其福利和机遇还是较为良好的。
另外中国人寿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其就业岗位非常广泛,适合毕业生磨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寿官网-人才招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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