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由哪个资产管理公...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6-26 21:34最佳答案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口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口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不良资产。
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口接收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资产。
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口接收中国银行不良资产。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在管理和处置资产时,可以从事追偿债务、资产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等活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管理和处置资产,在转让资产时,主要采取招标、拍卖、竞价等方式。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26 21:49 赵顺贵 客户经理
中国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自2007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做,不再局限于只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
扩展资料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在京成立,赖小民任董事长,柯卡生任总裁,隋运生任监事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长城资产”)成立于2016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431.5亿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中国东方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10月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由财政部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自1999年成立以来,东方公司主要开展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和风险金融机构托管等业务,并在近年积极致力于商业化转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26 21:46 齐晓娇 客户经理
我国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资产。
现在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扩展资料:
1999年,国家为了处置四大行的不良资产,分别对口成立了东方、长城、华融和信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AMC)。
当时,由财政部为四家AMC分别提供100亿元资本金,由央行提供5700亿元的再贷款,同时允许四家AMC分别向对口的四大行发行了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用于收购四大行1.4万亿元不良资产。
2008年8月,财政部牵头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
参考资料:
-
2021-06-26 21:43 车庆云 客户经理
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银行不良资产。
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
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
五、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
2021-06-26 21:40 龚小花 客户经理
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接收银行的不良资产来进行资产置换,这种接收剥离了银行的不良资产。
基于80年代以来我国几大商业银行所遗留下来的巨额不良资产,我国国务院上个世纪末决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我国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此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以最大限度来保全国有资产、减少国家损失为主要经营的目标,依法独立承担其民事责任。
总共成立了4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
自2007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作,但是不再局限于仅仅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2010年的“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已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复成立,同时随着国务院将原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方案批复,银纪资产管理公司也应运而生,2010年,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开始得到深化。
不良资产剥离,解决80年代以来我国几大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所遗留下来的巨额不良资产(其中是数以万亿计的难收回的贷款等),把其拨给专门为此成立的几家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东方,长城等),并由后者追收、拍卖,尽可能的为国家财产挽回损失。
我国对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了三次的剥离:
第一次是在1999年,国家将我国四大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近1.4万亿元不良资产剥离至四家AMC,所采取的是通过账面价值收购方式。截至2005年的第3季度,以上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经累计处置了第一次剥离的不良资产7366.6亿元,处置进度已完成58.71%。
第二次是在2004年5月22日,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了第二次不良资产的剥离。这次剥离,最大的特点是部分资产不再按账面价值转移,而是由财政部直接给出一个适宜的价格比例。然后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2787亿元可疑类的贷款进行整体打包出售,信达公司在一级市场中标;而中国银行1424亿元、建设银行569亿元以及交通银行640亿元的损失类贷款则委托东方公司和信达公司处置。
第三次是2005年进行了的不良资产剥离。其中工商银行4500亿元可疑类贷款分作35个资产包,分别按照逐包报价原则出售,其中华融公司中标226亿元,信达公司中标580亿元,长城公司中标2569亿元,东方公司中标1212亿元;而工商银行2460亿元损失类贷款委托华融公司处置。
-
2021-06-26 21:37 龚子飞 客户经理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管理从中国建设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
2021-06-26 21:31 黄盛林 客户经理
1、主要是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东方、长城、信达和华融,当年四大银行上市剥离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出售给这四家。
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的不良资产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的不良资产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现在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名词解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包括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
成立背景:亚洲金融危机后,为解决银行体系巨额不良资产问题,1999年国务院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相继成立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成立之初,除信达的人员较为整齐之外,其余三家均临时从对应的国有银行抽调。当时财政部为四家公司各提供了100亿元资本金,央行发放了5700亿元的再贷款,AMC获准向对口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并用这些钱向四大行收购1.4万亿元不良资产。 -
2021-06-26 21:28 齐景国 客户经理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处置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其中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银行不良资产,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但现在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法国再保险... 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以...
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海航人寿”)是由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于2009年3月2日注册成立,2009年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