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二手车没过户借给别人出了单方交通事故...

三年的车子车主不是我名字借朋友成年人有驾驶证,他自己撞到花坛上去了没用第三方就是车子自损,交警部门也已经处理了,当时说是跟我修复就没到指定修理厂去,自己拖到熟人的修理厂了,结果朋友耍起无赖了,离事故处理完已经快三个月了车子还停在那没人管,说现在没钱。现在天天晚上睡不着不是因为车子而是因为他的做法,谢谢你们有谁可以告诉我怎么处理这闹心的事最后加店车损在外面定价是3万5到4万4S店可能还要高
齐晓庆 来自: 移动端 2021-06-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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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10:15最佳答案

不用变更也可以,交强险随车不随人。《交强险条例》对交强险的退险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二手车买卖不在其范围内,因此原则上不可以退保。交强险是“随车”不“随人”,最简单的办法是只办理车辆交强险变更。
车辆过户后应进行保险变更
《保险法》相关法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同时也规定了:“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的,因转让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车辆过户后,交易双方都应及时办理车辆保险的变更手续,以免给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理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08 10:21 齐新玉 客户经理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
    机动车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登记人必须出具车辆的交强险保单,以此证明过户的车辆手续是齐全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 2021-06-08 10:21 赖鹏举 客户经理

    对方车辆没有年审不影响责任任定,你需要对对方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如果你也有损失的,对方应该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你进行赔偿,也就是最多他需要对你进行赔偿一万二。
  • 2021-06-08 10:18 黄益民 客户经理

    车辆买卖合同只针对签约双方是有效的,不受用第三人。出交通事故后,对方有权向肇事人和原车主主张要求赔偿。车主再根据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向购买方主张
  • 2021-06-08 10:12 边叶宏 客户经理

    不需要,一般由具体使用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01)民一他字第32号]: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则原车主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对于车主和使用人的责任问题,基本上采纳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标准来判断,即:谁支配管理车辆和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取利益(包括驾驶车辆带来的便利甚至享受),谁就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扩展资料:

    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1、被盗车辆肇事,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方分期付款购车,卖方保留所有权,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3、修车厂修车,修车工驾车发生事故,不担责。

    机动车交付修理厂修理,修理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修理厂承担赔偿责任。但车辆所有人对交付修理的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

  • 2021-06-08 10:09 齐春敏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你全责,那就是赔偿对方的损失了,你没什么好处理的了。对方的全部损失都是你赔偿,但对方车辆没年审,交强险过期,交警会对他也进行罚款的,还会扣押他的车辆,补齐手续后才能放车。

  • 2021-06-08 10:06 黄盛润 客户经理

    车友,你所遇到的这起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看起来是还是算一桩较为复杂的交通赔偿案子哈。这是因为:
    一是,如果你所购的这台二手车虽成交完成,但车辆尚未过户,如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十三条第九款的规定
    下列情形,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九)同一机动车被多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都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最后一次转让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述相关条款中不难知道,你所购的这台车虽未过户,但在完成交易后,实际车辆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所以应该由最后一次转让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虽然这台车辆是在借给了你的朋友驾驶过程中发生了事故,在法律层面上驾驶员也应该负有赔偿责任。
    三是,如果你与你的朋友由于一是没有购有相应的交强险,二又无商业险,没有赔偿死者几十万元赔偿能力,对方肯定会将你与你的朋友同时列被告,向你们提出赔偿的诉求的。甚至于你的朋友还会因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哈。
  • 2021-06-08 10:03 黄益汉 客户经理

    开始说有交强险,但出来交通事故后,经查没有交强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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