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市医保特殊门诊证?

如何办理市医保特殊门诊证?
齐明松 来自: 移动端 2021-06-0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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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11:52最佳答案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持《XX省直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疗保险证》到三级定点医院进行鉴定。精神病由精神病专科医院鉴定。
2)参保人将经三级定点医院鉴定并签署意见的《XX省直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疗保险证》、有关病历资料交本人所选择且具备资格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定点医院医保办。
3)承担慢特病门诊治疗的定点医院医保办,每月于20日前集中将办卡资料报送省医保中心。
4)省医保中心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10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办理工作,并及时通知定点医院前来领取。
5)参保人从办卡日期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待遇。
6)参保人员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其门诊治疗医疗费按规定与定点医院结算。
7)《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仅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如参保人调往异地工作或死亡,参保单位应及时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8)参保人员需变更定点医院的,将本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交新选择的定点医院,由医院医保办集中送交省医保中心办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06 11:58 樊扬诗 客户经理

    向医保办提交医院的特殊病种的诊断书,办理物殊门诊申请,这样的话就可以报销门诊费了
  • 2021-06-06 11:55 龙层花 客户经理

    不同城市办理特殊门诊需要不同的材料。

    不同城市办理特殊门诊需要不同的材料,例如北京市办理材料:

    1、社保卡(本地就医只需携带这个)。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

    3、《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

    深圳市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参保人疾病证明材料(包括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出院小结),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疾病证明材料须加盖医院医保办公室章。具体需要携带什么材料,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特殊门诊只能按月购药和治疗,当月费用当月结算,剩余额度不能累计到下月。

    2、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的使用范围,仅限该病种及并发症的治疗和购药,其它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城乡居民特殊门诊发生费用纳入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当参保人门诊和住院费用累计超过限额时,特门待遇自动停止。

    3、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住院治疗时,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自行停止,出院16天后系统将自动恢复。

    4、参保险种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对象必须持特门手册到指定初审医院医保科,提交特殊门诊转换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06 11:49 粱俊芳 客户经理

    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可在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以下简称《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由主任医师填写诊断及治疗经过,提出治疗方案,医院医保办审核。参保患者持医院出具的《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和医疗保险证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门诊报销标准
    1. 在职人员
    一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含个人帐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
    2. 退休人员
    一年度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含个人帐户)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80%。
    3. 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
    4. 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未收住院的医疗费用,属门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对待。
    住院报销标准:
    1. 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标准2005年定为1300元,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均为650元。
    2.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采用分段结算、累加
    支付的办法,一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05年定为7万元。
    3. 一年度内住院报销超过7万元后再发生的医疗费用,
    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10万元。
    4. 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院前7日的医
    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累计结算。
  • 2021-06-06 11:46 齐映山 客户经理

    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
    由于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随着各地医保水平提高,现在也逐步有很多地区将更多的疾病纳入特殊病范围。
    参加新农保医保政策特殊病报销需要的资料:
    携带《特殊病种审批表》、合作医疗卡、确诊报告和一寸照片2张
    参加新农保医保政策特殊病报销的流程:
    1、合作医疗参保人赴指定医院审核填写《特殊病种审批表》;
    2、携带资料到市农医办审批办理《特殊病种证》;
    3、每年7月和次年1月,持《特殊病种证》到市农医办报销窗口,当年门诊费用按住院标准结报。

    扩展阅读:

  • 2021-06-06 11:43 龚家贱 客户经理

    申报程序:

    1、初审申报。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2、出院证明(6个月内)或病情相关检查报告、诊断证明。

    3、现场填写《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

    扩展资料

    以成都市为例。

    一、门诊特殊疾病就医治疗

    通过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的参保人员,在本市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治疗机构申请就医(每次治疗的有效报销时限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需再次申请就医)。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2、《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

    产生材料

    1、预付款凭证。

    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报销申请特殊门诊后3个月的治疗费用。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2、《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

    3、预付款凭证

    产生材料

    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支付结算表》

    2、治疗费用发票

    门诊特殊病种是指包括冠心病等22种的一种疾病种类。门槛费为600元。

    门诊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等21种疾病。

    “特殊病种”定点医院的选择与变更

    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北京市基本医疗定点专科和中医医院中确定一家为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经本人就医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后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并经单位同意、医保中心批准,就可以去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

    批准期限为360天,一年内不得无故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变更或继续延长。参保人员患特殊病一旦选择并经医保中心审核批准了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因其他疾病住院也不需要交起付线费用。

    易地安置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易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同本市。

    “特殊病种”就医管理

    1、“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种”医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

    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

    3、报销比例:门诊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06 11:40 齐晓彦 客户经理

    特殊门诊办理手续:
    1、初审申报。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 2021-06-06 11:37 龚宇飞 客户经理

    特殊病种门诊申报程序
    1、初审申报。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简称《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株洲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株洲市本级初审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市人民医院、三三一医院、市三医院(限精神病)。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一)A类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期满后,直接到市医疗保险处续办;
    (二)B、C类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期满后,须按原申报程序重新办理。
    特殊病种门诊结算报销比例
    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且在特殊病
    种门诊最高限额标准之内的药物和治疗费用,参保人个人自付2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80%;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另补助5%;精神病患者最高限额标准之内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肾(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另增加10%。
    乙类药品及特殊检查治疗按省市医疗保险政策先自付部分后再纳入特殊病种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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