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目前公认最完善的.

就是包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像医疗卫生保障,教育保障等等的民生问题方面的保障.
齐春怡 来自: 移动端 2021-05-2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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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13:39最佳答案

德国是最早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社保保障制度的萌芽通常认为是在英国产生的,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是最早的关于社会保障的成文法律,但是英国并没有第一个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德国后来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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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0 13:39 齐晓平 客户经理

    内容来自用户:蒋林志

    浅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历程以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目前我们要探讨的主要问题。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演变,问题,对策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因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但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是一种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用给予保障的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很快,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国家对老职工有隐性负债。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特征是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为主的养老保险制度转变。这个转变的难点主要是对老职工和退休职工而言,过去他们的养老金是由国家和企业负责的,现在一下子要他们依靠个人账户养老,是不现实的,因为他们的个人账户基本上是空的,这实际上就存在一个国家没有对他们的过去贡献做出补偿的隐性负债问题
  • 2021-05-20 13:36 龙小芳 客户经理

    德国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在保证市场自由竞争的同时,又采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校正由于市场自由竞争导致的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使竞争和经济增长的好处让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其中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公民,使所有最低收入和无收入的人,都可以从国家那里得到住房和货币收入,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
    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体制
    德国实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社会保险制度,以及以普通税收收入为来源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构成,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事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社会救济、住宅补助、子女补助和教育补助等,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项目几乎覆盖了所有的社会成员。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又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法定保险的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自愿保险的保费完全由投保人个人承担。
    德国社会保险的管理层次:
    一是联邦政府部门。
    管理德国社会保险的联邦政府部门主要有三个,即德国联邦卫生部、劳动社会事务部和劳动(就业)部。其中:卫生部负责医疗和护理保险,职责包括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和业务协调。主要制定公共医疗保险的范围、缴费、服务标准、药品报销目录等政策。劳动社会事务部负责养老和事故保险的政策制定和业务协调。另外还有一个德国联邦劳动(就业)部负责失业保险。每个部都下设专门的管理办公室或执行委员会负责具体社会保险的业务管理。各州(有的几个州合起来只设一个局)、地方政府也设立相应的局(或办公室)负责执行。
    由于公共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是全国统一制定,联邦政府管理机构比较精干有效。
    二是经办执行机构即公共保险公司和私人保险公司。
    德国医疗、护理保险的公共医疗保险公司基本按行业设置,1990年德国有1200个公共医疗保险公司,现有400家公共医疗保险公司。全国有90%以上的人在公共医疗保险公司投保。政府规定在保费收入中提取5%作为机构人员经费。由于保险公司多,势必增加管理成本。法定保险的缴费和服务标准已经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能变动。
    德国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养老保险局承办。德国有23个州级的养老保险局,承办法定的工人养老保险,而海员、铁路职工、矿工和农民的养老保险分别由按行业分别设置保险机构承办,联邦养老保险局则承办政府职员的养老保险。
    德国事故保险由行业保险合作社承办。人身事故保险分为法定保险和一般保险,法定保险的参加者为农民和海员。
    德国失业保险由联邦劳动(就业)部负责,失业保险实行全国统筹,收不抵支时,由联邦劳动(就业)部向联邦政府申请,大区和基层劳动局执行。联邦劳动(就业)部下设10个州(大区)一级的劳动局;州劳动局下设181个市一级劳动局。劳动局不仅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收取和发放,还负责失业者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以及劳动市场的调查,参与劳动市场政策的制定等。
    德国各种社会保险金统一由雇主交给雇员参保的医疗保险公司,由医疗保险公司按社会保险金的种类,分别转给其它险种的保险经办机构,联邦劳动(就业)部需支付医疗保险公司代办业务费,2000年预计支出12亿马克。
    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启示
    ——建立德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德国社会保障的法律统一由联邦议会立法。德国社会保险体系一般由法定保险、补充保险或个人储蓄保险组成,以法定社会保险为主。法定社会保险的对象为企业的职员或工人,所有的企业员工(除雇主外)都必须无条件参加,具有强制性。借鉴德国的经验,我国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全国要统一,由全国人大通过后实施。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具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税)的义务,以及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使全国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障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均衡发展。
    ——建立起各负其责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
    德国目前已建立了立法、决策、管理、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的各负其责又互相制约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联邦议会负责社会保险的立法,政府部门监督执行,各自的社会保险公司(均为自治性的公共团体)具体负责管理和提供服务。其中政府部门中,财政部门负责全德国的社会保险预算的编制,联邦劳动(就业)部和劳动社会事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决策和管理办法。由于社会保险的具体事务是由各个社会保险公司负责,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市场运转机制进行运作,而政府各部门就可以专职于宏观决策,如社会保险的政策、预算的制定、社会保险制度运转的预测和监督,以确保参保人的权利不受侵犯,实现社会公平。这种管理体系是与德国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程度较高。
    各个具体负责管理和提供服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必须提供优质和方便的社会保险服务,否则参保人会转到提供服务比较好的社会保险公司参保。由于社会保险具有“大数”法则,参保人数不足就会影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甚至倒闭。因此各个具体负责管理和提供服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存在着互相竞争的格局,具有社会化管理程度高的特点。
    ——社会保险资金运作模式的改革。
    德国社会保险目前仍是实行现收现付制的基金筹集模式,在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就会出现基金收支缺口大,威胁社会保险体系的运转。这个问题对于其他也是实行同一种模式的国家也会出现。为此,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也需要及早采取应策,如可实行部分积累制的资金运作方式并逐步过渡到完全积累模式。在实行部分积累制的资金运作方式时,一是将现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分解为两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即社会统筹部分由省级统筹,按现行的基础养老金办法运作;个人帐户部分则实行强制性的个人储蓄帐户,逐步提高个人的缴费比例,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使个人帐户的基金积累实帐化。二是要重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改革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隐性负债问题,避免养老保险制度可能出现的支付危机。
    ——完善社会保障的基础性工作。
    德国每个参保人员都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通过保障号码可以查到参保人的所有资料。计算机全国联网,信息系统比较完善。当前,我国社会保障要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一是要建立起包括城乡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职工在内的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二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实行全额收缴,社会化发放。三是要提高统筹层次,如实行省级统筹,要清理、规范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避免各地之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出现大的差距。四是要建立各级财政与税务、社保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之间,以及各自内部的社保信息联网系统,实行计算机管理,准确掌握保障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达到信息共享。
  • 2021-05-20 13:36 黄相怀 客户经理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一、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功能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并指出,发展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补充。其中,社会保险是核心,社会救助属于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优抚安置起着安定特定阶层的生活的功能。这是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而具体的阐述。
    社会保障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被誉为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相应地。社会保障具有以下主要功能: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特点及缺失
    (一)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速度向低于经济发展速度转变
    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速度应低于经济的增长速度,两者保持一种适当的比例,这样才有利于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稳定。由于我国原有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费用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以超过经济增长的速度发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它应逐渐转为低于经济发展速度。
    (二)社会保障水平地区发展不平衡
    我国经济发展呈东、中、西梯度发展态势,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社会保障的地区发展亦极不平衡。发达地区人均全年离退休金比欠发达地区高161.5%。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也是前者远比后者高。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内在联系,说明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必须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在短期内这种地区发展的极不平衡性还不会有很大的改变.而且还可能扩大,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高于西北、西南边远区仍然是大趋势。
    (三)二元经济结构决定我国社会保障的二元化格局
    我国近60%人口在农村,但农业所创造的国民收入仅占国民收入总额的30%。而近40%的城市人口却创造国民收人的70%。发达的城市经济与欠发达的农村经济同时并存,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同时并存。这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这种二元经济结构决定,我国过大的城乡差别制约着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的提高。城乡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的客观差距,具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改变。因此,城乡社会保障的改革和建设还应从实际出发,分别发展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模式。在解决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使农业人口按照现代化的国家标志降到30%以下时,我国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才可能实现。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特别是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以后,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管理体制不顺。主要是行政管理政出多门,社会保障项目之间协调困难。在养老保险制度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于长期分属国家劳动部、人事部管理,离退休人员待遇差别过大。因此要适时分步地建立起覆盖所有城镇职工的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管理透明执行。对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保险界定不清,发生按所有制性质分部门管理基本养老保险的现象要逐步理清,实现和谐、公正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社会保障部分项目改革滞后
    社会保障的国家单一保障模式改革滞后。在这种情况下,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除改革原国家保障项目外,还必须建立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在社会保障中对于仍应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的社会救济等项目来说,基本不存在多层次保障的问题,而对养老、医疗保险则必须尽快建立多层次的保障制度。
    (三)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全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覆盖国有企业,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也仍然是在国有企业进行。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实际上也局限在国有企业,要提高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口和灵活就业人口的参保比率,在制度上为他们增加参保的机会。因此实行拥有良好“便携性”和统筹水平较高的个人账户制度,既可以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消除企业、部门和地区之间的障碍,为建立全国范围的统一大市场开辟了道路,扩大养老保险参保率和覆盖面。
    (四)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偏低,属地原则未能落实
    完全由政府负担的保障项目和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项目,统筹的层次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强,而目前我国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都不同程度地偏低。基本养老保险以市县级统筹为主,保障的共济性受到制约。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一直是按属地进行管理的。属地管理问题突出表现在养老、医疗保险项目方面。从“企业自保”向社会保障转变的过程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行业统筹与地方统筹分割。易贫富不均,削弱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共济作用。因此,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好地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必须坚持实行属地原则。
    (五)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及管理尚不到位
    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困难。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劳动者和政府三方。其中。企业担负着筹资的大部分责任。然而,目前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在社会保险统筹中占主体地位的国有企业经营很不景气。在收缴比例相对较高的情况下,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其所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出现了实缴率逐年下降而拒缴率或欠缴率逐年上升的现象。同时据审计和财政、劳动部检查的情况表明,挤占、挪用基金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投资房地产血本无归;有的超标准提取和滥支管理费挥霍浪费;有的对存入财政专户的基金截留利息;有的公款私存、化公为私,甚至失业保险基金也出现被挪用的现象。对此要加强保险缴费与未来给付之间的联系,以较高的透明度重塑和强化劳动的激励机制。设立专项保管账户。杜绝挤占挪用现象。
    (六)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发展缓慢
    在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职工与企业关系是一种劳动契约关系,企业与职工双向选择,通过劳动合同实现就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没有任何义务再承担他们与生产经营无关的生活事务。只有这样,国有企业才能从企业办社会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与其它经济类型的企业平等竞争。从总体上看,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的社会化程度相比,社会保障事务管理的社会化进程更为缓慢。
    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拓展社区平台职能,为居民的参保登记、缴费、就医管理提供基础性服务。
    (七)社会保障亟待加强立法
    社会保障立法是关系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只有完善立法,才能使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化,并覆盖到全社会。现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主要是靠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行政规章推行。我国近年来社会保障各项目标进展情况差异较大。有的比较成熟,有的尚在探索阶段。目前我国要进行总体社会保障立法还比较困难。因此。现在应当根据社会保障制度中各个具体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实际进展情况先分别制定法规。在制定单项法规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立法。
    四、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一)改革和完善现行管理体制
    首先,立足现状走社会化管理模式。社会保障应实行集中统一的社会化管理,由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部门统一制定社会保障基本制度,并由各级政府的社会
    保障专管机构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障对象。其次,打破部门分割,实现集中管理。由政府的职能机构对社会保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只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才能站在社会保障事业的全局乃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保证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地运行,发挥其“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保持社会稳定。
    (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要认清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正确估量未来发展的战略前景,把握住改革大潮带来的新机遇,大胆探索,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要提高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口和灵活就业人口的参保比率,在制度上为他们增加参保的机会,实行拥有良好“便携性”和统筹水平较高的个人账户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消除企业、部门和地区之间的障碍,为建立全国范围的统一社会保障大市场开辟道路,扩大养老保险参保率和覆盖面。
    (三)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
    社会保险具有社会性、互济性、长久性和自我保障性的本质特征,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必须是全社会统筹,不能条块分割.画地为牢,搞行业自我保险、部门自我保险或企业自我保险。在进行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化统筹时。也要依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逐步实施。提高社会统筹的层次将有助于发挥社会保险的共济性,扩大社会保险的社会性,使社会保险更具长久性,降低社会保险自身的风险,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
    (四)加强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要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渠道,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覆盖面和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率,相关的社会成员都必须
    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较高的透明度重塑和强化劳动的激励机制。设立专项保管账户,杜绝挤占挪用现象;提高社会保障费用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提高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力度;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来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如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发行社会保障债券、发行福利彩票等等。
    (五)发展社区化的社会保障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把社会保险的服务功能从政府和企业分离出来,使其走向社区载体,真正实现社会保障以家庭为基础的社区化。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基础性工作迸一步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拓展社区平台职能,为居民的参保登记、缴费、就医管理提供基础性服务。
    (六)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应将社会保障立法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在制定《社会保障法》的同时,注意配套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部门相结合,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保证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
    (七)发挥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职能作用
    要求政府提高决策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完善人才结构,提升业务透明度。充分尊重多数人的利益需求、吸纳群众意见和建议,实现听证制。依照《社会保障法》、《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营运投资实施监督管理,以解决“外部性”、“信息不对称”、“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市场失效问题,减少并消除行政非效率以及“腐败”、“寻租”行为,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
  • 2021-05-20 13:33 龚小英 客户经理

    社会保障制度最早产生于欧洲。进入20世纪以后,资产阶级社会改良主义和社会民主党的"福利社会主义"成为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也有人说,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从福利制度开始的,具体说是从1601年英国伊利莎白女皇的《济贫法》开始的。根据这一法律,国家对解决贫民负有责任,在全国普遍设立了救济贫民的济贫院,收容救济老人、孤儿以及残疾人等失去劳动能力的贫民。可以说,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英国是第一个实行社会福利政策并建立起一套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尤其是经历了本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创,英国政府开始迎合工人运动中出现的改良主义趋势,通过国家来主持收入的再分配,满足较低收入阶层的广泛要求。实际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具有一定规模,英国政党也把建立"福利国家"作为竞选口号,自诩要建立"福利国家"的政府。二战后,英国政府开始对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的调整扩充,广泛地介入贫困、疾病、失业等社会问题,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立法,其中比较重要的有:1906年颁布的《教育法》,1908年颁布的《儿童法》和《养老金法》,1909年颁布的《劳工介绍法》,1911年颁布的《国民保险法》,1918年颁布的《教育改革法》,1919年颁布的《住房和城市规范法》,1926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法》等等。
    西方社会保险制度则首推德国的俾斯麦政府,早在19世纪80年代俾斯麦政府就建立了《社会保险法》。战败后的联邦德国几乎以占DNP1/3的财力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了许多有关法律和条例,涉及到了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疾病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照顾等诸多方面。在东西德国统一之前成为西方国家社会保障事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但是,如果把福利与保险都纳入社会保障的大概念之中,那么,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始时间还是以英国最早。
    目前,欧洲国家都形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无所不包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劳资关系和阶级矛盾,相对地维持了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保证了经济的持续发展,明显地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如,50年代至80年代初,英国的人口增加了20%,住房增加了57%,男人的平均寿命提高了19%,多数人拥有了自己的住宅、汽车、家电等等。当然,资本主义制度并不能靠社会保障注入新的血液,相反,引起了诸多的问题,比如70年代后英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英国病"。
    欧洲国家的社会保障是各国政府的一种职能。社会保障制度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它主要包括:政府和由政府支持、组织的社会力量,对因灾祸和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个人和家庭给予救助;对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因失业等原因失去生活来源者给予生活保障;对为国捐躯,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的个人和家庭给予优抚;为提高公民的身体、文化素质、丰富公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兴办教育、体育、卫生、环保和其他公益事业等,国家通过立法手段把这些保障措施和政策法律化,按法定规则在社会实施,即为社会保障制度。按照以上社会保障的内容,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一是从收入方面提供支持和援助的项目,主要包括老年退休和失业补助、贫困救济和伤病补助、退伍军人安置和遗属抚恤;二是从开支方面提供支持和补助的项目,主要包括健康医疗、住房、社会服务、儿童照顾和解决家庭问题的补助;三是教育和培训方面的支持和补助项目;四是对遭受某种损失者给予支持和补助的项目,如劳动保护和保健、食品和医药、环境保护、少数民族照顾等。
    社会保障是欧洲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能和社会政策。不管各国社会制度有多么的不同,社会保障都是为公民年老、残疾而丧失工作能力,因失业、生病或供养家人死后而减少或丧失收入时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解除后顾之忧,从而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被人称之?quot;减震器"。当然,资本主义国家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缓和阶级矛盾。20世纪在英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成长起来的社会生产力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发生了剧烈冲突,30年代大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冲击,使社会生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国内矛盾白热化,工人阶级的大量失业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使政府面临的不再仅仅是贫民救济,而是如何解决日益剧增的失业大军和更多人的低收入问题。全社会动荡,弥漫着饥饿、绝望、恐慌、犯罪等。英国政府迫于不得已,找到了工人运动中的改良主义,主?quot;收入均等化",向富人征税,再分给穷人,创造"福利国家",有计划地对国民收入进行了一下再分配,再分配领域进行了一下宏观调整,出现了一大堆社会福利法案,从而使阶级矛盾得到了缓和,使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稳定。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在欧洲国家得到顺利发展的重要原因。
  • 2021-05-20 13:33 齐晓巍 客户经理

    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且难以扩大。

    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8%。

    大量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突出。一些已参保单位采取尽可能少报工资总额的手段偷、漏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停产、改制、破产等无力缴费,造成大量参保人员的流失。

    (二)社保基金难以维持。

    自上世纪 90 年代后期以来,全国企业养老保险金收入,即使在“空账运行”下都无法满足支出需要,且年度赤字规模呈逐步扩大之势。在失业保险方面,随着下岗与失业并轨,失业保险体系在财务方面呈现难以持续的情况,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

    当前我国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正处于增速换档期、转型阵痛期和改革攻坚期三期叠加的关键历史阶段,就业压力巨大,现行失业保险体系难以保持长期的收支平衡。

    虽然目前“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收支平衡,但由于受益范围有限、部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个人负担过重等因素影响,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存在隐患。

    (三)社保基金管理漏洞多。

    在医疗保险方面,部分参保人、非参保人、医疗服务机构采取非法手段侵蚀医疗基金,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权限不足等因素,难以进行有效管理。

    在失业保险方面,缺乏有效的方式甄别参保人员尤其是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就业状态,存在部分已经重新就业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在养老保险方面,不合规的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问题难以根治。

    (四)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

    我国人口众多,农业人口比重相当高,占总人口的 80%以上,但是农业人口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占比较少。

    目前,我国公共医疗卫生投入的 80%在城市,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排在191个成员国的188 位。另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最小,待遇标准很低,有的地方陷入停顿状态,有的地方已形同虚设。

    (五)社会保障法制滞后。

    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群众在社会保障方面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时,由于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无法大多是根据劳动法、民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进行仲裁或判决,法律有效性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扩展资料:

    (一)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并依靠法制来保证实施。只有体制、机制、法制“三制”健全完善,才能保证社会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

    为了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我国早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应当在积极进行改革实践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目前,由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无法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无法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快研究制定《社会保险法》。

    (二)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统筹必须具有较大的范围,不能过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广覆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互济,互济功能的发挥取决于社会统筹的层次,而社会统筹的层次又取决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即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覆盖面越大),互济功能就越大,抗御风险 的能力就越强,人数的广覆盖是做大做强社会保险的坚实基础。所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

    社会保险应该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所有在统筹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和单位都要无一例外地参加社会保险。为了调动了民营企业参保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对于非公有企业,可以采取“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参保办法。

    在降低缴费标准的同时,调低基础养老金的待遇标准。同时,社会保障必须实行多层次,不能“单打一”。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 保障的标准不可能高,只能保基本。

    但是为了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为了满足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多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为了调动家庭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必须通过大力发展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鼓励进行个人储蓄性积累保障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如果不发展补充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保障也难以巩固和发展。

    (三)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

    社会保险的制度运行有赖于资金的支撑,社会保险远期基金支付压力很大,若要缓冲压力,填补缺口,必须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模式转换,同时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

    一是各级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必须提高比例,探索从国有资产收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预算外收入中提取社会保障资金,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将日益增大的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入资本市场,把保值增值的压力转变为良好的投资回报。

    但要坚持如下的原则:始终把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保障积累基金和国家经济建设的良性循环;严格监管,确保完好。

    三是建议在全国推行厦门等地已实行多年的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的办法,以强化征缴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四是降低待遇,减少替代率。五是参照日本等国家的先行先试,适当推迟退休年龄,减轻养老资金支出压力。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5-20 13:30 辛国江 客户经理

    是铁血宰相俾斯麦最早在德国发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目前,欧盟地区是世界上社会保障体系最为全面和完善的地区!
    不知道楼主问的是不是这个..呵呵
  • 2021-05-20 13:30 黄益民 客户经理

    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试题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一个国家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国家为公民提供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以经济的发展水平为前提的,所以A正确。分析表格,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每次完善,都是通过立法形式,B正确。从社会保障的内容来看,保障了一般公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劳动安全等,这必然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C正确。D项所述有些绝对化,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但不能断言英国那时已经实现了社会公平,只能说其为实现社会公平做了很多努力,推动了资本主义体制的自我完善。答案为D。考点: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点评:此题难度较大,实际是考查学生对英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的认识和理解,要求学生对社会保障制度有一个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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