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单位上班期间生病,用人单位要不要赔偿

员工在单位上班期间生病,用人单位要不要赔偿
赵马元 来自: 网页 2021-05-13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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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3 19:10最佳答案

员工在职生病。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这个主要看员工的病和公司有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那么公司就要负责任给治病。这起码属于工伤。除了要负责治病给报销医药费之外,还应该有经济补偿。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5-13 19:31 赵顺铃 客户经理

    事实上,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应该算是一种工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能是为工伤:

    第一种情况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内非因工作原因受伤。在工作期间内因为从事个人活动或不是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的伤害,是不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

    第二种情况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内,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假如员工并非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三种情况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一般来说是属于工伤认定范畴的,但是例如“闯红灯”或其他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第四种情况是员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伤的。一般来说,员工因工外出受伤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假如员工外出期间所从事的活动是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第五种情况是在岗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超过了48小时后死亡,就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了。

    第六种情况是员工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事实上,对于以上这些行为,都视为是员工需要自负责任的行为,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是否属于上述情况的,需要通过有效的政府文书进行认定。

    总而言之,以上几种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 2021-05-13 19:28 龚巧丽 客户经理

    你好,这种情况下,只要生病与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一般来讲,公司是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赔偿的。但在员工医疗期间的工资与社保应是按照规定发放和缴纳的。
  • 2021-05-13 19:25 赵风英 客户经理

    员工在工作期间生病公司不可以辞退。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1-05-13 19:22 龚小艳 客户经理

    1、在工作中生病了.不能再继续上班,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但是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2021-05-13 19:19 齐晓娥 客户经理

    你生病是工伤吗?
    属于工伤的情况有:
    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或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收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收尾工作性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3.患职业病的(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4.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收到伤害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交通轨道、货运轮渡或火车事故伤害的
    ==========
    如果你的生病符合以上情况之一的,即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是要为员工支付工伤保险的,你就医的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
    希望对你有帮助!
  • 2021-05-13 19:16 赵飞行 客户经理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生病,在医疗期内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在医疗期过了之后以员工生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员工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2021-05-13 19:13 黎皇兴 客户经理

    上班时间意外发病当然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也是有责任赔偿的,所以不用担心,法律会很好的保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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