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发生工伤十级,没买社保,只买了商保,...

试用期发生工伤十级,没买社保,只买了商保,公司说不需要做工伤认定
黄盛昌 来自: 移动端 2021-04-24 14:05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4-24 14:20最佳答案

您好:
工伤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是不同体系的社会保障,工伤保险的待遇相对较高,对工伤职工的权益保护较为全面,您在司法鉴定的伤残等级不适用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在发生伤害的30日内申报,否则工伤职工一年内均可以提出认定申请,一旦认定,所有的工伤待遇均有用人单位承担,超过一年期限将无法得到其他救济。
工伤职工申报工伤认定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其实用人单位用合法的手段应对认定加以阻挠视为正常的反应,至于伤害的等级是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情况作出。
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首先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的时限是伤害发生的30日内,如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认定用人单位将承担所有工伤待遇。
提交资料有:
1、到当地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及其家属可以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环节,有时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举证可以依照劳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收集一些其他证据:工资单、工资卡、入厂证以及奖状锦旗之类的,还可以找工友证明与之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证据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这是个前提,没有劳动关系就无法认定工伤。
3、医疗诊断证明证明。
用人单位如不服鉴定结论可以到认定机构所在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后,待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即做伤残等级鉴定,这需要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的规定做出,您可以参考一下。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同时还应做出停工期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结论。
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此次鉴定为最终结果)。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工伤职工一系列的救济权利。
三、伤残鉴定等级(停工期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结论)得出后,如工伤职工没有异议(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受到的15日内到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再次鉴定此次为最终结论。同时,在鉴定结论做出的一年后,因伤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的情况下,为了加快赔付时间,可以凭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等级结论、停工期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结论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仲裁裁决前,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调解,你可以拒绝调解(前提是你懂得工伤待遇的构成,知道总待遇的数额,也可以作出适当让步而调解结案,您若不懂最好不要同意调解),发生法律效裁决书,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您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里关键是工伤的认定环节,一旦被认定工伤职工的地位就比较主动了。
至于待遇数额还是等鉴定等级出来结合停工期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结论才能计算出工伤待遇总额,计算本身倒是不难,大家会帮您算的,关键是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处理有些不确定性,要结合用人单位的态度、承受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虑,避免因“旧病复发”、“病情加重”等情形给工伤职工带来其他损失。
不知我说清楚没有
祝您好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4 14:29 连丽艳 客户经理

    1.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
    2.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
    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 2021-04-24 14:26 黄盛权 客户经理

    买了社保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买社保工伤费用由单位支付。与工伤认定无关,你一定要按时申请工伤认定。
  • 2021-04-24 14:23 赖鹏博 客户经理

    一定要去做工伤认定,商业报销公司也需要提供一些证明,

    有了认定书,如果有伤残等级,离职的时候还有伤残补助费的,

    切记,一定要去做工伤认定,如果严重的,一定还要做伤残等级鉴定。
  • 2021-04-24 14:17 章要在 客户经理

    没交社保,员工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2021-04-24 14:14 米塞林 客户经理

    如果说你有工伤保险的话,相应的赔偿由社会保险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待遇需要由公司承担的,所以说还是要做,不做鉴定怎么弄能要求损失赔偿呢?
  • 2021-04-24 14:11 齐晓姝 客户经理

    只要是在上班时间出的事,都算工伤,买没有买社保是厂里事,和你没有关系,你可以去劳动局去告他 ,你现在要做的事是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补赏金,社保补办当然要
    ,没有工伤认定,评残要自己付钱了,有可能厂方不认可你的伤残鉴定的结果,影响你的赔偿金
  • 2021-04-24 14:08 龚小荣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试用期工伤和正式员工受工伤,一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由单位申报工伤,如未买社保由单位承担全部工伤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在试用期发生工伤也应享受工伤待遇。
    具体流程如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如果该员工受工伤,用人单位就辞退他,那么用人单位要举证表明其确实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且不是因为工伤致使不符合,如果不能举证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如辞退,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并将他辞退,那么该员工仅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相关百科精选

  • 养老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要扩大,养老...

  • 失业保险 失业既包括劳动者劳动过程的中断,也包括达到劳动年龄的社会成员未找到工作前的特定阶段(在我国通常称“待业”)。国际上一般从广义上解释失业。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