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报销的住院报销发票遗失了怎么办
齐晓影
来自:
移动端
2021-03-22 07:43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3-22 08:04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22 08:07 黄盛波 客户经理
出院结算收据丢失是不能补办的。
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也就是说,把医院的底联给复印一下,盖上医院的公章,然后你再写一个声明,说明丢失的过程和用复印件报销时一切后果由你承担的担保,然后提交给你们领导,让你们领导审批一下就可以报销了。
扩展资料: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法规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
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
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292号)规定: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
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
-
2021-03-22 08:01 齐星星 客户经理
出院结算收据丢失是不能补办的,发票丢了后可以去补发票
1.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疹时候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你拿着这个复印件直接去社保问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过类似的情况。问下社保都是怎么处理的。然后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准备,然后交给单位。
3.发票丢了后可以去补发票,医保还是能报销的。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2.你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你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扩展资料: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法规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3-22 07:58 赵顺贵 客户经理
不可以补办,但是可以申请原发票的复印件,在医院盖章之后,报销的时候拥有一样的职能。
扩展内容
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补办发票的程序:
参保患者将本人“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发票)”原件丢失,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写明丢失原因,由当事人及家属签字证明。
其次当事人及家属向城镇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城镇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参合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应持经核准的申请资料、出院记录、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所诊治的医院申请查阅并复印“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
-
2021-03-22 07:55 贾黎黎 客户经理
遗失住院发票,医院一般不可以重新开具发票。但可由您向医院提出出具证明的请求,原开具发票的医院在查对发票的根联、记帐联无误后,可按原来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并将原发票存根复印件盖章交您,附上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并作发票丢失说明。凭以上材料到单位财务报销。
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也就是说,把医院的底联给复印一下,盖上医院的公章,然后你再写一个声明,说明丢失的过程和用复印件报销时一切后果由你承担的担保,然后提交给你们领导,让你们领导审批一下就可以报销了。
如果是“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遗失,可以凭病历本上的住院号,找医院打印一份即可。
扩展资料:
补办发票的程序:
参保患者将本人“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发票)”原件丢失,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写明丢失原因,由当事人及家属签字证明。
其次当事人及家属向城镇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城镇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参合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应持经核准的申请资料、出院记录、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所诊治的医院申请查阅并复印“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
参考资料:
-
2021-03-22 07:52 窦连水 客户经理
可以报销,但只能报销一部分。
第一,登报声明作废。第二,补办生育保险报销原始发票丢失证明,有这件事情。第三,带着这些手续去报销。
你要到给你开发票的地方说明情况,让他们帮你出份证明,就可以拿到单位报销。若住院医院的出院发票遗失的,请至分娩医院复印留底发票并加盖医院的财务章,然后连同本人的书面情况说明及其他待遇结算所需的材料,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结算。具体您可以咨询社保热线:12333。
生育保险分为定额补贴和生育津贴两项内容。定额补贴就是住院费报销,一般出院即报。生育津贴则是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支付标准按企业上年度缴费基数进行计算。这部分报销需要职工住院费用的原始发票,申请人原始发票丢失,仅凭医院开的发票复印件是不能走账的,为此不能领取生育津贴。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
2021-03-22 07:49 符育明 客户经理
如果你的住院发票原件弄丢了。社保局如果只收邮政的话,那你只能去医院补打一个电子发票,加盖公章应该是可以的。 -
2021-03-22 07:46 车广伟 客户经理
可以社保局再次沟通,住院发票的记账联去医院复印出来,盖上医院的红色章,应该可以作为报销依据的。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中国平安财...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利安人寿”)成立于2011年7月,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家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利安人寿股东由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