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额医疗保险也是在网上交吗

天津大额医疗保险也是在网上交吗
龚宇飞 来自: 移动端 2021-02-2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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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16:04最佳答案

可以通过医保查询。
医疗保险查询:
1.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
2.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除此之外,因为有时登陆当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而有的人也会认为在网上查询的方法不够直接,那么还可以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两种方法查询;
4.而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的,在查询之前需要将这些准备好,以免在需要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5.而有些人对社保号不是很清楚,或是不小心遗忘了,那么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2-26 16:10 连东英 客户经理

    是的,医保大额缴费是以自然年缴纳
  • 2021-02-26 16:07 齐敦益 客户经理

    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程序
    一.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 凡是天津各区注册企业、社会团体、属天津各区管理的事业单位应自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属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4. 《社会保险登记表》(登记1号表,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提供);
    5. 参保职工职工人事档案存放地证明及劳动行政部门开据的职工录用手续;
    6. 在天津各区分中心参保的人员,如果在此之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的,需持原缴纳地社会保险机构开据的社会保险转移单、个人帐户记载表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办理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完上述手续10日内由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 用人单位发生终止或变更与社会保险有关事项时,应在终止或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二.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核定)
    按照规定,每年年初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缴费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应按下限确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03年缴费下限为680元);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上限的,应按上限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2003年缴费上限为3500元)。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无法确定的,按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当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其本人首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当年的缴费技术经分中心核定后每年首月15日前方可申报。核定后的缴费基数年内不在变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缴费基数时,缴费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超级汇总基层表》I102-1表;
    2、《劳动工资统计联审核实表》联审01表;
    3、《职工工资收入台帐》;
    4、相关财务报表(《损益表》)。
    三.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在每月八日前,向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申报缴纳本单位职工当月社会保险费。(遇节假日不顺延)
    (二)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在每月八日前申报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中心将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三) 为保证社会保险计算的准确性,减少误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保留精确到“元”,计算社会保险费金额保留精确到“分”,并据实记载。
    (四) 缴纳的险种和比例
    1、 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2、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10%(其中1%为门急诊大额医疗费),个人2%。此外,职工在每年一季度前一次性趸缴当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由单位统一上缴分中心。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救助金每年一季度前由分中心在养老金中扣缴。政府规定,凡新增人员、新参保单位,自增加当月按每人一个年度150元(2008年为150元)的标准一次性征收大额医疗费补助金(公务员不缴门急诊大额医疗费)。
    3、 失业保险:
    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
    单位0.5%—2%。
    5、 生育保险:
    单位0.8%。
    (五) 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填写的相关报表
    1、《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集申报表》(征字1号);
    2、《天津市天津各区失业保险基金征集表》;
    3、《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减少)名册》(变字1号);
    4、《天津市社会保险费补(减)征集申报名册》(征字2号)
    5、《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征字4号);
    6、《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征字5号)。
    注:其中征字5号,6号表,只在年初核定缴费基数时填写。
    申报征字2号表时,按险种(养老、医疗)分别填写;变字1号表在有人员变动时填写,新转入人员须在增减变动表“备注”一栏注明其“转出社险名称”,对于已在原转出社险制作“医疗保险卡”的,应同时注明“已制卡”,以避免重复制作。
    (六) 社会保险费结算方式
    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与缴费单位原则上以同城委托收款方式结算,特殊情况允许使用现金或支票。
    以同城委托收款方式结算的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银行帐户内有足够支付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改变银行帐号或帐号资金不足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
    (七) 养老保险的记录及对帐办法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填写:
    用人单位为职工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记载,自《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第五页始一年填写一页。如果职工自年中某月开始缴费,应将缴费情况填写在本月相对应的栏上,并加盖经手人的印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载”页上的“企业缴费金额”栏,可暂不填写,当年缴费记载情况须由职工本人签字。
    2、对劳动合同制工人1984年1月至1992年12月按有关规定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经天津劳动人事部门认定后,记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第四页,并加盖审核专用章。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手一册,如因某些原因具有一本以上手册的职工,应到基金经办机构办理合并手册手续。
    5、 打印养老保险对帐单。
    根据市社保中心的统一安排,定期进行养老保险的对帐工作,用人单位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机构打印缴费对帐单。
    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一) 社会保险转出程序
    1、 职工需调入外省市工作的,由原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并提供以下凭证:
    (1) 职工调动介绍信或调动函件;
    (2) 《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3)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 《医疗保险证》。
    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根据以上凭证,为调出职工开据《天津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并按天津市有关规定为调出职工计算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一并转入调入单位当地社险机构,待对方将回执寄回我处后,再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划转至调入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的养老保险专户。
    2、 职工在市内转移,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转移手续,应提供以下凭证:
    (1) 由转入单位开据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
    (2)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 转出单位填报的《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4) 《医疗保险证》。
    (二) 社会保险转入程序
    1、 外省市单位调入职工需由接收被转入职工的单位携带转入人员的调动函件和调出当地社险机构开据的个人帐户转入通知单,通知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为其建立基本章,其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由劳动行政部门审定其来津前的工龄,由调入后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
    2、 市区内转入职工,应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持调入职工《天津市社会保险转移单》、个人帐户记载表及职工本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转出单位社会保险机构审核盖章的)、《医疗保险证》,在本单位办理当月结算时一并到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基金不作转移。
    3、 用人单位使用下岗职工从事临时性工作,并签定临时劳动协议的,用人单位和下岗职工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办理转移临时社会保险关系(手续同市区内转入)。
    五、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
    (一) 办理领取养老金程序
    1、 参保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单位须到天津各区人事局办理退休条件认定手续。
    2、 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天津各区劳动人事局认定退休证明交至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并填报《天津市参加养老保险退休退休人员增加减少变动表》。
    3、 接到天津各区分中心通知后领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载表》及《职工平均点工资情况表》,到天津各区劳动人事局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4、 将经天津各区劳动人事局审批后的《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及有关材料送回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同时提供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各一张。经审批无误后退休职工本人按规定时间领取退休金支取凭证,并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退休金。
    (二) 职工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
    1、 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
    (1) 基础性养老金:天津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
    (2)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储存额×1/120(退休十年后生存继续享受)
    2、 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98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
    (1) 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①基础性养老金:天津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0%;
    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储存额×1/120(退休十年后生存继续享受)
    ③过渡性养老金
    天津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职工97年底前缴费年限×1%
    ④补贴
    (2) 缴费年限不满15年:
    ①一次性发给个人帐户储存额
    ②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98年1月1日后个人帐户储存额/98年1月1日后实际缴费年限×97年底前缴费年限-97年底前个人帐户储存额)。
    (三) 职工死亡后办理支取养老保险待遇程序
    1、 在职职工死亡后,用人单位须填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审核表》(表十),并提供以下证件到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和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1) 死亡职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复印件;
    (2) 经审核后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只限在职死亡职工)。
    经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审核后,通过用人单位将死亡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 退休职工自领取养老金10年内死亡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的剩余部分及国家规定的丧葬补助费,退休职工自领取养老金10年后死亡只发给丧葬补助费。
    (四) 出国定居职工办理支取养老保险待遇程序
    用人单位需填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审核表》(表十),提供出国定居职工的以下证件,到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终止手续。
    1、 出国定居有效证明;
    2、 经审核后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 职工本人自愿领取申请书。
    经审核确定后,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六、失业保险的支付
    (一) 单位办理退工程序
    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应将事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七日内报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备案。
    (二) 企业退工后失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享受失业保险金(文件依据[2000]428号)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费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 失业职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程序
    1、 失业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在两个月内由本人持《退工通知书》、《职工就、失业证》和身份证到天津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填写《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失业职工调查表》。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每6个月将对失业职工进行一次审核,如有稳定性工作(6个月收入高于本市最低工资)的职工将停发失业保险金。若发现已有稳定性收入却隐瞒不报的失业人员,将责令退还所所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享受失业金资格审核程序
    按失业职工登记情况,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将审核以下几种情况;
    1、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情况;
    2、 档案记载参加工作年限;
    3、 缴纳养老保险年限;
    4、 劳动合同年限情况;
    5、 发工资时间。
    自动离职的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金。
    (五) 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
    经审核确定认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职工,由本人每月按指定的时间持《就、失业证》、《身份证》、本人图章按规定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活期存折),当月不领取或由于个人原因未领,不予补发,连续三个月未领(含第三个月)者视为就业,不再发放。
    (六) 办理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
    对于档案存放在天津各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的失业职工,由用人单位填写《具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人员备案花名册》,持失业职工档案经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审核后,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七) 失业职工待遇标准
    1、 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
    以天津市最低工资为计发基数,按比例发放;2003年支付标准是救济期在1—12个月的为302元/人;就及其在13—24个月的为272元/人。
    2、 医药费补助标准:
    失业职工在救济期内每月享受医药包干费18.0元(现行),随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生育,按规定一次性发给五个月的救济金为生育补助金。特殊病症需住院治疗要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指定医院就医并按规定报销。
    (八)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程序
    按照规定,将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确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期限,最低3个月,最高24个月。
    七、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
    (一) 住院前登记
    (二) 转诊转院登记
    (三) 社区家庭病床的登记
    (四) 门诊特殊病的登记
    (五) 住院结算
    (六) 急诊留观转住院前7天的报销
    (七)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的报销
    (八) 门诊特殊病的报销
    (九)门诊大额医疗费补助
    (十) 大额医疗救助审核结算办法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
    八、社会保险稽核检查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稽核缴费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财务状况,确认缴费单位是否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稽核的缴费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稽核,不得谎报、瞒报。
  • 2021-02-26 16:01 边友康 客户经理

    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按大额医疗保险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每月缴纳的钱数各个地区不一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即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时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其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同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 2021-02-26 15:58 黄盈椿 客户经理

    需要每月都缴纳。

    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每月缴纳的钱数各个地区不一样)。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额医疗费用按照下列办法支付:

    1.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2.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3.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

    4.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在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后,其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慢性疾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段累加,共同负担。具体标准为:

    (一)4.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大额医保基金支付94%,参保人员自付6%;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6%,参保人员自付4%;20万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8%,参保人员自付2%。

    (二)参保人员使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10%,经批准使用血液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30%,余额再按规定由大额医保和参保人员按比例负担。

    (三)参保人员使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体内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其中属国产的,由个人自付35%%,大额医保支付65%;属于进口的,由个人自付50%%,大额医保支付50%。

    参考资料:

  • 2021-02-26 15:55 连保军 客户经理

    五险一金中的大额医疗保险是必须要每月都缴纳的。

    大额医疗保险是指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制度。

    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一定的金额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每月缴纳的钱数各个地区不一样)。

    扩展资料

    购买大额医疗保险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医疗品质,缓解经济压力,实现医疗费用报销。事实上,医保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缺乏对医保知识的了解不利保障自身的权益。

    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定点医院垫付的,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向定点医院付清自付比例后,由定点医院向大额医保办进行报销;参保人员在转诊医院就医的,由于其大额医疗费由个人先行进行了垫付,所以此类人员应持病历、发票以及清单,前往大额医保办报销。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由单位或医院填报《大额医疗统筹费申报表》,向市医疗保险局申报。在就医的,除个人自付部分外,大额医疗费由医院与市医疗保险局结算;大额医疗费报销比例为90%(转外就医的为80%)。

    参考资料:

  • 2021-02-26 15:52 连东英 客户经理

    你好: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每月缴纳的钱数各个地区不一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即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时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其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同基本医疗保险相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的待遇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额医疗费用按照下列法支付:1.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2.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3.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4.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由单位或医院填报《大额医疗统筹费申报表》,向市医疗保险局申报。在就医的,除个人自付部分外,大额医疗费由医院与市医疗保险局结算;转外就医的,由单位凭《转外就医申报表》、住院费用收据、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到市医疗保险局报销。大额医疗费报销比例为90%(转外就医的为80%),12个月内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不含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2.5万元)。参保人员按比例自付大额医疗费参保人员在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后,其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慢性疾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段累加,共同负担。具体标准为:(一)4.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大额医保基金支付94%,参保人员自付6%;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6%,参保人员自付4%;20万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8%,参保人员自付2%。(二)参保人员使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10%,经批准使用血液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30%,余额再按规定由大额医保和参保人员按比例负担。(三)参保人员使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体内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其中属国产的,由个人自付35%%,大额医保支付65%;属于进口的,由个人自付50%%,大额医保支付50%。大额医保最高可赔3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大额医保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最高数额为30万元。大额医疗费的报销方式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定点医院垫付的,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向定点医院付清自付比例后,由定点医院向大额医保进行报销;参保人员在转诊医院就医的,由于其大额医疗费由个人先行进行了垫付,所以此类人员应持病历、发票以及清单,前往大额医保报销;对于在定点医院就诊,自己垫付了大额医疗费参保人员,可以出院后持病历、发票、清单前往大额医保报销。
  • 2021-02-26 15:49 樊振生 客户经理

    不知道你说的是否天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天津市政府已经通知,天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从2008年12月31日推迟至2009年3月31日(因为只有医疗保险有大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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