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停放在小区指定区域的摩托车被盗,物业不...

业主可否拒交物管费
符翠红 来自: 网页 2020-11-29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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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9 07:37最佳答案

我觉得你这还必须要看看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中相关的具体约定。
物业费中是否包括责任看官车辆一项。对停放车辆是否有明确的约定,你是否将摩托车放入指定的地点。如果是的那物业公司即应赔偿你的损失。
物业费中如果不含看车,那你仅以物业公司负有安保的义务起诉的话,结果可能会差强人意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0-11-29 07:34 黄睿刚 客户经理

    追问: 这很不公平啊!物业只会收费,他们没有履行到管理的责任。物业管理故名思议,他们的存在就是要对我们的小区进行管理,管理出了问题,造成了业主的财产损失,他们就应当承担责任。我们是要交物业管理费养着他们的,出了事就推卸责任,没事时候就管着我们,这也收钱那也收钱,自己买的楼好像他们成了主人,这不公平啊!他们这样做严重损害了我们业主的利益。 并且物业也从没告知过我们这“只是给你提供停车并且收费”的,也不跟我们签订有关当业主财产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时物业应承担的责任,这是否有避重就轻欺诈我们业主的嫌疑啊?《物权法》就没有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吗? 回答: 物业和业主来就是矛和盾,物业要利益,业主要服务,所以物业绝不可能赔付业主丢失或损坏的财物; 追问: 如果是他们管理上的失误,可以赔偿吗?可以上诉吗?根据当时的视频和出入登记反映,我觉得物业有重大过失责任。据视频我的摩托车是被人抬进一辆12座面包车偷走的(面包车有牌,同时被偷两辆),摩托车警报器响了足足有十来分钟,无人来巡察,在管理处也无人去监看视频。最值得可疑的是当我们询问当时值班的保安,是否看到我们的车被人用这部面包车偷走,他的回答很肯定说没有!我们进一步问他为什么那么肯定,他说他有看过这部面包车,窗玻璃是透明的什么也没看到。但我们看视频这部面包车的玻璃是用很多报纸被封起来的,保安明显撒谎。再查他们的车辆登记,对上视频时间和日期当时就一部面包车进来过,但在车辆登记本里登记的此车是为“无牌”。
  • 2020-11-29 07:31 龚小芝 客户经理

    物业管理中的“保安”,其职责仅限于物业公共区域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目的是维护物业公共区域的秩序,为业主创造安全的居住环境。物业管理企业在未违约的情况下,对业主因遭遇治安和刑事案件所受到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物业管理企业对此事项有特别承诺。
  • 2020-11-29 07:28 贾黎黎 客户经理

    你好,你的问题相对简单些,要是说的责任吧,肯定这个看来是不能得到赔偿了。
    物业法和物权法在这个问题上都没有规定,是盲点。就像车停在停车场,然后被盗,停车场不负任何责任。中国的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规定。即使付了停车费,也没用。因为停车场是提供车位,不是负责看车。最近在这种法律官司很多。
    你的情况类似。一方面,你缴纳物业费。可是,你停车,顶多算占个位置。物业没有责任给你看车,更别提赔偿。
    另一方面,物业费仅是负责打理日常事务。保安的责任是维持治安,不是保护你的人身安全和物品安全。准确的说,是维持这个区域的环境秩序,对于你个人和个人财产,出现问题,你没法追究责任,他们也不是警察,履行公共安全的职责。
    你去交涉吧,但是估计够呛。物业的管理和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更舍不得替业主赔偿和花钱。打官司不值得,而且没有法律条文支持。
    以后注意吧。
  • 2020-11-29 07:25 管爱娟 客户经理

    如果交了停车费用的,那么物业就有相应责任。如果是停在小区内的楼下,物业一般是没有法律责任的,因为小区内有专用停车场所。
    物业管理的义务主要有:
    1、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及傅人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5、至少每 6 个月应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6、提供优美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8、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房屋、物业管理档案、财务账簿等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同时,业主委 员会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管理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 2020-11-29 07:22 连伯才 客户经理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的范畴,即对小区房屋的公共部位及设施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小区绿化、秩序的管理及其它相关的服务。
    一、物业管理的费用只是用来进行服务性行业的开支,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
    二、小区的所有车辆及财物的保管,物业管理只是存在安防的义务,并不存在保管、看守的责任,当然,如果物业管理另收取了保管费就不同了,还有,如果在《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中有相关的约束,则要负相关的责任了;
    三、至于该摩托车车主并不是小区的业主,如果他的摩托车没有按物业管理指定的地方停放,或者没有上锁,或者没有在门岗索取票据,物业管理是无法追责的;
    四、小区的财物被盗,也不是都能找物业管理赔偿,那要看物业管理在这件事中有没有过错,如果收取了车辆保管费,或者车辆是直接从大门逃走的,那就要找物业管理讨说法了,如果物业管理在这件事中没有任何过错,那只能是该业主自买教训,自认倒霉了。
  • 2020-11-29 07:19 连丽红 客户经理

    我认为物业管理的职责就是依照业主协会与物业管理的合同约定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维护小区社会治安,保护小区人身财产安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还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也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以上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首先要看业主与物业管理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对小区车辆是否负有看管的义务,如果有这样的约定,还要看被偷的车辆是否停靠在物业指定的停车位上,如果是停在停车位上被偷的,物业又举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看管义务的,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看管车辆的义务,或者虽然有约定看管义务但业主没有按照物业指定的车位停车的,全部损失应当由业主自己承担。 另外,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保安故意造成你的车被偷,保安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首先你应当与物业管理协商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 2020-11-29 07:17 龙小语 客户经理

    [案情回放]

    胡海风是某小区业主,并与某公司签订了入住合同。某公司在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过程中,先后制订了《小区入住须知》、《小区管理规定》、《门卫岗位责任制》、《关于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摩托车进出小区专项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并在小区内公布。《小区管理规定》要求小区内住户每年向某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200元,由某公司负责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养护、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提供服务。

    某公司在发布以上规章后,便开始向小区住户收缴物业管理费,但胡海风一直未交纳。2008年6月24日,胡海风中午下班后将自己的摩托车未加防盗锁就停放在小区内,等下午上班时,胡海风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已不在停放点,便立即报案,但公安机关一直未破案。6月27日,胡海风向某公司交纳了200元的物业管理费,之后便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公司赔偿胡海风的经济损失。

    [专家点评]

    胡海风在摩托车失窃前并未将摩托车钥匙或行驶证交付给某公司,而某公司也未对胡海风出具取车凭证。显然,双方当事人之间就该车辆并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某公司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表明某公司已对小区进行了管理,履行了管理职责,胡海风摩托车被盗纯属意外事件,某公司对此并无主观上的过错,其行为也未违法,更无侵害胡海风财产的事实。所以,某公司对胡海风的摩托车被盗并无责任。相反,胡海风摩托车被盗恰恰是因为胡海风未遵守甲公司的规章制度,自己对车辆疏于防范,未停放在自己车库,也未加防盗锁,结果使摩托车被盗,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这个后果完全应当由胡海风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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