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常宝 (1)

  • Q:网上代扣代缴个税怎样申请手续费返还16回答

    最佳答案:

    一、申请手续费返还的税款范围

    可申请手续费返还的“三代”范围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由于经常发生代扣代缴职工工资个人所得税行为,因此企业较熟悉申请返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事实上,在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营改增前)、增值税等纳税范围中,只要企业属于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履行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之后,都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手续费返还。

    二、申请手续费返还时的一些特殊情况

    1、个人合伙企业为投资者申报个人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不能申请手续费返还

    根据《个人代缴代扣条例》的规定,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按照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代扣代缴的范畴,不得申请手续费返还。

    2、被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能申请扣缴手续费返还。

    3、代扣代缴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不可以申请手续费返还

    城市建设维护税仍属于税,在申请范围之内,而教育费附加不属于税,不在范围之内。

    扩展资料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具体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上款所说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第三条

    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前款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领导要对代扣代缴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办税人员履行义务;确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人员,共同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

    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

    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否则,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

    第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其应纳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点通正文]排列=左起横版录入方式=手工录入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扣缴义务人已将纳税人拒绝代扣代缴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除外。

    第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税款帐簿,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

    第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第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六条

    扣缴义务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款,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第十八条

    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隐瞒应纳税所得,不扣或少扣缴税款的,按偷税处理。

    第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式拒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按抗税处理。

    第二十条

    扣缴义务人违反以上各条规定,或者有偷税、抗税行为的,依照征管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为了便于税务机关加强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扣缴义务人建档登记,定期联系。对于经常发生代扣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发给扣缴义务人证书。扣缴义务人应主动与税务机关联系。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对办税人员加强业务辅导和培训,帮助解决代扣代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故意刁难办税人员或阻挠其工作的,税务机关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的代扣代缴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

  • ">
    谢欣慧 (1)

  • Q:如何抑制预防通货膨胀?12回答

    最佳答案: 先分析通货膨胀的类型,有需求拉动型、成本推进型和国际输入型,还有就是混合型,对于需求拉动型的通胀,宏观紧缩政策是有效的,而对于成本推动型的通胀与国际输入型的通胀,紧缩政策作用就不那么明显了。所以,政府要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而不应仅仅依赖单纯的宏观紧缩政策。“一刀切”的紧缩政策在应对混合型的通胀预期,尤其是在应对成本推动型和国际输入型通胀时,不仅不利于稳定物价水平,还有可能减缓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即导致“滞胀”。
    应对通货膨胀,尤其要预防“滞胀”的发生,不能单独采取宏观紧缩政策,必须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第一,有必要从货币政策的总量调控转为总量调控与结构性调控并重。我国通过采取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利率政策以及调控信贷规模等货币政策的总量调控来应对通货膨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局限性也很大。货币政策的结构化,会更加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第二,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转向从紧的货币政策,要分阶段推进,避免急转弯。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采用“松紧搭配”的方式可能更加有效。
    通货膨胀预期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很有可能使通货膨胀成为现实。在这种形势下,稳定社会的通货膨胀预期就显得至关重要。政府近期的对策是采取结构性措施,增加市场上短缺商品的供给。供给的增加是稳定物价的迫切措施。当某些原材料和消费品国内产量短时期内无法增加更多供给时,可以动用外汇储备进口一些国内短缺的商品。只要供给增加了,企业和居民个人的通货膨胀预期就会趋于稳定。此外,政府采取打击商品炒作行为的措施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抑制非正常的需求和有序地增加供给应当双管齐下,而且有序地增加供给相对更加重要

  • ">
    王双 (1)

  • Q:余额宝里,10000元一天大概能有多少利息11回答

    最佳答案: 你好!目前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是2.021%,一万元放在那里一天大概的收益是0.55元。

  • ">
    潘娜 (1)

  • Q:我是做汽修汽保零售的个体工商户,请问下需要办理国税...6回答

    最佳答案: 如果是公司两家都要办,流转税由地税征缴,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缴。办证时只选择国税、地税中的一家办理就行,因为现在的办证规定是“一家办证,两家认可”。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话,税务登记证在地税办理,并缴纳地税应征税款。

  • ">
    曹正娟 (1)

  • Q:注销银行卡会注销支付宝卡通吗9回答

    最佳答案: 邮政银行卡注销后,绑定在支付宝中的卡通不能使用。
    邮政银行卡注销后,银行卡还是会在支付宝的银行卡中显示,只是无法付款。
    可以登陆支付宝钱包,点击财富-银行卡,删除这张银行卡,点击右上角的+号,按照提示添加一张新的银行卡。

  • ">
    王刚 (1)

  • Q:电脑一键恢复后,网上银行的证书没了怎么再次得到16回答

    最佳答案: 1.你还到银行开通过了,要到银行开通才能转帐,支付
    2.建行的网银最近刚升级的,不选择证书进去 看看右上角还有\"下载证书\"这几个字啊,有的话选择下载
    3.下载后的证书在你当时的系统用户下,如果你换了用户进系统,证书也会找不到的
    4.如果以上不行的话,进建行网银界面,把原来的签约删除后,重新签约,并到银行开通
    关于建设银行网银数字证书是这样的,在柜台签约以后需要在一周之内下载数字证书,你已经下载了,并且安装了(是在网吧的机器里),但是网吧的电脑重启后就还原了,也就是说你的证书没有了。现在你的解决方式就是去柜台取消你的网上银行服务,然后回去在网上再次开通网上银行,网上开通后还要去柜台确认,这样你在回去的一周内重新下载证书才可以使用。 是有点麻烦,不过这是为了安全着想。
    你提到的证书保存到U盘,是这样的,你把证书安装好后就可以导出证书保存了,这样你下次在别的电脑上进行网上支付在导入数字证书即可。
    导出的步骤如下:
    1.启动IE,选择 工具→ Internet选项→ 内容→证书→个人 标签栏,选择您的数字证书,单击 导出 按钮,系统 提示欢迎使用证书导出向导 ,点击 下一步;
    2.系统询问是否将私钥跟证书一起导出,选择 是 ,导出私钥(如果您在申请数字证书时选择的存储介质为非本地计算机,此时系统导出私钥项为虚),然后单击 下一步 ,系统让您选择导出证书的格式(导出了私钥的数字证书文件格式为PFX),点击 下一步;
    3.在导出私钥时,系统会提示要求输入私钥保护密码,为了防止第三方非法使用您的数字证书,请输入您的私钥保护密码,然后点击 下一步;
    4.选择导出文件的路径和文件名,单击 下一步 ,单击 完成 按钮,系统提示导出成功。
    如果要导入则要启动IE,选择 工具→ Internet选项→ 内容→证书,单击 导入 按钮,按系统提示即可完成导入。
    没有办法,只能去银行重新签约了,然后下载新的证书,异地应该是可以签约的,就是不知道要不要手续费。
    你可以把证书导出到U盘里,要用时再导入电脑,在选项——internet 选项——内容——证书——导出

  • ">
    葛云 (1)

  • Q:淘宝上的支付宝卡通银行账户注销了,但支付宝上面的卡...16回答

    最佳答案: 网上银行已经注销,原则上你的这张卡已经不能在网上转账汇款,所以你的这张卡绑定在支付宝上也是无效的,不能付款,按照的你的意思是卡通卡,只要到柜台办此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解绑就行了。
    如果你指的是快捷支付方式的话,进入支付宝账户,到银行卡管理项目下解除这张银行卡和支付宝的绑定就可以了。
    卡通是要去银行柜台解除绑定的。快捷支付方式在支付宝里面可以直接解除绑定。

  • ">
    欧阳元元 (1)

  • Q:淘宝上的支付宝卡通银行账户注销了,但支付宝上面的卡...16回答

    最佳答案: 应该没什么影响,您在办理新的支付宝卡完毕后,进入淘宝账号,里面有一项 支付宝卡通开通新卡通,是将淘宝账号与新卡通绑定。就可以用新的卡通了

  • ">
    徐加燕 高级经理一级 (1)

  • Q:广州市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证件16回答

    最佳答案: 每地方个税务局所需要你提交的材料不尽相同!
    告诉你带什么材料,到那儿,专管员现要你补充材料也有可能!
    这个可供参考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一、相关表格 该业务实行“免填单”服务,不需纳税人自行填写相关表格。 二、报送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4、经营场地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6、如不是业主或负责人本人来办理,应提供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纳税人提交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2、审核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出来的《税务登记表》,无误后签字盖章。
    3、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免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四、注意事项 1、有《征管法》第六十条所指行为之一的,应依法接受处罚。

  • ">
    张春丽 业务经理 (1)

    共8787条记录 214/879页 上一页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