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广州市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黄相柏 来自: 移动端 2022-02-1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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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10:17最佳答案

每地方个税务局所需要你提交的材料不尽相同!
告诉你带什么材料,到那儿,专管员现要你补充材料也有可能!
这个可供参考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一、相关表格 该业务实行“免填单”服务,不需纳税人自行填写相关表格。 二、报送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4、经营场地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6、如不是业主或负责人本人来办理,应提供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纳税人提交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2、审核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出来的《税务登记表》,无误后签字盖章。
3、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免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四、注意事项 1、有《征管法》第六十条所指行为之一的,应依法接受处罚。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2-02-18 10:38 梅金荣 客户经理

    办理方法与需要资料:

    1.资料准备

    (1).办理好营业执照(有正副本各一份)税务部门只要求有复印件就可以。

    (2).准备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地的(地产、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

    (4).如果是办理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就够了,如果要办公司、合作社、机构等税务登记证的时候就需要一份公司、合作社、机构设立的章程,还有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个人印章。

    2.办理过程

    (1).各省市具体情况不太一样,有些省市国地税只需办理一张税务登记证就可以(上面有国、地税盖章)。只需要去公司(店面、合作社等)所在地县或镇的国税局就可以办理。

    (2).有些省市税务登记证是分开办理的,要分清楚后再办理。具体可以直接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

    (3).办理流程是一站式全部完成。只要填写一张登记表,盖上公章和法人私章就可以了。

  • 2022-02-18 10:35 赵风英 客户经理

    一、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16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
    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
    将原来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实现工商和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扩展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的证件构成: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的证件登记:
    1、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2、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
    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3、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12月1日起全国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2022-02-18 10:32 赵颐轩 客户经理

    目前个体经营纳税人未纳入“三证合一”,还应依法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个体经营俗称“个体户”,与“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概念,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俗称“个体户”还包括个人合伙等的其他个人经营者。

    一、个体经营纳税人的类型

    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个体经营纳税人,包括:

    (一)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二)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

    (三)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四)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非正常纳税人的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申报转办个体经营登记的。

    二、申请资料

    个体经营纳税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被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2),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交如下资料

    (一)必报材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4.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5.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条件报送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报送条件为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2.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报送条件为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3.发票领用簿,报送条件为已发放过发票领用簿的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三、办理流程

    国地税联合登记的,任一方税务机关均可为其办理设立登记,双方信息共享。

    (一)受理

    税务机关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办理: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①当场发放证件的,可以仅采集《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中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的内容。

    ②对临时税务登记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的情况,应收缴并核销临时税务登记证件。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在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3),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认定管理部门恢复相关税务认定资格,重新发行防伪税控设备。

    ④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解决。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4.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放

    符合登记条件的,税务机关当场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正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1.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发放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2.提示纳税人领取发票、申报纳税、相关资格认定等涉税事项。

    (三)补充采集信息

    如果受理环节仅采集《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中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的内容的,应在证件发放后进行其他内容补充采集。

    四、后续管理

    (一)税务机关在税务登记环节即来即办的同时,加强后续管理。在税务登记环节采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生产经营地址、公司章程、商业合同和协议等数据信息,并在后续的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环节及时采集、补充相关数据信息。加强对税务登记录入、补录信息的事后比对和确认,并逐步实现对税务登记信息完整率、差错率等征管绩效指标的实时监控。

    (二)税务机关要加强非正常户信息交换,形成对非正常户管理的工作合力。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引用资料

  • 2022-02-18 10:29 边华涛 客户经理

    您好,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首先营业执照法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房屋出租合同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税局填写办理税务登记证表格(分为企业、单位、个体等),需缴付手续费(约15~20元)。现在的税务登记证是两本合为一本:地税及国税。

    A.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见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费用10元。

    B.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见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 2022-02-18 10:26 赵顺达 客户经理

    1、想问怎样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手续。
    答: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办理怎样收费,几天可以办好。3、以后怎样交税,我要开3%的电脑发票可以吗?
    答:个体户一般缴纳的是定额税,国税和地税都是定额税。
    个体户的定额税征订的标准有很多,不仅仅是经营项目,也不仅仅是店面的面积,他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结果。具体税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你店铺所在路段,以及经营规模、经营项目、店铺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况不同,所以很难说清楚究竟是多少钱。
    如果税务部门认定你的每月经营额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用交国税,只需要缴纳地税,如果被认定每月经营额高于5000元,那么就要交国税和地税两种税了。
    个人建议,要和向你定额的税务局的专管员搞好关系,招待好他们,是很有用的。
  • 2022-02-18 10:23 齐晓娇 客户经理

    个体户办税务登记证需要的资料有工商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等。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 2022-02-18 10:20 齐昆明 客户经理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一般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相关合同,协议,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当地需要的其他资料进行办理的。

    “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政策实行以后,个体工商户是不需要单独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只需要按照当地要求办理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营业执照。

    一、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政策后,逐步简化个体工商户无需再单独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

    国家出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地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二、“五证合一”以后无需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

    根据《五证合一户办税指引》可以了解到,现阶段对于办理“五证合一”的机构是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只需要到当地税务籍贯采集信息就可以了。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以下统称信息共享平台)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可以参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做法,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五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试点,由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五证合一”以后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是无需单独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和营业执照等资料统一为一证,个体工商户只需要按照当地要求体检资料申请办理办理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就可以正常进行相关税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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