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中得到补充告知还能退保吗

重大疾病保险中得到补充告知还能退保吗
辛培军 来自: 网页 2018-01-2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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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9 12:22最佳答案

意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取消合同。有重大遗漏,不退还保费,对承保有严重影响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8-01-29 12:31 连东英 客户经理

    做的补充告知的,保险公司会打印一份说明,并盖保险公司章的。
     
  • 2018-01-29 12:28 齐晗希 客户经理

    会影响的,2年后可以适用不可抗辩条例!
    妇女病只能通过投保妇女保险可以得到理赔,重疾不赔付这是必须明确了解的!
     
  • 2018-01-29 12:25 赵驻军 客户经理

    发生保险事故的这个不是太清楚,但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2018-01-29 12:19 连亚玉 客户经理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认为理赔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客户补充提供。
    “一次性”比较好理解,是否“及时”操作起来就有难度。这当中可能由于资料流转的问题导致通知滞后。
    无论保险公司是什么时候通知的,一般在收取材料后,最长30天必须作出赔或不赔的决定。这一点保险法是明确的。如果30天未出结果,建议以该条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您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齐全的材料,保险公司未及时通知只能说服务不到位,但只要是在30天内出结果,就不违背保险法。建议现在不要去追究责任问题,当务之急是尽快补充所需材料,以便保险公司尽快审核,您也尽快得到赔偿。对吧~
     
  • 2018-01-29 12:16 黄盛权 客户经理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是平常的妇科疾病是很正常,那一定要如实告知,现在也可以弥补的。要不然将来2年内因为妇科疾病导致的其他合同内约定的疾病,很有可能拒赔;如果2年后发病那就没影响了,因为想新《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对客户非常有利,是没必要告知的,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也就是新《保险法》所说的不可抗辩条款,如果没有住院治疗过,如果住过院,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 2018-01-29 12:13 齐改红 客户经理

    补充告知一般保险公司都不接受,投保以诚信原则为主,也就是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补充告知和未来理赔都会被认为有骗保嫌疑,有可能交到最后的保险不给理赔,起不到保障的效果,建议和保险公司确认,或者退保重新购买最安全。
     
  • 2018-01-29 12:10 齐晓影 客户经理

    、在签收保单次日起、超过犹豫期退保的,将会产生较大的损失。
    4、未如实告知的,并在新投保的投保书上,书面填写应当告知的内容,供保险公司审核。
    2、收到保单以后,很容易产生纠纷,十天内。到时候会浪费更大的时间。
    3,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犹豫期退保,没有任何损失(部分保险公司会收取工本费,但不超过10元钱),在退保以后,可以重新提出投保申请,如果审核不通过的,也可以在犹豫期内退保,及时(务必要及时,不要超过10天犹豫期)到保险公司进补充告知,补充告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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