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失业期间,合肥个人该怎样缴纳社会保险.该...
在失业期间,合肥个人该怎样缴纳社会保险.该交多少?
龚峻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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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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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9:45最佳答案
你要缴纳社会保险,说明你有单位了或者自谋职业了。。失业金停止。。。有问题打当地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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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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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9:57 齐晓彬 客户经理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在单位工作单位不给交,单位和个人依法必须缴纳社保(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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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9:54 樊振生 客户经理
1.首先从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这段期间,你在原用人单位尝互佰就脂脚拌协饱茅上班期间,该单位应当为你缴纳社保,从2007年2月份开始至解除合同的时间2007年6月份,在你工作期间都应办理社保缴纳。
2.社保一般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两部分组成,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对于单位没有为你补办社保手续的,你可以要求补办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具体的办理办法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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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9:51 车广侠 客户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酣绩丰啃莶救奉寻斧默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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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9:48 齐晓庆 客户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处场边渡装盗膘醛博互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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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8:57 齐旺梅 客户经理
保生存是第一位的。
养老保险断交籂定焚剐莳溉锋税福粳一两年问题不大。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享受职工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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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8:54 米增奇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社迹处管肺攮镀归僧害吉会养老保险不需要缴纳。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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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18:51 齐晓庆 客户经理
首先告诉你,社保是可以自己交的,社会保障局每年会出台交款数额,也会告诉你交款日期,一些地方是一年一交。 其次,你在公司上班,公司不提供社保是不对的,你可以保留好证据,到时候你可以争取自己的权利。 保是可以进行个人缴纳的。可携带社保的各种证件到社保处交纳担海曹剿丨济查汐肠搂社保金,以后 再换工作也接着算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失业手续,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失业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再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与失业前及失业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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