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汽车多年来一直在人投保商业险,今年1...

我公司汽车多年来一直在人投保商业险,今年10月续保时被告之其中部份车辆拒保,理由是出险赔付高了。今向江苏省保监局和扬州市保险协会投诉被告之商业险不属监管范围。为此特请问是否合理或合呼相关法规。 建议请明确制定相关法规,保险公司不应忘却社会责任,如果所有企业都唯利是图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将是可怕和极不稳定的。保险企业可制定明确的规定来抵御风险,如上浮费率等。拒保产生的后果不但是车主可以予料的部份,更大的是人们对社会和国家产生们潜在风险。 请务必回复
黎瑞珍 来自: 网页 2015-06-1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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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14:42最佳答案

您好!商业保险合同的签订,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您可以选择其他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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