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07年后,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
你好!2007年后,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规范了25种重疾的名称和详细的条款。但是请详细看看下面的保障条款。
心脏瓣膜手术,条款规定是必须开胸。
冠状动脉手术,条款规定是必须开胸。
而现在医学技术的发展,都是不必开胸,安装支架就可以治疗。
重疾条款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发生安装支架的情况,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根据重疾条款进行拒赔。
已经有客户发生此种状况,通过起诉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但是客户购买保险是为了获得保障,不是为了打官司。
个人觉得这是条款设计上的局限性!
希望能够有更改。
黄燕莲
来自:
移动端
2015-06-1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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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14:42最佳答案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疾病定义存在可能与医学发展相脱节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完成了我国首个保险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的制定工作,制定了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一《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使用规范》建立了疾病定义按照医疗实践不断更新的长效机制,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常设机构,研究重大疾病保险相关疾病医疗实践的进展情况,并组织人员定期对疾病定义及规范进行修订。我们将把您反映的有关情况反映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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