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今日应聘一家保险公司,...

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今日应聘一家保险公司,公司说国家规定入职前要交800的单证押金,如果离职会退还。但是我上网查找并没有相关规定,并且网上关于押金的投诉很多。 所以,第一,我想确定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第二,免费的培训,会不会是带传销性质的“洗脑”?因为了解到以理财规划师的名义招进去其实就是做保险销售。 谢谢,请您尽管给予答复。
齐春法 来自: 网页 2015-06-1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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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14:42最佳答案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和保险营销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保险营销员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在《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93号)中要求,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以保障保险单证、保险费或客户资金安全为目的向保险营销人员收取押金的,应当征得保险营销人员的书面同意,并在与保险营销人员签订的委托协议中约定押金金额,明确押金的收取方式、收取目的、退还时间与退还条件,不得因约定以外其他理由扣减押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应当向保险营销人员出具押金收据,加盖公司印章,并在公司财务系统中单独核算与管理。 根据上述规定,保险公司营销员是否向保险公司交纳押金以及相关事宜应由双方约定,保险公司不得在未征得保险营销员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收取押金。 另外,正规的保险营销与传销有本质不同:其一,保险营销员的收入由佣金和管理津贴两部分构成,整体看属按劳取酬;其二,与传销产品不同,保险产品属于记名商品;其三,保险产品价格经过科学精算,保险公司也将人力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因此保险产品的成本相对固定,而传销商品会因金字塔式的层层盘剥而使成本无限扩大。 保险业的销售活动应当符合《保险法》以及其他保险法规的规定。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法对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其中也包括对保险销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近年来,社会上存在少数不法之徒冒用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的名义,打着“保险”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情况。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是非法传销活动的查处部门,中国保监会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对打着“保险”旗号进行非法传销的活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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