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保险专业的学生,以前在教科书上保险法中...
我是保险专业的学生,以前在教科书上保险法中学到的是保险起始日期应该从签订投保书时开始算起,只要在保单上签字了保单即生效,而不是看什么时候交费了什么时候保单才生效。
国泰人寿的保险条款中规定保单生效时是在投保人交了保费后才生效的,而且还要追述到签订投保书的时间,也就是说在签订保单和扣除保费这段时间内不在保险范围内,这跟教科书明显有歧义,是否违反了保险法,且国泰人寿的扣款是每周五,那如果周一签订的保单到周五扣费这段时间不是得不到保障了吗,
请问保单到底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未得到保障的那几天是否应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黎田夫
来自:
网页
2015-06-1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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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14:42最佳答案
您好!依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投保单是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在经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承诺作出后,保险合同方才成立。另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可从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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