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财吧LOGO

首页 > 文章列表 > 文章详细
青岛:工伤康复期职工待遇不变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转载来源:融360、卡宝宝、我爱卡、希财网 时间:2018-02-17

中工网讯 近日,山东青岛市人社局对该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规定,职工在工伤康复期间,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享受伙食补助。


《办法》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时,其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在确认的康复期进行工伤康复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工伤康复待遇。工伤职工康复住院期间,按照工伤医疗住院的标准享受伙食补助。

发表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0 条评论
您还没登录,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登录
全部评论
0 条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