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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养老金改革最新消息:武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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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融360、卡宝宝、我爱卡、希财网 时间:2018-04-06

  一、武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武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具体基数:


  1、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20元,最高2880元。


  2、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1500元,按11%的比例(含基本医疗保险10%、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计算,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合计月应缴金额170元。


  两项合计,最低月应缴金额从上年的579元提高到590元。


  市社保中心提醒,已在各家委托银行办理委托缴费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从4月份起,由各家委托银行自动按新调整后的金额进行扣款,其中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其本人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缴费申请手续时所选档次对应金额调整;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统一调整为170元,每月缴款截止日仍为25日。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注意市社保中心及江苏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苏州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公告,在各银行分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内预存入足够的缴费金额,避免因金额不足造成扣款失败,影响相关待遇享受。


  武汉个体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07年7月1日起,凡按规定参保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按照武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核定。对缴费确有困难的,2007年至2010年度可分别按照对应年度上一年武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核定缴费基数,从2010年起统一按照对应年度武汉市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核定缴费基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仍统一按照缴费基数的20%确定。


  为方便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简化手续,结合我市实际,在2007年2009年5年过渡期内,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对应年度上一年武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个比例档次选择缴费,即2007年按岗平工资的60%和100%;2008年按岗平工资的70%和100%两个档次选择缴费,依些类推。据此计算,2007年两个比例档次缴费标准为218.39(岗平工资的60%)和363.98(岗平工资的100%)。


  二、武汉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 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20元,最高2880元


  武汉社保补缴之个人养老保险补缴标准:


  养老保险一旦产生了中断,会严重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的时间越长亏损的养老金越大。中断期间不计算工龄,将来会亏损工龄工资。中断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金的进入,将来造成个人账户金减额少,计算养老金时会有一定的亏损。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计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如果一生是累计缴费的,那么应该按照其退休时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参数计发养老金,但是如果一生累加中断了12个月就会前推用上一年的社平工资计算。


  补办养老保险的办法:


  1、如果你档案在人才或者职介存档机构,那么你补缴保险应与存档部门协商是否可以补缴。


  2、如果你档案不在存档机构而在街道应看以下操作:


  1)带着户口本、一寸近照一张到街道办理求职证手续。


  2)拿着求职证到人存或者存档机构办理招工手续,然后再带着招工表到街道来办理提档手续。


  3)带着从街道提出的档案和钱(每年3000多元)转到办招工表的存档机构办理上保险的手续。


  备注:


  1.在北京如果档案在街道一直存放,那么存放阶段的保险是无法补缴的,只能从你把档案转到存档机构缴纳费用才以计算你的缴费年限。


  2.,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详情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缴费标准:全市统一确定为1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9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其本人承受能力选择一个档次标准缴费。


  备注:调整缴费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武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2、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 ,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备注:养老保险只有缴纳满15年,在退休后才可领取养老保险金


  四、武汉养老保险办理地点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信访咨询:江汉区新华路25号信访处 85764191


  维权举报投诉:江汉区青年路342号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85755113


  江岸社保处 江岸区二七小路新江岸五村2号 51273800


  江汉社保处 江汉区发展大道金家墩玉宇里一号 85617896


  桥口社保处 桥口区解放大道461号 83888176


  汉阳社保处 汉阳区马沧湖路258号 50468761


  武昌社保处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特1号 87255307


  青山社保处 青山区和平大道建设四路12号 51600516


  洪山社保处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87223125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洪山区珞瑜路546号 6788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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