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职工报销物业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职工报销物业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齐晓怡 来自: 移动端 2022-02-2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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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10:19最佳答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某国有企业员工认为该项费用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支出,不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职工报销医药费是否属于这种生活补助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 第一种情况

企业已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则职工患疾病应当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额度的报销手续,获得一定数额补偿,此笔款项不应由企业报销,如果职工将医保不予报销票据到企业报销支取,应当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第二种情况

企业未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或者虽然办理了医疗保险,但所患为重大疾病,医保报销比例极低,这类情况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报销,同时附有相应证明真实性的凭证,则可以作为生活困难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2-02-23 10:37 齐春敏 客户经理

    物业费补贴随工资发放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

  • 2022-02-23 10:34 赵香汝 客户经理

    公司给员工报销的费用不需要交税。具体如下: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
    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2022-02-23 10:34 樊振生 客户经理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任职于境内某跨国公司,公司特意为每一位高层管理人员租房发生的费用给予报销,请问企业支付的这部分费用是否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司为员工租房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 2022-02-23 10:33 赵颐轩 客户经理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中“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需要分开来看。

    • 关于交通补贴。一般企业的员工获取的交通补贴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应该纳入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公务交通补贴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关于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 关于物业补贴。物业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物业补贴属于工资性收入,需要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2022-02-23 10:31 齐新玉 客户经理

    报销部分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
    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四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个人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监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其中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具体规定如下:
    1.股票转让所得
    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2)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上述10项个人应税所得是根据所得的不同性质划分的。除此以外,今后可能出现的需要征税的新项目,以及个人取得的难以界定应税项目的个人所得,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 2022-02-23 10:25 黄真强 客户经理

    税法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对免税的应付福利费做了界定,即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何谓“生活补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155号)的释义为: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 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报销医药费是否属于这种生活补助应当分别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是企业已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则职工患疾 病应当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额度的报销手续,获得一定数额补偿,此笔款项不应由企业报销,如果职工将医保不予报销票据到企业报销支取,应当作为个人 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二种情况是企业未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或者虽然办理了医疗保险,但所患为重大疾病,医保报销比例极低,这类情况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 予一定数额报销,同时附有相应证明真实性的凭证,则可以作为生活困难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本案中企业为全体职工亲属报销医药费的支出,属于企业为个 人支付的人人有份的福利性支出,不属于免税的生活困难补助,应并入报销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 2022-02-23 10:22 管火金 客户经理

    现如今,大多数企业都会给员工购买一份社会医疗保险,但也有不少企业为了不让人才流失,并且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会在社会基础保障上还给员工支付一份商业保险。对于商业保险的购买,很多员工都不知道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么,企业为员工支付商业保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简单介绍吧。

    企业为员工支付商业保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是由企业为员工支付商业保险,其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应该由企业承担,还是由个人承担呢

    针对这一问题,业内专业人士表示,根据《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沪地税所二〔2005〕9号)(国税函〔2005〕318号)的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用户的情况符合文件中“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情形,应按文件规定在企业向保险公司实际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见,企业为员工支付商业保险,其缴纳个人所得税是需要按照文件规定在企业向保险公司实际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商业保险,其个人所得税,企业只是代缴,税款还是需要个人进行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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